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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财政局多举措深化预算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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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财政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一、扩展覆盖面。一是覆盖“四本预算”。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基础上,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试编绩效目标并实施财政评价。二是拓展新领域。向政府投资基金、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等领域延伸,对赣南大道快速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和食堂建设、百富源新材料创业投资基金、市政设施养护等实施绩效评价。三是突破新类型。对柑橘黄龙病防控发展专项实施中期绩效评估,选取信丰、兴国县试点开展县级政府财政综合运行绩效评价,探索开展市自然资源局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财政评价截至目前,绩效评价已覆盖“四本预算”,涉及领域10余个,涵盖类型6种形成项目、政策、部门整体、资产管理、政府财政运行等多层次、多方位、多类型的财政评价格局。

二、完善全链条。一是关口前移。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将192个重大项目纳入新增事前评估范围。二是目标先导。与部门预算编制同步编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实现绩效目标部门和项目“双覆盖”。三是定向监控。实施市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选取残疾人康复救助等社会关注度的高项目开展重点监控。四是全面评价。单位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达100%以5年为周期轮动开展部门评价建立完善财政评价常态机制,每年选取若干重点项目开展财政评价,截至目前实施财政评价项目101个,涉及资金306.29亿元。

三、强化结果应用一是建立完善评价结果报告机制。每年财政评价结果形成汇总报告市政府,市主要领导多次对报告内容作出批示(批阅);并同时报市人大,接受人大监督建立完善评价结果反馈与整改落实机制依据评价结果项目主管部门送达《结果反馈书》,要求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增强项目主管部门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三是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编制相结合。编制预算时,取消安排财政评价结果为差的部门预算项目按20%比例扣减财政评价结果差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四是推动绩效管理信息公开。项目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公开,绩效自评价、财政评价结果主动公开,以公开促规范,倒逼质量提升。

四、探索新方法。一是破题政府采购绩效领域全省率先制定《赣州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暂行办法》,2020年集中对16个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财政评价,支持瑞金市作为政府采购领域改革试点二是创新复核方式。联合市审计局协同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抽取50个自评高分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复核,发现129个问题通报至所有预算单位,督促其提升评质量。三是加强评价硬约束。将预算完成率设为预算单位年度绩效自评价的否定性指标,以减少自评随意性四是发挥“机构+专家”评价合力。出台《赣州市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办法》,采取“机构+专家”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实现第三方机构与专家优势互补,提高绩效评价结果客观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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