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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同权”改革|118项!赣州市举办首批下放事项集中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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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赣州市以“不破法规破常规”的创新精神,按照“能放则放、权责一致、重心下移、减少层级”的原则,全面推行“市县同权”改革,将118个市级审批权限下放下沉至县(市、区),实现审批权力“扁平化”、审批市县“一体化”,建设市县联动审批平台,企业群众办事“不出园、不出县”。

6月27日至29日,市行政审批局牵头举办“市县同权”改革118项事项集中大培训。6月27日开展首场培训,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市监局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以及20个县(市、区)行政审批局、司法局、商务局、市监局等部门负责人和审批业务骨干300余人参加会议。

本次培训重点对“市县同权”改革中直接下放、下放实质性审核权、服务窗口前移等118项事项,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现场答疑等方式,全面讲解事项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审查要点、系统操作、注意事项等,确保“市县同权”改革事项各县(市、区)“接得住、办得好、办得快”。

会议强调,“市县同权”改革是“一号改革工程”的主攻方向,是审批提速提效的重要举措。一要增强“市县同权”改革责任感和紧迫感。118项市级审批权限下放下沉至县(市、区)办理,减少审批层级,突破市县地域限制,推动同一事项全市同一标准办理;二要推进“市县同权”改革承接到位。各县(市、区)要牢固树立“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理念,无缝承接下放事项,承接单位要派驻专业审批人员在县级政务大厅“市县同权”受理窗口,集中办理“市县同权”事项,实现“一个窗口对外”配齐配强县级审批力量,确保事项高效运行;三要确保“市县同权”改革落地见效。市直责任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工作协同、市县联动,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审批事项划转平稳过渡。

6月28日至29日,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还将就“市县同权”改革事项继续集中授课。

(市行政审批局业务骨干授课)

(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市监局业务骨干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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