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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出台《争创全国国有林场绿色发展试点市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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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北塞罕坝机械林场推进国有林场绿色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扩大国有林场经营面积,激发国有林场内生动力,打造美丽中国“赣州样板”,8月7日,赣州市政府出台《赣州市争创全国国有林场绿色发展试点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了六个方面十五项重点任务,按职责确定了责任单位,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探索发展林地政策,要求通过探索完善国有经营林地稳定政策、完善国有林场扩大经营政策、创新“林场+”合作机制,进一步扩大国有林场林地规模,确保国有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二是探索发展环境政策,要求通过探索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措施,为国有林场绿色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三是探索发展资金政策,要求通过探索建立多渠道投融资机制、试行林票制度,引进社会资本合作造林,拓宽“两山”转化通道实现路径。四是探索科技创新机制,要求通过探索加强科技引进合作、完善专业技术队伍建设,采取科技兴林推动国有林场林业生态提质增效。五是探索考核管理机制,要求通过探索建立新型森林经营考核制度、完善薪酬分配制度,营造浓厚比学赶超氛围,激活国有林场绿色发展动力。六是探索价值实现机制,要求通过开展林业碳汇开发交易试点、建立林业创新承载平台、强化林业“三产”发展,积极拓展林业发展渠道,不断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步提升。
  《方案》还明确提出了强化统筹协调、政策扶持、监督管理、宣传推广等四项工作保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全力推动试点建设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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