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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出台《深化林长制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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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发挥林长制统领作用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11月11日,赣州市出台了《深化林长制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围绕“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更高要求,聚焦“打造林长制升级版”和发挥林长制统领林业高质量发展作用,明确了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等五项基本原则,提出了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6%以上,活立木蓄积量达到2.2亿立方米,推动南方地区重要生态屏障更加牢固,服务碳达峰碳中和能力明显增强,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稳步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持续强化,林业高质量发展步伐不断加快的总体目标,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
  《实施意见》明确了实行党政首长负责制、强化制度规范落实机制、健全协作工作机制、完善跟踪问效机制等四项工作机制,坚持统筹各方力量,完善配套制度体系,创新“林长+”协作机制,压实源头治理责任,构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凝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共建共治工作合力。
  《实施意见》提出了四项重点任务。一是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筑牢绿色生态屏障,要求强化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加强森林防灭火体系建设、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攻坚战、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二是加快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助推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扎实推进国土绿化、科学推进森林经营、探索推进固碳增汇。三是大力推进林业产业发展,助力乡村绿色振兴,要求奋力推进油茶产业提质增效、着力推进森林药材等林下经济发展、强力推进竹全产业链发展、努力推进森林景观利用产业发展、全力推进家具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四是纵深推进林业改革发展,激发绿色发展活力,要求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国有林场改革发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林业科技创新、推进林业数字化建设。
  《实施意见》明确了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基层队伍体系建设、强化宣传示范引领、加强考核督办等四项工作保障措施,切实发挥各级林长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基层林业工作队伍专业技术、政策政策法规、行风建设等培训,持续开展林长制试点示范建设,发挥林长制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推动林长制工作落地见效,加快林业高质量发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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