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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重点乡镇(街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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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赣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赣州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重点乡镇(街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主要包含重点管理乡镇(街道)的确定条件、确定程序、管理措施、整改要求和解除程序等5方面内容。《管理办法》明确,被确定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重点管理的乡镇(街道),扣除其高质量发展考核和林长制考核中涉及林业相关工作分值,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向市松材线虫等重大外来生物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汇报整改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整改期间不能评先评优,不得提拔或进一步使用。
  该《管理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确保完成我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实现疫情发生面积、病枯死松树和疫点乡镇“三下降”,维护我市森林健康,筑牢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生态屏障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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