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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绿色示范样板,赣州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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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夏时节,天高云淡,草木葱郁。行走在赣南的城市乡野,目光所及处处是绿意,行进之间寸寸是生机。

   今年以来,在赣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美丽赣州建设行动稳步推进,赣州市被列为全面建设美丽江西先行先试设区市,打造革命老区美丽中国建设示范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赣州样板”取得明显成效。推窗见绿、处处见景已成为赣州人民绿色生活不可或缺的底色。

聚焦战略引领,革命老区换新颜

赣州市重视战略引领,主动作为,制定出台了《美丽赣州建设行动方案》和《美丽赣州建设规划纲要》,为美丽赣州中长期建设擘画蓝图。同时,积极争取省级层面出台了《关于支持赣州市开展美丽赣州建设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措施》,打造绿色示范样板,助推美丽江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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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赣州市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配套出台美丽赣州建设重点项目表和考评方案,明确163个重点项目和22项重点任务,总投资204.39亿元。今年1至5月,163个重点项目已开工141个(新建项目开工88个),竣工项目13个,提前竣工项目有7个。有12个县(市、区)完成年度投资率达到50%以上,其中6个县(市、区)达到60%以上。
项目的建设与完成,离不开相应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赣州市成立市美丽赣州建设行动领导小组,搭建“一办五组”工作架构,明确工作职责与推进机制,促使赣南革命老区焕发生态新颜。
  聚焦质量突破,碧水蓝天筑家园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突破,重点在大气和水治理。赣州市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赣州市大气污染防治作战指挥机制,并延伸至县一级,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填补基层环保工作空白;建立乡镇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考核机制,基本建成国家、省、市、县、乡五级水环境监测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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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至6月,赣州市中心城区PM2.5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20微克,同比下降20.0%,两项指标均实现全省“双第一”,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6.7%;19个纳入考核的县(市、区)PM2.5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13个县(市、区)PM2.5平均浓度实现了同比改善。全市国考断面水质综合指数同比变好1.14%,赣江干流4个断面继续稳定保持Ⅱ类水质。空气清洁、岸绿水清、宜居宜业已成为赣州的绿色城市名片。

绿色低碳方面,赣州制定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碳达峰行动方案,总结一批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赣州经验”,目前已有5个典型案例被列入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实践探索典型案例汇编,并推荐至国家长江办在全国推广。

  聚焦产业建设,发展治理两手抓
  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近年来,赣州越来越重视对稀土等金属的绿色开发,致力于加强项目环境保护,实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为此,赣州市探索产业治理路径,有效解决行业发展污染难题。该市积极争取省生态环境厅倾斜支持,批准龙南市新增建设一个电镀集控区,有效解决该市稀土、电子信息等产业发展配套电镀能力不足问题;成功推动水泥生产企业实施水泥窑协同处置钨渣技术改造,降低钨冶炼废渣处置成本。
  与此同时,赣州市不断优化改善营商环境,成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打造新时代“第一等”营商环境18条措施》,制定《赣州市生态环境系统统一行政权力清单(办事指南)》,对全市53大项权力事项进行调整优化。纺织服装、生猪养殖、医疗卫生等行业在生态环境方面的行政审批都得到不同程度的优化与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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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修复方面,赣州市以独特的“赣南模式”治理修复废弃矿山,成功治理修复废弃矿山面积77.8公顷;累计建成1840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1749个行政村,在4个县(市、区)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试点示范;即将出台《赣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为城市发展与环境治理共同发展保驾护航。
聚焦成果保障,绿色样板稳发展
为落实2022年度工作方案要求,深入了解项目进展情况,赣州市开展环保督察整改销号“春雷”专项行动,通过约谈、通报、挂牌、问责等手段推动重难点问题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落地,督促生态环境项目建设质量过硬、效率过关,做好安全和服务保障工作。
与此同时,赣州市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引导吸纳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美丽赣州建设行动,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充足资金保障,争取更多项目资金支持。
推动生态稳步发展,保障绿色成果贯穿始终,赣州市出台相应政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大气、土壤、水体与工业等方面做好环境监测与安全风险防范,不断激发城市绿色潜能,营造绿色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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