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直属各企业、机关各科室:
为做好2020年度市社直属企业绩效及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工作,根据《关于印发〈赣州市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2020年度绩效考评办法〉〈2020年度赣州市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方案〉的通知》(赣市供销字〔2020〕4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赣州市农资总公司、赣州市土产总公司、赣州市棉麻公司、赣州市华昌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赣州供销大厦、韶关市赣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考评内容
按照《通知》要求对市社直属企业经济指标、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进行考评。
三、考评组成员
组 长:孔青山
副组长:王文杰
成 员:熊晖、张倩、陈伟、钟芳彬、叶孟丰、肖禄发
四、考评程序
(一)自评(2021年3月22日-2021年3月25日)
各直属企业对照《通知》的内容,实事求是,认真填写《赣州市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2020年度绩效考评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考评表》)并撰写自评报告,逐条逐项整理佐证资料,于2021年3月25日前将本企业自评结果、自评报告及佐证资料报市供销社经济发展科。填写《赣州市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2020年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标准》(见附件2,以下简称《考核标准》)自评打分并撰写自评报告,逐条逐项整理佐证资料,于2021年3月25日前将本企业自评结果、自评报告及佐证资料报市社秘书科。
(二)材料预审(2021年3月26日)
考评组对照《考评表》并结合各直属企业实际情况对各企业报送的佐证材料进行预审,预评出市社各直属企业2020年度绩效考评的得分。
(三)现场考评(2021年3月27日-2021年3月31日)
考评组深入企业进行现场考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全面考核,对各直属企业进行加分或扣分,评出各直属企业总评分。现场考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分公布(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2日)
考评组将考评结果提交市社党组会研究审定,并公布考核结果。
赣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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