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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召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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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赣州市政府新闻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赣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赣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情况。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经济普查每五年开展一次。此次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赣州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赣州市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

普查的对象是在赣州市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普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2023年为普查准备阶段,主要是组建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完成人员选调与培训,组织开展普查试点和单位清查等;2024年为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处理和普查结果发布阶段;2025年为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和总结表彰阶段。

目前,正在开展单位清查。单位清查是经济普查最重要、最基础的环节,是准确界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与种类的关键。单位清查工作从2023年8月开始,至2023年10月结束。单位清查采取“地毯式”入户清查方式,找到找全并核实清楚每一家普查对象的存续状况、基本属性信息、从业人员和收入等基础数据,为明年年初正式入户登记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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