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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供销社2011年开展农村清洁工程 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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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我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2011年赣州市民生工程100件实事〉的通知》(赣市字[2011]15号)和《关于印发〈2011年赣州市民生工程100件实事任务分解落实安排〉的通知》(赣市办字[2011]17号)文件精神及市机关效能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赣州市围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发展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效能办字[2011]12号)文件精神,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市委农工部做好农村清洁工程工作,重点在全市供销社系统大力开展了农村可利用废品(垃圾)回收网络建设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现将我市供销社系统农村清洁工程工作及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网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我社领导对农村清洁工程工作和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网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市社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会议,认真研究部署了此项工作。市社还及时召开了全市供销社主任会议和中层干部会议,各县(市、区)也相应召开了有关会议,在全系统干部职工中传达贯彻了赣市办字[2011]17号和赣市效能办字[2011]12号文件精神,座谈研究和布署了我市供销社系统农村清洁工程及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工作,并在全系统广泛开展农村清洁工程和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工作的宣传,提高了全市系统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对此项工作重要性及意义的认识,增强了农村清洁工程和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二)健全机构,制定方案

  为加强对农村清洁工程和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工作的领导,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健康开展,市社成立了以市社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和经营管理科科长为副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供销社系统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工作,市社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落实2011年赣州市民生工程100件实事任务有关农村清洁工程任务分解落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供销字[2011]50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落实赣州市围绕推进农村清洁工程任务分解落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供销字[2011]54号)文件,明确了此项工作的工作目标、措施和要求,并将此项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年终考评内容。各县(市、区)供销社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切实抓好本县(市、区)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网络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全市供销社系统能认真按照省、市农村清洁工程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市、县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网络建设“实施方案”部署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积极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和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网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1、广泛宣传,争取扶持。农村清洁工程是全省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我市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市供销社系统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主动融入,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开展农村清洁工程和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网络建设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网络建设工作氛围。同时,加强向当地政府的汇报和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通过此项工作有效实施,争取政府支持,取得负责本地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的主动权,争取将农村废旧物资回收站(点)统一纳入供销社管理。

  2、抓好典型,逐步推开。为保证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

  网络建设的有效、有力、有序的实施,市、县(市、区)供销社都注重抓好典型,总结经验,培植典型,示范带动,逐步推开。市供销社采取现场会和实地参观等方式将南康、上犹、兴国等县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网络建设的典型经验,向全市供销社系统进行了推广,各县(市、区)供销社在学习先进典型经验基础上,也在本县(市、区)选择推广了1-2个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网络建设的乡(镇)典型经验,从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工作和农村清洁工程工作的顺利开展。

  3、抓好龙头,建立网络。全市供销社系统认真按照省、市、县各级供销社“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抓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建设和回收网络建设工作,全市系统有14 个县(市、区)供销社建立了一个由供销社控股或参股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全市建立了乡(镇)废品回收中心313个,村及自然村回收站(点)3423个,配备回收员(保洁员)3919人。各县(市、区)供销社再生资源龙头企业及回收网点都积极开拓市场,扩大业务范围,回收的废品做到各项回收,分类处理,尽最大努力收集各类可回收利用资源,做到应收尽收。通过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网络的建设,初步形成了“县供销社回收龙头企业+乡(镇)回收中心+自然村回收站(点)”的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运行网络和回收经营模式,从而有力促进了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工作和农村清洁工程工作的开展。

  4、规范管理,便民服务。各县(市、区)供销社都按照“规范管理”“方便居民、便于交售”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县、乡(镇)、自然村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网络建设。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注重加强对收购点的联系指导,定期公布回收品种、价格等。各乡镇回收中心和村回收站(点)都张贴公布了回收网络及回收员(保洁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回收企业和回收人员做到诚信经营,热情上门服务。乡、村回收站(点)努力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价格、统一规范经营。

  5、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为加强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今年各县(市、区)供销社及所属再生资源企业、再生资源行业协会通过集中办班培训、现场实地培训、专题、专项培训等各种方式,加强对再生资源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村基层站点回收人员的业务培训,全市系统今年上半年培训废旧物资挑选工804人,回收人员的从业素质得到提高,提高了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利用水平。同时,各县(市)区)供销社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注重加强与有关部门、当地乡(镇)、村的联系和合作,建立供销社管理技术人员、农村回收人员(保洁员)与再生资源企业、可利用废品回收站(点)的联系机制,提高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工作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并通过发放宣传图片,宣传册及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向回收员(保洁员)及村民宣传介绍垃圾的分类、处理、回收等方法,从而减少回收利用成本,提高回收利用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供销社开展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网络建设缺乏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资金扶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农村清洁工程工作文件精神和赣市办字[2011]17号及赣市效能办字[2011]12号文件精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全市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网络建设,切实做好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工作,促进赣州民生工程和农村清洁工程工作的开展。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开展农村清洁工程和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工作的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不断扩大效果和影响,切实把氛围造浓,把声势做大。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简报、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和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的意义和典型做法,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激发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进一步规范和扩大网络建设。各县(市、区)供销社要按照市、县“实施方案”要求,扩大县、乡(镇)、村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网络建设,健全制度,规范经营和管理,逐步对县、乡、村三级网络实行“七统一”服务,完成标识的统一和标准化服务牌的更新悬挂。回收企业和回收人员要做到诚信经营,热情、上门服务。各县(市、区)要继续抓好1-2个乡镇进行废品回收的示范性建设,从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要定期公布回收品种和价格,改善服务态度,尽最大努力收集各类可回收利用资源,做到应收尽收。

  (四)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回收人员的业务素质。各县(市、区)供销社及所属再生资源企业、再生资源行业协会要通过集中办班培训、现场实地培训、发放资料等各种途经和方式,加强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工作队伍的建设,加强对再生资源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村基层站点回收人员的业务培训,逐步提高回收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同时利用回收人员的带动,引导保洁员和农户加强生活垃圾的分类,创造清洁的农村人居环境,减少回收利用成本,提高回收利用率。

  (五)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各县(市、区)供销社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网络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要按照市、县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供销社行业优势,通过行政推动、市场运作、企业实施的方式,整体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逐步形成“县供销社回收龙头企业+乡(镇)回收中心+自然村回收站(点)”的县、乡(镇)、村三位一体的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网络,达到促进民生工程工作和农村清洁工程工作,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率的目的,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相统一,从而促进赣州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0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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