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实施美丽赣州建设行动,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2024年工作成效
(一)党建引领保障更加扎实有为。创新培育党建特色品牌。“五美五育”机关党建品牌经验在全市推广,全系统“1+7+18”党建品牌案例矩阵打造成型;坚持办好“美丽课堂”“清廉大讲堂”“青年学习沙龙”,获评赣州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红旗单位,机关纪委获评全市优秀机关纪委、团总支获评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市局机关一支部获评市直机关第一批“四强”党支部。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政治谈话、政治家访,举办家风课堂活动,不断增强干部拒腐防变意识;扎实开展“群腐”问题集中整治,制定“1+2+N”整治方案,排查发现问题706个整改687个,办理民生实事219件;强化“内审”机制实践,实现机关纪委对科级以下干部独立办案。牢牢守住意识形态主阵地。定期分析研判、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全年召开生态环境类新闻发布会6场,在各级媒体累计登稿482篇,政务信息上稿数量再创新高、全省第一。
(二)生态环境质量稳居全省前列。国家、省下达的15项约束性环境指标全面达到或超额完成目标要求,全市生态质量指数(EQI)稳居全省第一。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中心城区PM2.5平均浓度2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8.3%,空气质量优良率99.5%,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两项指标保持全省最优;县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18.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8.6%,空气质量优良率99.4%,保持全省第一。水质综合指数保持全省前列。国考断面、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均保持100%,地表水省监测断面Ⅰ-Ⅱ类水质比例90.41%,同比上升6.85个百分点,赣江干流4个断面稳定保持Ⅱ类水质。土壤环境质量稳中提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及供地前调查完成率实现“双100%”,全省领先。
(三)美丽赣州建设树起全国样板。斩获一批重要荣誉。荣获生态环境部2023年度生态环境领域激励表扬城市,设区市综合考核“美丽江西”指标连续两年全省第一,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连续五年全省优秀,获评全国生态环境宣传先进单位。打造一批亮点示范。荣获2024年中国负离子氧吧城市精选TOP卓越10强,继阳明湖后寻乌水再次全省唯一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全国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总结交流会在我市召开,“无废城市”建设形成行业“无废”典型路径在全国推广。推出一批改革试点。在全省率先探索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建设,率先在全省实现建设项目打捆环评制度化规范化、探索实施符合条件的技改项目豁免环评改革,率先在全省出台《赣州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规范性指引》和《赣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成功磋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数全省最高、全国地级市第四。
(四)重点工作任务实现圆满收官。年初既定的“12345”重点任务全面推进,达标达效。“一场大考”表现优异。精心组织、紧密衔接,顺利配合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得到中央督察组充分认可。“两大工程”走在前列。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干部作风明显改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队伍形象更加向好;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大幅提升,市县两级共投入1.23亿资金,初步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三场活动”享誉全国。“六五”环境日省级主场活动新华社现场直播,充分展现赣州风采;美丽江西现场推进会首选赣州,获得上级充分肯定,参会人员纷纷点赞;赣粤港澳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论坛嘉宾云集、盛况空前,轰动业内、影响全国。“四项基础”更加坚实。大气、水、土壤等指标持续向好,“无废城市”建设深入人心,赣州天更蓝、水更清、土更净、生态更优,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明显增强。“五种能力”全面提升。通过大规模装备更新、多轮次干部培训、全覆盖执法练兵等实践锻炼,全系统监测预警、执法监管、应急处突、项目建设和改革创新能力全面发展,新时代高素质环保铁军加快锻造。
二、2025年工作打算
(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模范机关建设。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办好“美丽课堂”“清廉大讲堂”“青年学习沙龙”等学习活动,形成以上率下的学习传达机制。持续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提升年”活动,扎实有序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建立党建品牌案例示范库和孵化库,深化“党建红生态绿”品牌效应。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提升机关纪委履职能力,依法依规依纪查办科级以下干部问题线索。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开展形式多样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面排查系统廉政风险。
(二)全面推进美丽赣州建设。持续扩大先行先试成果。出台《赣州市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建立美丽城市建设指标体系,争取入选全国美丽城市建设优秀案例。加快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争取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试点示范。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198个美丽赣州建设行动重点项目实施。营造全民共建浓厚氛围。多渠道、全方位挖掘美丽赣州元素,广泛宣传各地美丽建设成效和美丽细胞优秀案例,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美丽赣州建设。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入打好蓝天攻坚战。加强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治,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重点抓好春节、元宵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确保不出现重污染天气。持续深入打好碧水攻坚战。深入开展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抓实总磷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全市重点河湖入河排污口整治,深入推进开发区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努力提升园区污水处理厂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深入打好净土攻坚战。依法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全域推进受污染耕地成因排查,持续加大重点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力争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持续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治理。加强新污染物环境监管,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打造无废行业示范样板,争取入选国家、省“无废细胞”典型案例。
(四)全力服务支撑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大争资争项力度。科学精准谋划包装一批打基础、管长远污染防治项目,建立项目实施清单一体化推进制度。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动深赣合作共建产业园环评改革,持续深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提质增效改革;加快推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落地生效,严把“两高”、化工项目准入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试点创建,推进碳汇项目进入深圳绿色交易所交易。
(五)坚决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强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全面开展“督察整改攻坚年”专项行动,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类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持续巩固历年督察整改质效。严格审核把关销号台账资料,及时现场查验核实,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组织开展全市各类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成效“回头看”;主动公开问题整改典型案例,以实际整改成效取信于民。常态化推进环境信访投诉化解。完善全市生态环境“大信访”机制,开展全市生态环境领域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清零行动”,不断提高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
(六)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健全生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对全市核发排污许可企业进行全面“大筛查”,建立健全企业排污“账本”清单。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加强涉矿领域生态环境监管,推动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完成生态修复;深入开展尾矿库污染防治攻坚,提升尾矿库环境监管水平。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有序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推动省级以上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升重金属处理能力,防范工业企业超标排放风险。
(七)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化对口支援和赣深合作。推动生态环境部出台对口支援“十五五”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赣深合作2025年工作要点。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机制改革。深入实施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探索打造排污许可管理标杆行业和企业模式。深化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改革。建立健全流域补偿机制,完成市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的签订;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成果,积极争取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深化生态环保全民行动。办好“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国际无废日等活动,推广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
(八)锻造生态环保铁军队伍。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高质量完成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任务。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实施“调队伍、优结构、固基础、提能力”四大工程,选优配强科级干部队伍,县(市、区)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全部配齐,科级领导岗位人员配备达95%以上。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和使用。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抓实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强化工作实绩用人导向,探索近距离考察干部的知事识人体系,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退”的干部使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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