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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绿色通道创评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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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服务绿色通道创评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创优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纵深推进十大体系建设,根据市委学教办《关于印发〈赣州市行政服务绿色通道创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学教办字[2008]3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局行政服务绿色通道创评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按照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纵深推进十大体系建设的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服务绿色通道创评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推进行政服务优化工作,努力在推进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上取得新成效,在创新审批方式、推进便民服务上取得新进展,在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效能上取得新突破,努力推进全市劳动保障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实现赣州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的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活动对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经办机构、局机关各业务科室。

三、创评标准

围绕推行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创新审批方式、推进便民服务,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效能等三个方面的内容开展创评。

(一)推行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

1、规范行政服务项目。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核对和规范劳动保障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编制行政服务项目目录,确保项目名称、设定依据、程序等要素的一致性,确保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事项规范实施。本项工作在59日之前结束,各经办机构、局机关各科室于58日前将涉及职能的行政服务项目按要求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汇总。

2、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利用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办事项目、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期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利用岗位牌和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和工作单位;通过政策、制度汇编、网页等向社会公开服务规范、考核办法及违规责任追究办法等。通过报刊、电视、《赣州劳动保障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下列内容:

1)劳动保障工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社会办学机构的审批条件、程序和结果;

3)社会保险费接续办法和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参保的具体规定;

4)工伤认定的条件和程序;

5)工伤等级评定标准和待遇;

6)企业工人晋升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的条件和程序;

7)《再就业优惠证》、小额贷款发放范围、条件和程序;

8)改制企业职工档案的托管及收费标准。

本项工作在520日之前结束,各经办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将涉及职能的政务公开项目于518日之前按要求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汇总,信息办负责在《赣州劳动保障网》发布。

3、严格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制度,所有行政执法(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人员均实行持证执法,所有执法人员均需参加相应的培训,取得行政执法证方能进行执法活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首席监察员等规章制度,做好执法依据梳理、职权分解、落实责任、评议考核四项工作,强化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及时查处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举报。

(二)创新审批方式,推进便民服务

1、简化行政服务程序。从严审核项目的申报条件、材料、环节等,着力精简非法定程序和环节,力争行政服务时限在法定或承诺时限的基础上缩短30%以上。

1)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及缴费的手续,做到随到随办。

2)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审核参保人员退休和核定退休待遇,确保参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3)对异地安置参保退休人员申请报销的医疗费用,自受理之日起30天内审核报销完毕。

4)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20天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告知申领人原单位,由原单位通知本人在30天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5)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天内作出书面工伤认定决定;申请人提供完整材料,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90天内,作出鉴定结论。

6)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经初审证件、资料手续齐全的,5天内完成复审认定发证工作。

7)对符合小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在相关资料齐全后15日审核推荐到经办银行并告知申请人。

8)招工调动、合同鉴证、工资审批,凡符合条件的随到随办

9)集体合同审查由15天缩短为10天。

10)认真办理来信来访,一般信访事项,30天内办结,较为复杂的不得超过90天,并答复信访人。

11)受理劳动保障方面的举报、投诉,案情简单的当场进行处理;需要立案的,7天内受理,对一般案件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

12)凡涉及农民工、下岗职工、残疾人员合法劳动权益的投诉案件,随时接待,优先处理。

2、强化行政服务功能。进一步改革审批服务方式,确保承诺期限内的事项办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

1)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报备制、政务公开公示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

2)行政审批实行“六制”即直接办理制、承诺办理制、联合办理制、上报办理制、明确答复制和“一票”收费制,达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理”和“一条龙服务”的工作要求。

3)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切实贯彻“应进必进”原则,把保留在单位内部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纳入窗口受理,并充分授权,在窗口办结。

(三)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效能

1、优化行政效能。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为政不廉等突出问题,确保行政服务投诉受理办结率达到100%

2、强化学习培训。制订学习培训制度、计划,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政治、法制和业务培训活动,加强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执法能力、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切实做到规范服务、科学服务和优质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全市行政服务绿色通道创评”活动是市委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活动之一,也是纵深推进十大体系建设,创优我市发展环境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经办机构、局机关各科室一定要高度重视,将之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经办机构、局机关各科室要根据活动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谋划,积极创新,切实抓好活动的组织实施,争取做到“四个明显”即:服务理念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挖掘总结,推介典型。各经办机构、局机关各科室要认真总结经验,发现和挖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并及时上报;要注重资料收集整理;要加强信息报送,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