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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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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人社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协调推进人社部门法治建设工作,努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完善人社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治理能力

1.提高行政效能。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单位〕

2.强化监督制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规定,加强对人社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落实《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实效。落实《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力度,提升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责任单位:机关党委、规划政策法规科、办公室、有关科(室、中心)、单位〕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人社治理法治化

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劳动监察局、规划政策法规科〕

4.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换发规范工作。强化“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运用,推行监管清单制度,做好动态调整,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执行率达到100%,规范执法,不留监管死角,着力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确保执法公开公正。〔责任单位:规划政策法规科、劳动监察局〕

5.强化行政执法力度。在开展日常巡查的同时,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针对性地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依法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劳动监察局〕

6.健全“两法衔接”机制。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为依托,发挥“两法衔接”平台应用实效,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联系,实现人社部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推动人社部门行政执法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工作,增强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合力。〔责任单位:劳动监察局〕

7.确保法律服务于疫情防控。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切实抓好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执行工作的通知》《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3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及时公布并解读人社领域新出台的疫情期间帮扶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具体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地为各类社会经济组织解答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打消各类社会经济组织复工复产疑虑。引导各类社会经济组织理性对待疫情带来的经济损失,促进各类社会经济组织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有力人社法治保障。〔责任单位:社保局、就业局、工伤保险科、劳动关系科、有关科(室、中心)、单位〕

三、全面深化人社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8.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赣服通”人社业务板块升级版。完善延时错时预约服务,实现高频服务随时办、一般服务预约办。积极做好江西政务服务网赣州分厅咨询和投诉互动管理平台解答、反馈工作。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效能。〔责任单位:规划政策法规科、社保局、人才交流中心、劳动监察局、有关科(室、中心)、单位〕

9.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贯彻执行《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大力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及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合改革发展和形势变化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打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民惠民、优质高效、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人社样板”。持续精准深入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率达到100%。〔责任单位:规划政策法规科、社保局、就业局、有关科(室、中心)、单位〕

10.推进人社信用体系建设。在局门户网站显著位置链接“信用中国(江西赣州)”网站,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栏质量,及时发布人社部门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积极与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归集、管理和报送人社信用信息,双向交换使用信用信息。建立完善人社领域红、黑榜制度,深入开展人社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建立信用信息联合奖惩机制,与相关部门联动响应,逐步推动信用信息在其他部门的应用,实现对守信者的联合激励和对失信者的联合惩戒,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信用水平。〔责任单位:规划政策法规科、信息中心、劳动监察局、有关科(室、中心)、单位〕

四、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推进人社治理现代化

11.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工作规则,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案质量。强化行政复议意见书的作用,强化行政复议纠错和规范功能。对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加强指导规范,对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部门进行提示预警。积极配合做好市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答辩、出庭、应诉等工作。人社部门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一审庭审,局机关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建议。〔责任单位:规划政策法规科、工伤保险科、有关科(室、中心)、单位〕

12.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赣州市劳资纠纷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建设,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劳资纠纷和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推进劳资纠纷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充分发挥协商、调解在处理劳资纠纷和劳动人事争议中的基础作用,努力化解矛盾。〔责任单位:规划政策法规科、劳动监察局、劳动关系科、仲裁院、工伤保险科〕

13.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注重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信访工作中的运用,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完善督察、督办工作机制,进一步厘清信访与行政、司法等其他法定途径的边界,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努力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办结率,对人社领域重点矛盾纠纷进行预警排查,实行重点监控和化解。“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将矛盾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责任单位:信访科〕

五、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浓厚法治人社建设氛围

14.利用“以案释法”普法。推动形成执法人员“以案释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长效机制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充分利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主动向社会重点宣传普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解答公众法律疑问。强化对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工伤保险、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援企稳岗等政策的宣传力度。围绕疫情期间工伤、假期、工资、待遇、受疫情影响的仲裁时效等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分析和解读,增强社会经济组织发展动力。〔责任单位:规划政策法规科、有行政执法事项的科(室、中心)、单位〕

15.突出重要时间节点普法。把握“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日”“12·4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定节假日,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人社法律法规政策,引导和帮助公民学习人社法律法规知识。〔责任单位:社保局、就业局、农保局、规划政策法规科、有行政执法事项的科(室、中心)、单位〕

16.注重日常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人社系统门户网站、赣南日报人社周刊、赣州人社微信公众号、赣州人社微博客户端等平台的独特优势,利用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大楼和市民中心社保经办大厅电子显示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公民法治理念,增强法治素养。〔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办公室、大楼办、社保局、有行政执法事项的科(室、中心)、单位〕

17.强化系统行业内部普法。继续组织开展领导班子和部门工作人员法治专题学习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其中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考率100%,及格率100%。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力促领导干部学法、述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2020年度法治人社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百万网民学人社法律法规”专场竞赛活动和旁听庭审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能力和执法素养。〔责任单位:规划政策法规科、人事科〕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