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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供销合作社系统2017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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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机关各科室、社属各企业:

  现将《赣州市供销合作社系统2017年度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赣州市供销合作社系统2017年度工作要点

               

                                              2017年3月15

  

赣州市供销合作社系统2017年度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17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赣发201523号文件和赣办字〔20165号文件,赣市发[2016]18号文件和赣市府办字[2016]118号文件精神为根本遵循,围绕市委、市政府“六大攻坚战”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新型基层组织体系、新型联合社治理体系、新型社有企业运营体系,使我市供销合作社真正成为党委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为实现我市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工作目标

  扎实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全面完成综合改革的年度任务。力争实现全系统商品购进总额增长、商品销售总额9%,农副产品购进总额增长10%,农资销售额增长5%,日用消费品零售额增长5%,再生资源回收额增长10%,汇总利润总额和所有者权益实现增长10%以上。新增基层社36个以上,新领办农民合作社36个以上,市县乡成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00%以上。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着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1、建立改革年度任务台帐。对照综合改革试点的目标任务,建立年度台帐,实行销号制度,落实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确保年度综合改革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围绕建设“四大新型体系”的总体布局,全力推动综合改革任务落实,力争在打造“五大服务平台”等领域实现重大突破。完成改革试点县中期评估。

  3、加快政策落地。督促县(市、区)党委、政府落实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主体责任,加快推进省市出台的综合改革政策的落地,争取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支持,重点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改革文件精神,加快解决土地确权、政策性亏损、职工医保社保等遗留问题,抓好本地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中有关改革举措、优惠政策的落实。

    (二)着力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

  1、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在现代农业攻坚战中主动作为,发挥系统优势,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积极实施以供销合作社为主导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所有县(市、区)供销社成立惠农服务公司,在乡镇设立惠农服务分公司(中心),推进以土地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争取完成土地托管18万亩以上。抓好兴国、安远、南康等县级惠农服务公司试点,推进农业社会化规模化服务。推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综合服务,建设69个新型庄稼医院,构建“物技结合、全程托管”新型农资经营服务网络。

  2、提升农村流通服务水平。积极参与建设中农批安远脐橙批发市场和水西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重点抓好会昌、瑞金等农资示范企业建设、20个农资示范店规范化建设,抓好3个日用消费品连锁配送中心示范建设,结合清洁工程的实施,抓好3个再生资源示范企业和30个乡村回收示范点建设,抓好烟花爆竹配送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网络,提升流通效率。努力建设、运营和管护好各级政府交由供销合作社建设、运营和管护的农产品批发市场。

  3、打造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成立农村电子商务协会。实现市、县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与中国供销电子商务平台“供销E家”和各类大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对接。重点抓好安远、寻乌县的电子商务“供销E家”营运中心建设。积极参与省社“百馆千站万点” 建设,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与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络建设共同发展。

  4、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指导协调石城县华丰畜禽专业合作社按照社员制、封闭性、民主管理原则稳步开展信用合作试点工作。每个综合改革试点县新增1家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

  (三)着力构建新型基层组织体系

  1、推进基层社升级改造。抓好基层示范供销社建设,开展争创星级基层社活动。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组建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的综合性基层社。试点县分别建成1个以上集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经营服务综合性示范基层社。

  2、推进农民合作社发展。县(市、区)供销社均组建成立县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农合联”),实现全覆盖,在乡镇设立分社或成立乡镇级联合社。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通过产权联结和业务指导等多种形式,每个县新增引办、领办各类专业合作社2个以上,带动农户100户以上。全市继续评选18家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3、打造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社区“3+2+N”综合服务模式,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960个,推广“村两委+综合服务社”基层组织建设模式,规范建设“3+2+N”模式的综合服务社80个,推进“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工作,将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抓好18个“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示范点建设。

  (四)着力构建新型联合社治理体系

  1、强化联合社机关建设。2017年底前完成市、县供销合作社统一规范冠名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并重新制定市、县二级供销合作社机关“三定”方案,成立理事会、监事会。增设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供销合作社管理机构,配备机关工作人员,履行供销合作社各项服务职能。年底前落实南康、上犹、兴国、会昌、定南、宁都6个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保持其组织机构的独立性和稳定性。

   2、设立供销发展基金。启动赣州市供销合作发展基金设立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市级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基金重点投入本系统社属企业、基层服务网点建设。各县要设立合作发展基金,积极入股到市级供销合作发展基金。

     3、强化行业协会服务。全面完成县级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的组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有序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努力推动农民合作社联合会、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供销合作社“融合互补、协同发展”。

     (五)着力构建新型社有企业运营体系

  1、创新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市、县两级供销合作社2017年全面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社有资产监督管理。选择2-3个县级社进行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试点。市、县两级供销合作社全面组建社有资本投资公司。市、县级供销社所属企业2017年全面健全财务、预算、资产处置、重大投融资等内部管理制度,促进企业管理集约化、精细化。

  2、积极推动联合合作。积极与国家供销合作总社所属中国农批公司、新合作集团、供销电子商务公司等企业对接,开展一些实质性的项目和业务合作,实现系统的上下联动。

  (六)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四个意识”,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2、抓好精准扶贫工作。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优势,北上南下,加强与总社及总社直属企业的对接联络,争取支持,精准扶贫,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如期脱贫。

  3、配合总社抓好对口支援联系工作。协助落实总社对安远县、寻乌县的有关政策项目支持,推动援县促市。

    4、抓好安全生产、综治和信访维稳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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