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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供销合作社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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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从严管理干部精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根据全国、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和市委组织部《全市干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精神,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为重点,本着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供销合作社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薛邦湔

  副组长:郭金荣

    员:张蓉莉、刘成、赖素文、陈伟  

  三、审核范围和内容

    (一)审核范围:市供销社除县级干部以外,在职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档案。

    (二)审核内容:对干部档案进行全面审核,凡涉及到《干部任免审批表》上的信息均要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信息,尤其是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三、时间安排

    按照市委组织部的部署要求,此次专项审核的总体时间为2015年5月—2015年11月。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15日前,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参加审核工作的人员明确标准、规范操作、提出要求。

    (二)审核登记。按照专项审核内容和要求,集中时间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对发现问题如实登记。每卷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初审人和复审人要签字确认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

    (三)汇总分析。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分类梳理汇总,并进行认真分析,根据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中组部统一下发的答复意见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四)调查核实。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要由干部本人作出书面说明,再由市社进行调查核实。

  (五)问题处理。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2.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定。

  3.档案造假的,及时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4.档案涉嫌造假、经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要记录在案,

  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

  (六)组织认定。根据审核情况,由组织对干部信息进行认定。经审核工作小组审核后提交市社党委会研究确认,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根据认定结果,由人事部门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要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七)材料归档。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组织认定和处理材料等,认真鉴别,及时归档。

  (八)总结报告。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深入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及时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

     、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是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和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市社党员干部要从工作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尤其是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小组成员要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加强协调,确保实效。对审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要及时向市社党委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并每月按时、按要求上报《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情况统计表》。

  2.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切实维护专项审核工作的严肃性。要强化保密意识,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公开公布和外泄。对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和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3.完善档案内容。要充分利用这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有利时机,完善干部档案的内容,对于审核档案出现短缺的重要依据材料,要尽量查找原始材料,并按照有关规定收集归档;对确实无法收集到原始材料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说明或出具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和机构认证或认定后,归入干部档案。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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