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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供销合作社加快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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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市社直属各有关单位:

  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涉及千家万户的日常需要,事关人民群众的生活福祉,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159号)、全国供销总社加快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和江西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江西省供销合作社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供合字〔2012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赣州市供销合作社加快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0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赣州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快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促进鲜活农产品流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159号)、江西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江西省供销合作社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供合字〔20124号)、全国供销总社加快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大力培育营销主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流通方式,构建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切实解决农民“卖难”、“买贵”问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市场繁荣,逐步构建起以供销社为主体的全市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

  二、目标任务

  以构建全市供销社系统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实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市场繁荣”为总体目标。 

      (一)“十二五”期间工作目标。全系统力争到2015年末: 

  农产品购进总额年均增长30%以上,达到10亿元;新建、改造农产品冷链仓储设施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市供销社和50%以上的县级供销社拥有一定规模的鲜活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努力实现年交易额20亿元以上的大型综合性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零的突破,农超对接形成规模;领办、引办的各类专业合作社年均增长20%以上,达到300家以上;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年均增长10%以上,达到8万亩。

  (二)2012年主要任务。农产品购进总额年增长30%以上,达到5.5亿元;市供销社和50%以上的县级供销社拥有一定规模的鲜活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努力建设大型综合性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做好农超对接工作;领办、引办的各类专业合作社年增长20%以上,达到230家;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年增长10%以上,达到6万亩。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总体规划原则。按照当地政府总体规划部署,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农产品流通发展方案。

  2、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原则。强化与农民利益的连接机制,发展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提高商品生产率,促进农民增收。

  3、坚持重点推进原则。选择现有经营基础条件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鲜活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组织加以重点扶持。

  4、坚持开放办社原则。充分发掘、吸纳、整合社会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要素,不断壮大营销实力。

  四、工作重点

  (一)重点培育龙头企业。加强资源整合,通过资本联合、资产收购、兼并重组、股权置换、项目合作、品牌合作等多种形式,大力培育农产品营销龙头企业。立足当地特色产业和资源优势,发展鲜活农产品加工龙头,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十二五”期间,市供销社要培育1家以上由供销社控股或相对控股,注册资本在800万元以上、年销售额超5亿元的鲜活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型龙头企业;80%的县级供销建有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年销售额超亿元的鲜活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型龙头企业。

  (二)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加大投资力度,在农产品集散地,新建一批经营规模大、辐射范围广的批发交易市场。完善建设批发交易市场的仓储、冷藏、配送、结算、检测、安全监控等设施,健全价格形成机制,提升市场功能。积极参与公益性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推进“农贸对接”。

  (三)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的营销功能,组织产品进市场、社区、超市、学校、企业,实现产销对接。推动系统内外农产品营销企业、专业合作社的联合合作,发展企业集团、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破解单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市场开拓、信贷、规模经营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瓶颈难题。“十二五”期间,县(市、区)供销社均应按领办、引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5%的比例建立本区域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发展农产品经纪人队伍。一是各县级供销社要根据各地农产品特色优势,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经纪人队伍建设,帮助农民把生产出来的鲜活农产品有组织地推向市场。二是促进农产品经纪人协会进一步提高鲜活农产品经营组织化程度。由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组织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收购,统一品牌包装,统一价格,统一联系外销,以此拓展市场,扩大销售。三是大力开展农民经纪人和农民培训。“十二五”期间,全系统要通过举办专家讲座,聘请农技专家深入农家院、田间地头现场解难题等方式,确保完成农民经纪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民培训3000人次。

  (五)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强化品牌意识,指导龙头企业及专业合作社,突出赣南脐橙、生态和人文特色,打造传统品牌、特色品牌、自主品牌、区域品牌,形成名、优、特农产品集团方阵。实施品牌战略,整合品牌资源,集聚品牌效应,提升品牌形象,打造一批“江西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建立完善标准化生产规程,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大力推广“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在农产品基地、批发市场、配送中心、配送车辆、直销店(点)、专销区、产品外包装规范使用标识。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六)加强农产品流通方式改革创新。大力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业态,积极开办赣南脐橙等名优特农产品卖场、鲜活农产品连锁直销店(点)、专销店(区)、平价超市。创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模式,推进农产品进超市;推进农产品进市场,组织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批对接”、“农贸对接”、“农超对接”。拓宽农产品展示展销渠道,组织赣南脐橙等特色农产品参加赣南国际脐橙节展示展销、国内外省内外交易会、博览会。加强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发展电子商务、电子购销,搭建鲜活农产品电子交易平台;构建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的信息网络,健全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市供销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网站要专门开辟鲜活农产品供求、市场价格变动的预、测报信息栏目,并及时更新。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市供销社要高度重视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社成立由市社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合作指导科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供销社也要成立相对应的领导机构,落实责任领导和具体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全力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

  (二)明确任务,制定方案。各县(市、区)供销社要统筹规划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制定本地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努力加以推进。市社将把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纳入综合业绩重要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三)项目带动,加大扶持。加强项目培育,按照产销对接项目要求,打造、储备一批具有竞争力的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加大项目申报力度,争取国家总社和省社扶持,争取财政、发改、商务、农粮、税务等部门的大力支持。

  (四)做好协调沟通工作,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强汇报、协调沟通工作,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把供销社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整体规划,在人才、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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