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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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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信息技术以其广泛的渗透性和无与伦比的先进性高速发展,成为推进经济发展的助力器,并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发展战略。结合目前我市供销社系统实际,现提出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

  一、现状及目标需求分析

  国务院国发[2009]40号文件指出,供销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当前,我市供销合作社共有18个县级供销社,59个市、县社有企业,98个基层供销社。近年,按照全国总社、省供销社的部署,经过几年的发展,先后牵头成立市、县农产品经纪人协会18个,发展农资连锁网点2900多个,日用消费品乡村农家店1600多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700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35个,全市供销系统基本形成了市、县、乡、村,涉及农资、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农副产品购销等行业的组织网络,为服务三农、扩大农村消费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信息化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不可逆转 ,并成为“三农”生产生活的渴望与需求。建设“网上供销社”已成为现实的可能。在广大农村以及供销社系统网点,都普遍体现出信息的缺乏,没有较好的途径了解外界发生的大事要事,缺少致富、销售、技术等各方面的信息,不能采用现代的电子商务开展经营,经营方式相当落后。这些,直接影响了全市供销社系统服务三农的水平,影响了全市供销社系统的健康持续发展,影响了农民的增产增收,全市供销社系统推进信息化工作必要而迫切。

  二、规划内容

  1、加快推进电子政务。以“赣州市供销合作网”为平台,开发ASP构架网络程序,建立浏览、查询、发布平台,建立数据库、web和邮件系统,市社机关基本上做到一人一台电脑,办公打字、起草文件、修改材料、上网查阅下载文件资料和信息以及文件传输等,基本上实现办公自动化。各县(市、区)社以股室为单位,至少达到一个股室一台电脑标准,基本做到网上传输信息,报送材料,上传下达,资源共享,每个县(市、区)社都购有传真机和打印机,办公便利。要采用数码照相机、摄录机、扫描仪等电子设施设备,对社有资产和文书档案进行拍照、摄录和电子扫描,基本实现资产档案数字化、电子化管理。

  2、积极推动电子商务。一是强化企业信息化建设。市供销社系统所有改制的新公司和县(市、区)社所属的所有大型商场商店,新建的连锁超市全部购置主机、服务器、收款机、监控等设备,完成POS收款系统的建设,加强市供销社系统零售企业的资金管理工作。二是推动企业网络化信息化经营。烟花爆竹、农资经营、再生资源等具有市场竞争力和生命力的传统经营项目,实现初步的网络化信息化经营,其中再生资源回收实行网上收购,网上信息交流,网上指挥调控,实行产、供、销一条龙信息化服务。三是建立电子商务平台,与银行合作,规范流程,发布信息,统一结算,设立可供交易的商务服务门户网站,形成龙头企业+网点+客户的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全球采购,实行电子订货、电子配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超市的对接,农副产品购销网上交易。

  3、努力开发电子服务。一是积极与政府、电信、农业、银行等联合合作,以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连锁店等合作组织和供销社经营门店为依托,建立信息化咨询服务站、科技工作站、网络工作站、测土施肥检测站,形成完整的信息网络,向农民推广新信息、新技术、新成果,帮助农民解决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难题,为四大网络提供电子信息和商务服务,促进新农村建设。二是以网站为平台,与远程教育平台相链接,进行技术培训、咨询、网上考核考评,进行项目的推荐、服务的投诉、网上教学、专家在线咨询、电脑智能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三、实施举措

  1、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实现配机上网。各县(市、区)社要尽快配齐基础设施,及早实现上网联网,争取三年内全系统供销社企业、基层社和经营网点终端百分之八十的单位配备电脑并联网。

  2、加快网站建设,强化网站功能。建立网站是提供信息服务的有效载体。要对赣州市供销合作网进行重建或升级,建立数据库,科学设置版面,增加互动功能,将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电子服务等功能融为一体,建设好新时期的“网上供销社”。

  3、加强人才培训力度,实现技术保障。人才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的重要因素。培训是不断提高技术水平,驾驭电脑知识以及应用能力的有效手段。各县(市、区)社要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各类有关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培训,为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4、加强协调,争取支持。做好信息化建设服务工作,离不开其他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供销社要主动开展工作,积极争取财政、信息化办、电信等部门的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鼓励和引导各类公司、龙头企业、农产品经纪人、经营大户等投资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让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广大农民了解供销工作信息化的现实作用,提高广大生产经营者抓信息、用信息的自觉性,努力在全市系统形成关心支持信息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相关保障

  1、组织保障。要把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各项目标落到实处,必须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作保障。市社要成立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社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选好人员,明确任务,分清职责,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承担起信息化建设的第一领导者、组织者、推动者的责任,下大力气,推进信息化工作。

  2、经费保障。各县(市、区)供销社及各直属企业在经费上要向信息化工作倾斜,优先保障,确保投入。

  3、人员保障。为更好推动信息化工作,市供销社机关要招聘计算机专业人员或与有关商家合作,专门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高起点、专业化推进,确保成效。各县(市、区)供销社也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推进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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