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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拉高标杆 争创一流”工作对标对表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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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

开展“拉高标杆  争创一流”工作对标

对表活动方案》的通知

 赣市公积金字〔2018105


机关各科室,各办事处:

为深入汲取他地先进工作经验,推进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争创新时期一等工作,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拉高标杆  争创一流”工作对标对表活动方案>的通知》,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按照“学习先进、取长补短,追赶标杆、提升水平”的原则,开展工作对标对表活动,充分借鉴他地先进工作经验,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思路,力争各项工作更加契合中央、省和市委精神,更多工作跻身全国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先进行列,确保有一项以上工作居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首位,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对象

市中心机关各科室、各办事处。

三、活动内容

对照浙江、上海、广东、福建等沿海发达地区相应先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全方位对标对表找差距,深入分析查找原因,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学习追赶标杆,努力缩小差距,加快发展和创新步伐,实现工作进位争先。

四、活动步骤

(一)拉高标杆找差距。选定对标对表标杆,要围绕“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提速服务效率”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在沿海发达地区选定一个对应的部门或部门开展的某项工作作为标杆,选定的部门有关工作在全国有一定的影响。经研究决定,选择浙江省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对标对表标杆单位。

(二)深入学习找问题。开展对标对表学习,市中心将派员前往对标对表标杆单位实地学习考察,重点学习标杆单位的先进理念、创新思维、制度建设、奖惩激励、落实执行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工作相互交流学习的长效机制。具体学习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内部管理机制;二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三是加强资金风险控制,降低个贷率;四是加速“互联网+服务”工作。

(三)消化吸收成实践。学习成果转化实践,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学习成果转化计划,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转化,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在持续推进对标对表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的同时,掀起你追我赶、竞相发展的热潮。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拉高标杆  争创一流”工作对标对表活动,是借鉴他地经验,实现奋力赶超,加快推进赣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五型”政府建设,争先进位,争创新时期一等工作的重要途径。各科室、各办事处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按照统一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抓,精心制定方案,细化对标对表事项,扎实开展对标对表活动,确保各项活动取得成效。

(二)拔高工作标准。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向先进看齐,向一流看齐,敢于和先进地区对比,正视自己的差距,高起点谋划工作,高标准推进工作,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要注意建章立制,及时总结提炼工作成果,确保对标对表活动成效转化制度化、长效化。

(三)强化督促检查。为了确保活动开展取得实效,市中心将以不同形式对活动开展督查。各科室、各办事处及时发现问题要及时改进工作,提升实效。加强结果运用,对在工作对标对表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突出的,视情予以表彰奖励;对未达到对标对表活动目标的,予以通报批评。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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