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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城建领域2019年元旦春节和各级“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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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城乡规划建设局,章贡区、南康区、赣州综合保税区建设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赣州市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瑞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赣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局高新区分局,市局相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中心城区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建设领域2019年元旦春节和全国、省、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赣州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和各级“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赣市安〔201825号)、省住建厅安委全《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期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赣建安委〔201859号)、市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建议函》和市局《赣州市今冬明春建筑施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全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安排部署,强化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落实

元旦春节和各级“两会”期间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意识,认真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实际,及时研究布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着力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将元旦春节和各级“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各企业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更加严密措施,狠抓薄弱环节,防止建设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

二、加强宣传学习,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元旦春节和各级“两会”是重要的时间点,期间事故的发生必将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企业要重视安全宣传学习的重要性,采取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安全生产宣传学习形式,营造“我要安全”的浓厚氛围。结合我市“安全教育日”活动,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进行发布,在重要场所、重点地段、重要区域等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播放公益广告,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从而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三、强化隐患整治,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企业要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结合省、市安委会和市局安委会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管控安全风险,强化对问题隐患治理的跟踪复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督办整改;拒绝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罚。

(一)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力度。一是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带班值班制度,项目经理必须执行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通畅。二是突出“危大工程”管控力度,严把“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交底、实施和验收关口;元旦和各级“两会”期间原则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实行停工;施工升降机每次限制乘座9人以下(不含9人)。三是落实高处坠落防范措施,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施工作业行为不规范的不得施工作业,坚决防范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四是持续开展火灾防控工作,严格检查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责任制、临时设施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五是强化恶劣天气安全防范意识,在低温、霜冻、雨雪等恶劣天气来临时,要及时采取停止施工、撤离人员等措施。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制度,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险情后及时实施救援。六是严格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对未履行开(复)工安全检查、安全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安全教育培训未开展的项目不得开(复)工建设。

(二)狠抓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一是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地要坚持“守土有责”,切实履行燃气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立即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切实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力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圈围占压等破坏燃气管道设施行为,坚决查处、取缔在马路边、居民区内擅自设立的无证经营销售瓶装液化气、违章存放钢瓶、利用钢瓶转充液化气等“黑气点”。二是认真落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督促燃气企业开展安全自查,保证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要强化燃气行业厂区内外车辆管理,切实做好用户入户安检与用气宣传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下发隐患整改书面通知单,并指导、督促用户进行整改,确保用气安全。三是切实保障燃气供应。各地要密切关注燃气供需情况,加强预测预警,督促燃气企业多渠道拓展气源,加强应急储备,确保节假日燃气供应。四是抓好消防火灾防控。各地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要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确保将燃气风险防控化解在内部,决不扩散到社会,影响公共安全;要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特别是与家具厂及山林相邻的燃气场站,需加大整改与监管力度,确保安全。

(三)扎实做好城市供水安全监管。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有关供水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排查安全隐患工作力度,要按照《城镇给排水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有关安全防范的要求强化重点目标、部位的运行安全管理。一是要督促公共供水厂在中控室、加氯间、化验室、药品仓库、配电间等重要部位设置实体防护,安装防盗安全门、安全窗和门禁系统。重要区域配置毛巾、口罩、空气呼吸器、防化服、对讲机、应急照明灯、橡胶警棍等相应防范装备;完善监控中心,在全厂范围内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分生产区和安保区)、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关键位置不留死角。二是要督促指导公共供水厂厂区实行封闭管理,严格落实进出人员登记制度,禁止不相关的生产管理人员和车辆进入;加强对公共供水厂配电室、加氯间、供水管网、处理构筑物等重要设施的巡查,增加供水水质监测频率,强化高位水箱等二次供水设施的值守,严防投毒、破坏、爆炸等暴恐活动。

(四)切实强化风景名胜区安全监管。一是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根据景区现状制定详细有效的元旦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严格控制消防安全、游览设施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风险点。尤其对于景区在人流量集中点、卡口处,应有专人进行安全监督。二是强化隐患治理监督。认真做好景区内的车、船、缆车、索道等交通工具,景区道路以及游乐设施、游览设施,宾馆、食品卫生设施、防火设施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和整改。

四、加强应急管理,做好应急防范和应对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企业要树立超前意识,提前安排,充分准备,加强安全生产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根据节日和天气特点加强应急准备,制定有效防范方案和措施,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准备抢险救灾物资,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知识。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继续实行元旦、春节和各级“两会”期间值班值守和生产安全事故“零”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相关科室(单位)于每天16:00时前向市局安委办报告当日安全生产情况。联系人:钟燕   联系电话:0797-8286787

 

 

赣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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