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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南康区金融中心一期一标段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外墙漆等工程安全事故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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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城乡规划建设局,章贡区、南康区、赣州综合保税区建设局,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局高新区分局,中心城区有关单位:

20186141730分左右,南康区金融中心一期一标段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外墙漆等工程发生一起触电事故,事故造成一名作业人员死亡。该项目建设单位为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邱俊发;施工单位为重庆明星建筑装饰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邓容;劳务分包单位九江剑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曹文龙;监理单位为江西省赣州江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郭斌。 

该起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单位,相关部门正在调查中,事故归口以事故调查报告批复为准。经我局对事故情况的了解和问询,发现该工程安全管理松散,安全防护不到位,工程项目部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和制止作业人员违规作业行为。

为有效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保持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现对该起安全事故的处理意见予以全市通报,并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

一、处理意见

(一)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在安全隐患未彻底整治、事故调查未结案之前不得恢复施工,待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再依法依规进一步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对事故项目的建设单位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重庆明星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九江剑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西省赣州江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对施工单位重庆明星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期限为自发文之日起18个月)。

(三)对事故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邓容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期限为自发文之日起36个月)。

(四)责令重庆明星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解散原项目管理班子,安排具有相应资格、责任心强的人员重新组建该工程项目班子。

二、工作要求

(一)重庆明星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江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立即组成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企业安全生产、质量管理部门技术人员为成员的检查组,对事故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同时,重庆明星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要举一反三,对在我市承建的所有项目开展全面安全隐患排查,督促项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管理职责、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整治质量安全隐患,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2018913日前将检查、排查的隐患整改情况报我局安监站。 

(二)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重庆明星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承接的在建工程一律进行停工整改。整改完毕由工程所在地建筑安监站复查,并经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报市安监站核准后,方可复工。

(三)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要求,对存在抢工期、赶进度、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顶格处罚。凡因工作不落实、问题隐患突出的县(市、区)将予以全市通报,情节严重的,将函告当地政府并对建设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赣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8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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