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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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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城乡规划建设局,章贡区、南康区、赣州综合保税区建设局、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局高新区分局: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又正值建筑施工黄金高峰期,为确保节日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根据省、市安委办及省住建厅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警醒,重视节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清醒认识我市建筑施工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红线”意识,针对中秋国庆期间敏感时期,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再部署、再安排、再落实,并结合省住建厅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赣建安委[2018]43号)要求,严格细致、深入彻底地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定措施、及时督促整改,落实检查责任,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因监管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甚至发生失职渎职而发生责任事故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二、落实责任,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全市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要求,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清零”行动,着重对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起重设备吊装及安拆、消防安全等危险性较大施工环节进行管控,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落实专人跟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在节日期间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切实严防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一旦发现并经查实,严格执行上限处罚,同时推送市安委会实行企业“黑名单”联合惩戒。

三、突出重点,强化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全市各在建工程项目要深刻汲取赣州市经开区“9·7”墩柱坍塌事故教训,严格按照“五个一”活动要求,在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对标梳理等方面自觉整改、自觉补课,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时刻处于受控状态。一是依据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37号令)的要求,并结合市局关于“危大”工程的管理要求,切实抓好方案编审、交底、实施及验收关,今后凡高度超过8米以上(8)独立墩(柱)的施工安全纳入“超危”工程的管理范围。二是加强对施工现场内专用机动车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特别是砼搅拌车的管理,同时要按照规范规定浇筑砼,严格控制砼浇筑速度。中秋国庆期间,因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或不力而发生不良影响事件的,一律对在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顶格记不良记录,并限制进入我市建筑市场。

四、强化值守,及时报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信息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险情要科学有效处置、应对;从922日起至国庆假期结束,实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每日1600之前向市局质监站报告安全生产情况。中秋国庆节结束后,将节日期间开展检查工作总结,于108日前报送市局质监站汇总,未报送视为未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联系人:钟燕

电话:0797-8286787

邮箱:867661828@qq.com

 

 

 

赣州市城乡建设局安委办

201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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