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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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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综治办《关于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的通知》(赣市综治办明电〔20161号)要求,从3月份开始,在全市文广新系统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1.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及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

2.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469号)、中办国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560号)、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加强全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赣办发〔201533号)、市综治委《中心城区(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总体工作方案》(赣市综治委〔20161号)等文件。

3.全国、全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4.孟建柱同志在赣州视察调研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

5.深化平安建设,破难题、补短板的实践探索和经验做法。

6.文化服务群众的措施和成功做法。

7.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新方法。

8.排查整治社会治安乱点、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的成效。

9.积极落实公共文化场所、公共文化活动、广播电视发射机房及文化市场等重点部位、行业安全管理的做法和成效。

10.介绍毒品危害、普及禁毒知识,宣传禁毒法规,传播禁毒观念,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11.《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赣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奖惩办法》、《赣州市综治责任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程》等法规文件。

12.公众安全感与政法单位满意度提升工作。

13.干部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

二、宣传形式

1.充分利用报纸、广播、内部网站、微信、标语、板报、挂图、宣传画、宣传橱窗、公益广告、公益短信以及文艺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

2.组织本单位综治干部、平安志愿者深入社区、居民家庭广泛宣传,征求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意见建议,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

3.组织人员深入精准扶贫驻点村、少数民族挂点村,开展丰富多彩的帮扶宣传活动。

4.在全国两会结束后第一个双休日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宣传活动。各单位综治宣传活动方案、总结和有关图片资料于322前报送局综治办,邮箱:jxsgzswgj@163.com

 

 

 

            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3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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