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地方志办公室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进一步提升市地方志办政务公开水平。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8〕88号)精神,结合市地方志办实际,制定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统筹兼顾、重点突出,不断推进市地方志办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重点领域方面的信息公开,以公开、公正推动地方志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市地方志办服务大局、服务大众的实效,助力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1、认真落实《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办发〔2018〕9号),做好重大建设项目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责任科室:秘书科。
2、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优化,做好市地方志办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认真梳理和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并进行公布,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
责任科室:秘书科。
3、进一步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原则上公开答复全文。
责任科室:秘书科。
4、全面公开财务预决算信息,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着力打造阳光采购。
责任科室:秘书科。
5、积极回应热点政务舆论。
责任科室:秘书科。
6、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
责任科室:方志科、年鉴科,配合科室:秘书科。
7、在信息公开前,确定专人依法依规严格审查,落实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牵头科室:方志科、年鉴科,配合科室:秘书科。
8、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要进行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进行公开。
责任科室:秘书科。
9、根据省地方志办发布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结合市地方志办职责任务变化,及时更新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并对外发布。
责任科室:秘书科。
10、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志愿救助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责任科室:秘书科、机关党支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市地方志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作用,加强对办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对办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
(二)规范流程,严格审查
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依法依规严格审查,原则上信息公开需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层层审核。把好信息公开内容关,公开工作既要严守保密法律法规,又要依法保护个人隐私。
(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拓展和丰富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充分保障民众知情权。同时要突出重点,结合市地方志办业务工作的内容和特点,推动财政预决算、精准扶贫、公共文化服务等重点领域和方面信息公开。
(四)明确分工,合力推进
根据各科室职责和政务公开主要内容,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职责。同时各科室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资料共享,形成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合力。
赣州市地方志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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