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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赣州年鉴》2015卷编纂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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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赣州年鉴》2015卷编纂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赣州年鉴》是由赣州市人民政府主办、赣州市地方志办公室承编,按年度连续出版的全市性综合年鉴,是全面记述赣州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是国内外了解赣州、研究赣州、投资赣州的权威性资料工具书,具有存史、资政、育人的重要功能。为做好《赣州年鉴》2015编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纂内容

《赣州年鉴》2015卷主要记述2014年度内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等内容,各县(市、区)、市直(驻市)各单位为年鉴撰稿记述单位的主体,撰稿记述内容包括大事记、条目、人物、荣誉录、单位领导名单等几个部分。

(一)大事记。站在全市的高度记述2014年度内各地、各单位在全面深化改革、纵深推进苏区振兴发展、建设法治社会中发生的大事、要事、新事、特事。大事记按时间顺序,采用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记述。

(二)条目。条目撰写包括综合性条目和单一性条目。综合性条目为概况或概述,记述年度内各地、各单位工作理念、主要工作、工作举措、工作成效(含年度内所获得的奖项、荣誉等)、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等总体情况。单一性条目记述各地、各单位完成各项职能工作情况及年度内特色工作(如振兴发展、“三送”等工作);单一性条目可以设若干个,为一事一目或一项工作列为一目;下属单位没有单独记述的,也要作为一个或若干个条目记述相关内容。条目记述内容可适当运用表格和图片的形式反映,并配文字说明。各个条目的字数总和控制在3500字以内。

(三)人物、荣誉录。即各地、各单位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当年获正高级职称资格的人员,其中获得省以上劳模(含享受省以上劳模待遇)、全国“三八”红旗手及国家部委与人社部联合表彰的系统模范人物需提供字数为300字的人物简介。

(四)领导名单收录市级领导(含巡视员、副巡视员)名单,各县(市、区)四套班子领导名单,市直(驻市)各单位领导包括班子成员和非领导职务(调研员、副调研员)名单内容包括领导干部姓名(女性应注明性别,少数民族注明民族)、职务(含党内职务、行政职务,党内职务放前),2014年内有变动的注明任免时间。

二、彩页征集

彩页图片是年鉴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全面记载和直观展现各地、各单位的突出业绩和历史形象。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大力支持年鉴彩页图片的征集入编工作,提供高质量的彩页图片,生动形象、图文并茂地展示各自风采以及赣州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和苏区振兴发展取得的重大成果。

三、几点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提供的稿件,要观点正确,符合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文约事丰,符合年鉴文体,避免直接将年度工作总结等作为年鉴稿件,同时注意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和连续性。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符合国家民族宗教、涉外、对台等政策规定,正确处理敏感问题。

(二)各撰稿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对本单位稿件内容认真审定、严格把关。撰稿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全面把握年度工作情况,按时保质完成年鉴文字稿撰写和图片征集入编任务。

(三)各地、各单位要确定一名撰稿人(单位、姓名、职务、电话)于228日前报市地方志办公室秘书科,以便工作联络沟通。联系电话:8391596,电子信箱:gzsdfzbmsk@163.com

(四)文字稿交稿时间为331日以前,要求纸质稿一式3份(署撰稿人和审稿人姓名,加盖公章),并报电子版和2014年度工作总结。彩页图片征集截稿时间为430日以前。联系地点:市地方志办公室秘书科(市政中心1号楼10楼东北11027室);电子信箱:gzsdfzbnjk@163.com;电话:8391596(传真)、83915938391591

 

 

 

 

                                        2015年2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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