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地方志办公室文件
赣市志办字〔2013〕11号
关于开展地方志理论研讨的通知
各县(市、区)地方志办,赣州开发区党政办,市直(驻市)志鉴承编单位:
为活跃我市地方志理论研讨工作氛围,总结交流志鉴编纂工作经验,提高全市地方志工作水平,根据省地方志办公室2013年度工作安排和全市地方志工作会议的要求,市地方志办、市地方志学会决定开展赣州市地方志理论研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选题范围及论文撰写要求
论文选题主要围绕地方志学科建设、志鉴编纂出版、旧志整理、馆站建设、开发利用、队伍建设、快乐修志等方面进行。
撰写论文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充实、立意新颖、见解独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文章要求文字精炼、语言流畅,引用他人研究成果应注明出处和版本等信息。篇幅控制在8000字以内。
二、论文完成时限及报送方式
论文截稿时间为2013年8月30日。各县(市、区)地方志办和赣州开发区党政办负责本单位论文的汇总,并寄(送)市地方志办公室方志科;市直(驻市)志鉴承编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的论文直接寄(送)市地方志办公室。要求纸质稿一式3份,同时发送电子稿。论文收齐后将评选优秀论文,并适时召开研讨会,会后优秀论文将结集出版。研讨会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1、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好论文的撰写。各县(市、区)地方志办至少要完成2篇以上论文,市直(驻市)志鉴承编单位尽可能提交论文。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热爱、钟情地方志事业的人士踊跃撰文参加。
2、联系方式:赣州市地方志办公室方志科(市政中心一号楼10楼东南11027室),联系人:迟宪平,联系电话:8391595(办电)、 8391595(传真)、18970799632(手机)
电子邮箱:gzsdfzb@163.com
赣州市地方志办公室
2013年4月24日
赣州市地方志办公室秘书科 2013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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