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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供销合作社2020年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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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机关各科室、市社直属各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我社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水平,创建和谐平安单位,经研究,现将《赣州市供销合作社2020年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6月23日    

赣州市供销合作社2020年平安建设

(综治工作要点

2020年,市供销合作社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五届八次全会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主线,以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为重点,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目标,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水平更高、群众更满意的平安赣州,为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1.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政治安全为根本,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防范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落实重大突发案事件依法处置、舆情引导与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机制,确保全国、全省、全市重大活动、敏感节点期间本系统安定稳定。

2.防范化解新型网络安全风险。积极抵御意识形态网络渗透,提高互联网有害信息防控水平和网络安全防御能力加强我社网站、微信群、微博等互联网平台信息管理,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强化各类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处置,筑牢意识形态防火墙

3.遏制非法宗教和涉邪活动。坚持不懈与“法轮功”“全能神”邪教组织作斗争,推进邪教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非法宗教向市供销社机关和直属企业渗透。加大反邪教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增强系统干部职工识邪防邪拒邪能力。

二、维护公共安全

4.落实公共安全责任机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公共安全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公共安全风险滚动排查和处理机制。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5.加强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加强社属企业出租房屋、门店管理,加强“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老旧小区等问题突出的重点场所治安、消防安全管理。

6.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健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风险防控,按照行动方案中动员部署、排查政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进度安排,进一步把安全生产基础打牢,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

7.联防联控重大传染性疾病。全力配合支持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患者、疑似病例及相关密切接触者的排查、隔离、收治工作。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引导系统干部职工做好疫情防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8、构建常态长效机制。围绕三年目标,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上报。进一步加强系统监管,规范竞争秩序,净化发展环境。总结提炼专项斗争成功经验,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长效机制,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化、制度化、常态化

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9.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定期对供销社系统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分析调研,关注重点人、重点群体,及时主动化解矛盾纠纷,着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工作,扎实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10.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善多元调解机制,依托市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平台,积极开展事前预防、事中疏导和事后化解,提升综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效能,努力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从根源上消除缠访、闹访隐患,化解信访积案。

五、扎实开展综治宣传教育

    11.加大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宣传力度。加强本单位系统干部职工队伍法制教育、国家安全意识教育、安全防范教育、保密意识教育, 推动形成人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对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广泛宣传,开展法制进机关、进企业等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群众生活之中,强化公益宣传和教育引导。 

六、落实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

12.健全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将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部署,与供销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认真落实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促进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直属各企业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本单位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健全组织,完善工作机制,研究部署落实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13.强化平安建设考核。对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企业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进行考核,强化结果运用。严格执行综治责任查究制度,对平安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出现重大问题的科室及企业,依法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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