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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供销合作社计算机及网络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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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赣州市供销合作社网络安全,统筹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公工作,建立和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 

1. 经常上网浏览相关网站,下载最新病毒代码; 跟踪最新防病毒信息及其防杀方法,及时将其发布在单位各科室邮箱;及时跟踪防火墙的软硬件升级信息。

2. 及时升级本单位网络的最新病毒代码;实时对各个工作终端进行病毒监测;及时将染病毒的工作终端逐一脱离网络; 对染毒终端逐一进行全面查杀毒;及时对防火墙软硬件进行升级。

3. 服务器如果发现漏洞要及时修补漏洞或进行系统升级。

二、网络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

1.落实网络安全岗位责任制,一旦发现网络违法案件,应详细、如实记录事件经过,保存相关日志,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部门取得联系。

2.接到有关网络违法案件举报时,要详细记录,对举报人的身份等要严格保密,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并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

3.当有关网络安全监察部门进行网络违法案件及其他网络安全检查时,网络安全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  

4.以下行为属于违法使用网络:

(1)破坏网络通讯设施,包括光缆、室内网络布线、室内信息插座、配线间网络设备等。 

(2)随意改变网络接入位置。  

(3)盗用他人的IP地址、更改网卡地址、盗用他人帐号(包括上网帐号、电子邮件帐号、信息发布帐号等);

(4)通过电子邮件、网络、存储介质等途径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

(5)对网络进行恶意侦听和信息截获,在网络上发送干扰正常通信的数据。

(6)对网络各种攻击,包括利用已知的系统漏洞、网络漏洞、安全工具、端口扫描等进行攻击,以后、以及利用IP欺骗手段实施的拒绝服务攻击;

(7)访问和传播色情、反动、邪教、谣言等不良信息的。

三、网络帐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

1.上网IP地址是上网主机在网上的合法用户身份标志,所有上网主机必须到网络管理中心(市社微机室)进行登记注册,将本机的重要网络技术资料(包括主机型号,技术参数,用户名,主机名,所在域名或工作组名,网卡类型,网卡的MAC地址,网管部门分配的IP地址)详尽备案,以备核查。  

2.上网用户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动本机IP地址的主机。

3.网络管理中心(市社微机室)对帐号与权限划分要进行有效的备份,以便网络发生故障时进行恢复。 

4.单位帐号与操作权限的设置,必须做到专人专管,不得泄密或外借给他人使用。  

四、网络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1.保障市社网站网络畅通和网络信息安全。 

2.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制定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我社制定的《赣州市供销合作社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确保市社网络安全有序。  

3.履行对所有上网信息进行审查的职责,根据需要采取措施,监视、记录、检测、制止、查处、防范针对其所管辖网络或入网计算机的人或事。 

4.对所发现或发生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予以制止或向市社信息中心反映、举报,协助有关部门对上述人或事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应该向调查人员如实提供所需证据。 

5.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用新技术调整网络结构、系统功能,变更系统参数和使用方法,及时排除系统隐患。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 

1.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提高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对市社各科(室)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大家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积极参加市政府有关部门举办的信息安全方面的培训,加强对有害信息,特别是影射性有害信息的识别能力,提高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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