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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供销合作社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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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赣州市供销合作社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市再生资源公司:

     现将《赣州市供销合作社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

  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2108

                             

  赣州市供销社秘书科            2012108日印发

                                

  赣州市供销合作社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212号)及省供销社《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供销合作社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赣供工字20122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社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促进我市废旧商品回收利用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清洁”工程建设为契机,认真落实国办发[2011]49号、赣府厅发[2012]12号、赣供工字[2012]2号文件精神,以资源节约、保护环境,促进赣州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通过行政推动、市场运作、企业实施,进一步夯实回收基础,做强龙头企业,增强加工能力,提升技术水平,完善行业管理,在建立全市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中发挥主导作用。

  二、工作目标

   2015年末,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实现废旧商品回收利用总额25亿元,其中回收总额15亿元,加工利用总产值  10亿元;80%的城市社区、100%的乡镇、80%的行政村设立规范化回收站点,80%的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80%以上的废旧商品进入专业市场进行规范交易和集中处理;80%以上的可用废旧物资得到回收和再利用。基本建成以城市社区和村镇回收站点为基础,以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为核心,以加工利用为目的的网络畅通、覆盖面广、管理科学、功能完善、技术先进、高效利用、生态环保的供销合作社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加快培育壮大回收经营企业。通过完善体制,创新机制,整合系统内外资源,加快发展以供销合作社为主导的废旧商品回收经营企业。各县(市、区)供销社要加快培育发展在回收、集散交易等方面有实力、有特色的专业龙头企业,抓住省政府开展全省农村清洁工程的机遇,抓紧做实做强回收经营企业。具体步骤:2012年,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均设立供销合作社占主导地位的废旧商品回收经营企业,切实开展回收经营业务;20132014年,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比上年分别增长15%25%以上;2015年,各级废旧商品回收经营企业实现业务稳定增长,成为当地废旧商品回收的主导力量。

  (二)强化城市社区和乡镇、村规范化回收站点建设。按照便民利民、便于交售的原则,根据当地城市、乡镇及新农村发展规划,结合农村清洁工程,在直设站点的同时,通过收购、加盟、租赁等方式整合社会回收站点、个体经营者,在城市社区和乡镇、行政村改建和新建一大批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在农村自然村设立流动回收点,夯实回收基础。回收站点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识形象、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指导价格。具体步骤:201220132014年,分别完成回收站点建设目标任务的25%50%80%以上;2015年,全面完成回收站点建设目标任务并纳入统一规范管理。

  (三)抓紧建设集散市场或分拣中心。在目前土地资源日趋紧缺的形势下,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及早行动争取支持,加快改造和新建一批集散市场或分拣中心,不断提高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的集约化程度。市供销社及市再生资源公司要做好“赣州市中心城区废旧物资交易市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论证工作,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解决该项目的规划和土地征用工作,力争尽早实施该项目的动工建设工作。各县级供销社要建有一个规范化的集散市场或专业化的分拣中心。集散市场和分拣中心建设要符合城建规划和环保、消防安全等要求,具备商品交易、分拣加工、仓储配送、配套服务等功能,具有先进的专业切割、分拣、打包等设备和技术。具体步骤:2012年,完成集散市场或分拣中心的改造规划及新建的土地规划、审批、办证工作;20132014年,基本完成集散市场或分拣中心的改造、新建工程,开始运营;2015年,各集散市场或分拣中心运营步入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四)加快发展加工利用企业。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快发展以社有资本控股或相对控股,供销合作社为主导的废旧商品加工利用企业。市供销社及市再生资源公司要培育发展一个技术设备、管理模式先进,精深加工程度高,产品附加值高,无害化水平高的废旧金属、废塑料、废纸、废轮胎等加工利用企业;各县级供销社要建有技术先进,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废旧金属、废塑料、废纸等废旧商品加工利用企业。具体步骤:2012年,确定废旧商品加工利用项目,做好项目的相关立项审批工作;20132014年,投资组建废旧商品加工利用企业,开始试生产;2015年,企业投入正式生产。

  (五)强化行业组织的协调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履行行业自律、信息沟通和反映诉求职能。组织专业技能培训,引导企业规范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到2015年末,建立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生产经营统计体系,实时掌握废旧商品行业运行状况,为废旧商品行业管理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提高行业服务和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供销合作社成立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督导、协调全系统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均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地区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根据《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各地落实情况及县(市、区)供销社实施方案于525日前上报市供销社。

  (二)争取政策支持。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积极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汇报,把供销合作社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纳入到当地总体建设规划中,特别是在土地上争取得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并且积极要求加入当地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部门协调机构,反映相关意见和呼声,影响和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同时要充分利用好当地政府支持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推进生态建设的各项政策,加强与发改委、财政、国土、环保、商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在土地、项目、资金及规费等方面获得更多支持和优惠政策。

  (三)抓好项目建设。各级供销社要建立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项目库,认真做好项目规划,切实加强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和建设既要着手立足当地的回收网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加工企业等单个项目;也要着手建设具有区域性集聚带动功能,辐射面广,投资规模大的项目和集回收、分拣集散、加工利用为一体的网络体系建设整体项目。要及早按行业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做好各项目的规划论证、环评、资金筹措等基础工作,为项目立项和申报做好准备。既要在"新网工程""省引导资金"中争取项目;更要在发改委、工信委、环保、商务、财政等部门争取项目。通过多渠道、多措施上项目、建项目,切实有力推进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

  (四)做好督导推进。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加大对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调研和督查力度,注意总结、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协调和妥善解决体系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市供销社决定将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列为今后一段时期对各县级供销社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在适当时间召开全市供销社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经验交流现场会;并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县(市、区)供销社项目申报、评先评优的必要条件。各县(市、区)供销社要尽快建立以督导、服务、考核、奖惩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切实可行的激励、评价体系,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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