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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赣州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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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赣州市推进民营经济四项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224号)文件的要求,现就加快全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苏区振兴发展为指导;以扩大就业、促进创业为目标;以搭建平台、完善服务为手段,因地制宜推进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促进小微企业向小企业创业基地聚集,积极培育特色产业。通过分类管理、强化措施、完善服务、督查考核,有效改变部分县(市、区)小企业创业基地管理松散,工作被动的局面,将小企业创业基地努力打造成为小企业的聚集区、成长性企业的孵化区。

二、工作目标

2012年全市小企业创业基地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0%,达到143亿元,税金总额同比增长30%,达6.92亿元,入孵企业数增加100家,达690家,从业人员达 3万人,孵化毕业企业50家。(具体目标任务分解见附表一)。

三、工作步骤

2012年全市推进小企业创业基地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完善阶段(1月至5月)。各县(市、区)对照省小企业创业基地管理办法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填写好《赣州市小企业创业基地运行情况自查表》(见附表二),于530日前上报市局;对基地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并就下一步解决问题,提出具体办法。

(二)改进提高阶段(6月至11月)。本阶段要对小企业基地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从而有效地提高小企业基地聚集小微企业入驻的能力。一方面,要创造条件,确保基地正常运行。按照“五有”标准(有工作部门、有办公场所、有管理队伍,有资金保障,有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基地的运行管理;另一方面,帮扶企业,解决问题。一是聘请专业人员协助企业搞好规划,制定中长期和年度发展目标;二是帮助基地内企业搞好诊断,查找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全力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有效地扶持企业快速成长。对基地内的每个企业都要制定一套详细的帮扶成长计划,并落实好具体的责任人,在证照办理、企业培训、融资,人才招聘等方面做好服务工作。

(三)检查考评阶段(12月)。对小企业创业基地工作进行年终考评,评选全市优秀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总结全年基地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小微企业,尤其是初创型的小微企业,开始很难进驻工业园区,而小企业创业基地则为它们提供了重要的承载平台。民营企业管理局作为小企业创业基地的主管部门应主动担当责任,尽全力把小企业基地建设好,不能仅停留在挂个牌,争取点资金的层面上。因此各县(市、区)民营企业管理局应积极创造条件,主动工作,有所作为。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成立由分管县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局长亲自抓、负总责,指定一名副局长专抓此项工作。充实完善工作机构,对目前管理较为松散的小企业创业基地,要抽调精兵强将,开展集中整顿,力争工作上台阶。

(三)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各县(市、区)要将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分工,落实到人。二是工作机构组成人员要挂点企业,落实帮扶政策,全力解决入驻企业各种诉求,真正让企业感受到基地的温暖和政府的有效扶持,以基地内企业的满意度测评作为评价工作人员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四)搞好协调配合。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前提下,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共识并予以全力支持,特别是在优惠政策的出台和落实,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和功能配套,入驻企业的帮扶和服务上都必须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才能健康地发展。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策扶持。各县(市、区)要制定鼓励创业发展,促进入孵企业壮大的相关政策,包括创业服务、财政、税费、金融服务等相关扶持政策,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鼓励和支持创业基地建立公共服务平台,扩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加大创业基地资金扶持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支持民营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60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30条的通知 》(赣地税发〔201225号)文件精神,保证基地内企业享受国家、省、市各项优惠政策。

(二)实行分类指导。为确保创业基地工作顺利进行,市局将加大分类指导力度,采取半年测评、年底总评的方式年对全市15个小企业创业基地进行工作考核。根据《赣州市小企业创业基地考核表》中的标准进行评分(见附表三),半年测评分数占全年考评总分的40%,年终考评占全年考评总分的60%。将创业基地分为三类进行科学指导:全年考评总分在80(含80)以上的为一类;考评分在60-80为二类;考评分在60以下的为三类。

(三)加强督查调度。市局将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小企业创业基地推进和运行情况。县(市、区)局主要领导每旬至少一次到基地检查指导协调工作,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小企业基地的支持。市县两级形成合力,推动基地建设上水平、出效果。

市局拟在下半年召开全市小企业创业基地推进会,对全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工作进行全面分析和调度。

(四)严格考核奖惩。根据半年评测和年终考核情况对全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工作进行全面评定,依据评分情况对全市小企业创业基地进行先后排序,划分一、二、三类小企业创业基地,并以此作为我局评定各县(市、区)小企业创业基地工作的主要依据。

根据考核结果评出3个全市优秀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给予表彰奖励,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环项目;对三类基地,提出整改意见,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三类基地的,上报省局核准予以摘牌。通过优秀示范基地的带头作用,调动各县(市、区)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全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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