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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赣州创业大学培训及服务工作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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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调动县(市、区)民营企业管理局工作的积极性,共同做好赣州创业大学培训及服务工作,保质保量完成赣州创业大学年度目标任务,推动赣南苏区民营经济的振兴发展,现根据《赣州创业大学2012年培训工作方案》和《赣州创业大学创业培训跟踪服务工作方案》,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全市18个县(市、区)民营企业管理局,赣州开发区发展规划局。

二、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创业培训(30分)。培训200人以上的,得30分;每少10%5分,扣完为止。

(二)跟踪服务(10分)。有跟踪服务内容、跟踪服务形式、跟踪服务制度、跟踪服务平台、跟踪服务台账的,得10分。每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三)资料报送(10分)。培训通知、日程安排、学员报名表、学员汇总表、学员签到表、教学评估表、培训照片、培训小结等培训资料报送齐全的,得10分。每缺一项,扣1分。

(四)学员选送(30分)。企业成长班每期四次上课平均实到人数达到市局下达任务数的,得10分。每增(减)10%,加(减)1分,扣完为止。

(五)创业成效(20分)。创业率达到20%以上的,得20分;每高(低)1个百分点,加(减)1分,扣完为止。

另外,建立加分机制。完成赣州创业大学其它培训选送学员任务的,每次加1分;对赣州创业大学培训及服务工作提出书面报告建议的,每篇加1分;对赣州创业大学本年度学员创业情况报送有专题材料的,每篇加1分;向《赣州民营企业》期刊推荐赣州创业大学学员创业典型的,每个加1分。

三、评分依据

(一)创业培训,以报名、签到、结业的平均人数为准。

(二)跟踪服务,以相关图片资料为依据。

(三)资料报送,以赣州创业大学建立的培训档案为准。

(四)学员选送,以市民营企业网“通知公告”发布的通报数据为依据进行计算。

(五)创业成效,以参加培训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创业企业照片为证明。

四、奖项设置
  (一)综合先进单位。按考评得分高低排序,前6名为综合先进单位。

(二)单项先进单位。设创业培训、跟踪服务、资料报送、学员选送、创业成效等六个单项先进单位。

(三)先进工作者。赣州创业大学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推荐先进工作者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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