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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民营企业管理局2012 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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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 2012 年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的要求,围绕全面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的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紧紧围绕2012 年民营企业管理工作重点,以稳定社会治安为目标,以强化综治领导责任制为核心,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主线,以化解矛盾纠纷为抓手,进一步明确职责、健全机制、夯实基础、落实措施,深入推进和谐平安建设,以服务赣南苏区发展振兴、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目标任务

  实现“四零两满意”,即实现零发案、人员零犯罪、事故零发生、矛盾零上交,上级部门对本单位综治工作满意,干部职工对本单位治安状况满意。

  三、工作措施

  (一)提升认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把维护稳定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把维护稳定提高到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抓发展与保稳定统一起来,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将综治工作纳入局重要工作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当前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

  (二)强化措施,全力夯实工作基础。一是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落实领导一岗双责,切实承担起保平安、促和谐的领导责任。主要领导切实担当起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把维护稳定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真正把维护稳定的责任落到实处,确保本单位内部的安全与稳定。二是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摸底排查。通过排查,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不稳定的事件和隐患。本着“边排查,边解决”的原则,及时采取措施,把隐患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立健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从组织领导保证、管理职责分工等方面,完善综治工作长效机制,认真研究本单位影响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苗头,及时报告不稳定情况,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及早消除各种不安定隐患。四是及时做好信访维稳工作,重点做好老上访户的稳控工作,防止发生越级上访案件。

  (三)抓好防范,全力确保一方平安。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重点抓好防火、防盗工作。加大检查、督促整改的力度。制订防范方案,落实防范措施,严加防范管理,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可防性案件发生。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干部依法行政,讲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人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执法水平,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不参加邪教非法活动,维护一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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