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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赣州市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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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市民企字〔2012〕5号

  各县(市、区)民营企业管理局、赣州开发区发展规划局:
  现将《2012年度赣州市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赣州市民营企业管理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2012年度赣州市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赣州市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四项工程”建设,在“加快”上着力,在“转型”上突破,,推动企业快速成长、做大做强,切实壮大民营经济总量。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全市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小型微型企业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就业再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使小型微型企业快速成长,着力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引导和帮助小型微型企业稳健经营、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推动全市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2年推进全市民营经济“成长性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培育100家企业进规模,全市规模企业达到900家以上;聘用15名创业导师,为100个企业进行中高层培训,为100家企业开展管理咨询诊断服务。同时,力争全市新增年销售收入超亿元企业30家、年税收超2000万元企业20家。
  三、企业申报入选条件
  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要求,结合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具体申报标准为:
  (一)全市非公有制中小型独立法人工业企业,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未列入当地重点调度的企业。
  (二)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增长趋势明显,在2009年、2010年、2011年三年中,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平均增长30 % 以上。
  (三)2011年前新上项目但还未投产的工业企业。
  (四)所属产业为地方优势产业、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为产业集群配套的产业;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专、精、特、新产品,且市场销售情况良好。
  (五)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纪录。
  四、主要措施
  (一)工作措施
  1.遴选好企业。继续选择300家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且成长性高的企业加以培育,力争年内100家以上企业进入规模行列;     
  2.开展分析诊断。要以加快企业成长为落脚点,认真选择好有实力、信誉好的各类管理咨询机构,搭建开展管理咨询工作服务平台,为提高中小企业管理水平提供管理咨询和诊断服务。各县(市、区)要选择1-2家管理咨询机构、或管理咨询师团队全年为5家以上企业提供服务,并在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工作结束后或年底上报管理咨询服务报告。
  3.解决实际问题。坚持生产诊断与经营管理咨询诊断相结合,内部诊断与借助“外脑”相结合,全面诊断与专项咨询诊断相结合,针对企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有重点地进行专项咨询诊断,制定专项破解方案,及时解决生产经营管理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达到“药到病除”的效果,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4.加强协调与沟通。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与统计、工业园区、税务等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对照进入规模企业的条件和要求,帮助企业做好入规前的相关工作,努力提高成长性企业培育的数量和质量。
  5.建立成长企业台帐。要通过建立成长性企业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实缴税金、就业人数等指标台账,确保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工作有效推进。
  6.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实施成长工程的主体作用,积极调配好资金,加大对培育企业的扶持力度,按培育数为每个企业安排一定的扶持资金,为企业成长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同时,把担保机构信用评级与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和推行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通过信用担保、银行放贷和财政贴息等手段的综合运用,形成和扩大“政银企保”一体化的系列扶持模式,切实解决成长型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促进其快速成长。
  (二)扶持措施
  1.市本级和县(市、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重点倾斜;
  2.争取国家、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扶持;
  3.争取上级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给予重点倾斜;
  4.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在融资担保、管理咨询、专家诊断、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服务。
  (三)奖励措施
  为鼓励先进,建立表彰奖励机制。对年度实施成长工程工作成绩突出、贡献大的县(市、区)主管部门,通过年终考评,对排名前六名的县(市、区)局由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奖励。
  五、工作步骤
  2012年全市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2年1月至2012年2月)为准备阶段。主要任务:一是拟订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工作方案;二是组织申报拟培育企业资料;三是市县联动对成长型中小企业进行考察评审和筛选确定;四是下达全年培育计划;五是开展第一次企业诊断工作。
  第二阶段(2012年3月至2012年11月)为实施阶段。主要任务:一是研究制定促进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具体扶持政策与措施;二是召开全市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半年调度会;三是组织实施和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和工作措施;四是组织开展政银企保对接活动;五是组织开展成长性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工作(具体按市局赣市民企字〔2011〕39号文件);六是对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统计和动态分析,并对实施情况采取简报的形式进行通报;七是及时总结和宣传先进经验。
  第三阶段(2012年12月底前)为总结阶段。主要任务:一是对入选的“赣州市300户成长型中小企业”落实扶持措施;二是对2012年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计划进行总结和宣传,表彰先进单位、优秀企业的经验做法;三是研究制定下一年度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计划工作意见。
  六、工作要求
  (一)此项工作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扶持的重点,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按要求填写《赣州市成长性中小企业申报表》(见附件),并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认真核实汇总,经当地人民政府核准后,于2月28日前将有关资料(包括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纳税超2000万元培育企业资料)分别以书面和电子文档的形式报市民营企业管理局,电子邮箱地址:yj9369qy@163.com。
  (二)各县(市、区)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科室,指定专人负责,督促培育企业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资料,并及时将成长工程月、季(分企业)报表及季度文字分析材料汇总报至市局。同时,每月上报1条各地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工作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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