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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主攻工业服务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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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人防办字〔201572

 

企业兴则产业兴,工业强则经济强。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三年主攻工业推进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全市工业工作会议和市直、驻市单位服务工业发展推进会的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主攻工业、三年翻番”的战略部署和人防部门的职能,现就人防部门支持工业、服务企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紧贴中心工作,落实优惠政策

1.对工业企业生产、仓储等生产经营性建筑,免建防空地下室,并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对企业办公、生活等非生产性建筑,按规定并由企业自行选择结建防空地下室或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2.对企业非生产经营性建筑的结建防空地下室项目,在审批防空地下室建设条件时,尽量满足企业生产、仓储的需要,提高物资储备库等配套工程的比例。

二、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手续

3.对免建防空地下室、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工业建筑项目,2个工作内日完成审批;对结建防空地下室工程的建筑项目,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4.在审批工业建筑项目时,对生产经营性建筑和非生产经营性建筑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项目,企业只需要提供发改委的立项批文和规划部门核准的总平面规划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非生产经营性建筑结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企业申报时,只增加经过工程图审机构审查合格的地面建筑施工图和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各一份。

5.对非生产经营性建筑项目办理防空地下室建设质量监督手续,取消人防专用设备购销合同和工程检测合同两项前置条件,只需要明确了施工和监理单位,则办理开工手续;

6.简化工业企业结建防空地下室建设的验收程序,验收工作时间,由规定的15个工作日,调整为7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预约上门服务,力帮企业解难

7.对结建防空地下室的工业企业,建立“一对一”的帮扶机制,实行随叫随到服务,保证每一个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都有专人做好政策和技术服务工作;

8.对工业企业结建的防空地下室,最大限度满足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在平时允许企业用作生产、仓储等经营场所,并免费办理平时使用有关手续和技术咨询服务。

四、规范企业中介,减轻企业负担

9.支持人防企业发展,积极支持人防企业在赣州落户。力争在3年内在赣州注册的人防防护、防化、通信设备生产企业由1家发展到610家;

10.指导帮扶人防监理、设计、图审、检测企业资质升级和发展,加强行业管理,促进人防中介企业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

11.规范人防建设市场,坚决查处人防工程建设中的不法行为,维护工业企业在人防工程建设中的合法利益。

 

 

赣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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