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府办字〔2019〕22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赣州市2019年蔬菜产业发展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赣州市2019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2019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2019年全市蔬菜产业发展定位为壮大规模、质量提升年。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咬定打造“中国中部地区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南方重要蔬菜集散地、江西省蔬菜产业化发展样板区”的发展定位,坚持巩固与发展并重、质量与效益并举,以品种品质品牌为重点,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着力培育新动能、打造新业态、扶持新主体、拓宽新渠道,推动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发展目标
——扩大产业规模。落实《赣州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5年)》,坚持适度规模、经济适用原则,提出全年新(扩)建规模蔬菜基地钢架大棚8万亩的指导性计划。
——打造优势区域。坚持品种专一化、生产组织化,打造信丰、兴国、宁都、于都、会昌、瑞金6个蔬菜产业重点县(市),在18个县(市、区)培育一批重点乡镇和专业村(组)。
——实现带农富民。通过龙头企业引领带动,引导农民自主发展、返租倒包、订单生产、入股分红等方式,累计带动10万户以上的农户发展商品蔬菜生产,蔬菜基地设施大棚亩均纯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加快推进基地建设
1.坚持巩固与发展并重,加快现有基地改造提升,通过推广返租倒包、要素入股、订单生产等模式,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创新生产组织形式,切实提高种植效益。对照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和指导性计划,出台年度行动方案,加快发展大棚设施蔬菜基地。适当控制单个基地建设规模,提高土地利用率,解决管理成本高、周边劳动力不足和病虫害防治等问题。
2.选择地势平坦、交通便利、沙质土壤、排灌便利的地块新建基地,切实防范因选址不当造成新的空棚问题。加强以排灌设施、基地道路等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土壤改良、绿色防控工程,着力提高基地综合生产能力。
3.持续开展棚型测试与研究,完善建设参数,形成技术标准。鼓励推广具备冬保暖、夏遮阳功能的经济适用大棚,通过调整优化种植茬口,发挥大棚设施“春提前、秋延后”的作用,提升产业效益。
4.突出公益性和示范性,加快建设县级高效蔬菜种植示范基地,集成推广标准化生产、绿色防控、轻简化栽培等技术,带动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抓住国家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机遇,积极开展现代蔬菜产业园创建工作。
(二)创新生产组织形式
1.按照龙头企业“打造4个团队、抓好6项服务”(打造技术服务、农资测试、市场开拓、运营管理团队,抓好生产示范、技术培训、农资配方供应、品牌打造、产品销售和加工服务)、把生产环节交给周边农户的要求,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积极推广“七统一分”模式,大力培育发展一批适度规模的基本菜农队伍。
2.积极培育蔬菜专业村(组),引导发展“一村一品”,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主导产品。大力发展蔬菜专业合作社和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菜农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发展多种联结形式的经营共同体。
3.坚持适度规模经营,坚持专业化种植,加快土地向种菜大户、家庭农场、蔬菜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集中。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服务链条向前、向后延伸。探索建立乡村蔬菜服务站,配方供应种子、肥料、农资等产品,提供技术承包、病害虫防治、农机租赁等配套服务。
4.建立常态化一线指导制度,掌握蔬菜基地生产动态,巡回指导蔬菜基地科学组织生产,提升土地利用率和基地整体效益,杜绝发生空棚、撂荒等现象。指导蔬菜基地建立生产台账,做到生产管理和用工过程标准化、台账化。
5.落实产业扶贫“五个一”机制,强化种植技术指导和市场销售服务,引导贫困户自主发展蔬菜产业。积极推广“保底收益+按股分红”、订单带动、利润返还等分配模式,开展紧密型、专业化的分工合作,扩大蔬菜基地减贫带贫覆盖面。
(三)加强科技研发推广
1.整合市内科研资源与人才,推进研究重心向蔬菜产业转移。整合赣南科学院科研力量,高水平建设专业化蔬菜科研团队,组建蔬菜产业科技创新联盟。争取在宁都、南康、于都设立蔬菜产业院士工作站,建立蔬菜区域性科研中心和品种、技术、农资展示平台,打造蔬菜科研与实践高地。
2.加强与国家和省蔬菜产业技术体系、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合作,开展大棚设施、田间栽培、贮藏保鲜技术研究,组装和集成创新一批省工节本、绿色发展实用技术,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鼓励蔬菜龙头企业加强技术开发,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实施粉碎、加工、堆肥等处理措施,推进蔬菜残株资源化利用。
3.加快推进县级蔬菜主推品种示范基地建设,开展品种选育和区试,提纯复壮和推广龙南大蒜、兴国生姜等地方特色品种。坚持品种专一化,每个县筛选2-3个主推品种,推行专业化育苗与供苗,打造一批蔬菜优势产区。
4. 用好蔬菜专家顾问团、聘请专家、市蔬菜产业“两中心一基地”等资源,巡回各地开展技术攻关和指导。提升市蔬菜产业技术服务平台,努力实现与国内农资信息、市场信息、气象信息、专家团队的互联互通。加强蔬菜生产监测预警,推进蔬菜病虫害和产销大数据应用,引导科学生产和防灾减灾。
(四)充实壮大人才队伍
1.紧扣蔬菜产业发展需求,实施乡(镇)蔬菜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原乡(镇)“三定向”农技员提升和种植能手、基地技术员培育“三项计划”。发挥赣州农校蔬菜专业优势,坚持理论教学与生产实践相结合,发展一批教学实践基地。坚持蔬菜专业人员专岗专用,培养一支扎根基层的蔬菜技术人才队伍。
2.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采取“以师带徒”、“田间课堂”等方式,大力开展蔬菜实用技术培训,提高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在生产一线的普及率,培育一批懂技术、会经营、能示范的产业能人大户。
3.积极招引家庭式、专业户为主的职业种菜主体,发展适度规模大棚蔬菜生产,形成一批可复制的典型,引领带动周边农户发展蔬菜。
4.开辟“绿色通道”,招录一批全日制本科以上农学类专业毕业生,重点充实县、乡两级蔬菜技术力量,为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五)补齐产业发展短板
1.按照就近生产、就近供苗的原则,依托生产经营主体推动集约化育苗,不断提升种苗统育统供水平,加快构建现代蔬菜种业体系,努力降低分户育苗、分户管理成本。加快选育、提纯和复壮本地传统优势品种,为产业发展提供良种储备。
2.引进培育蔬菜加工龙头企业,加速蔬菜产、加、销一体化进程,降低蔬菜损耗率,增加产业附加值。坚持质量标准规范蔬菜加工业,用信息、生物等高新技术提升加工工艺水平。
3.突出农资、肥料、农膜、钢材等相关配套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蔬菜全产业链建设。积极推进种养结合、农旅融合、农机农艺融合,加强行业内外联合,促进多业态融合发展。
4.推进物联网技术在种植智能管控等产前、产中、产后生产领域的应用,提高蔬菜生产的标准化、集约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引导发展“智慧蔬菜产业”。
(六)畅通市场流通渠道
1.坚持品牌兴菜、绿色发展,应用“赣南蔬菜”品牌认定及评价标准,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积极推动蔬菜基地建立质量追溯体系,着力扩大可追溯蔬菜产品的覆盖范围。发挥富硒土壤资源优势,建设一批富硒绿色蔬菜产业基地。积极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培育一批知名产品品牌。
2.继续完善蔬菜产业市场体系,布局一批产地批发市场,改造提升一批农贸市场,补充发展一批社区便利店。大力发展产地购销经纪人队伍,鼓励发展订单直销、连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业态。
3.以规模蔬菜基地和集散市场为依托,推进蔬菜产品编码管理、包装仓储。加快各类保鲜、冷藏、冷冻、预冷等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逐步推进蔬菜分级分拣及包装、预冷处理。
4.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重点瞄准广州、深圳、厦门、港澳和其他国内高端市场,加强对接与交流合作,建立互利合作产销关系。依托赣州港构建对外物流通道,加快对接国际贸易平台,助推蔬菜出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扩大高端品质蔬菜外销。
三、奖补政策
(一)增加资金预算。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和奖补内容与标准,市财政继续预算安排资金支持发展设施蔬菜生产。对新(扩)建相对集中连片100亩及以上蔬菜钢架大棚的主体,坚持先建后补原则进行奖补。各地要相应设立蔬菜产业发展资金,适应产业发展要求,逐年增加预算投入,加大基地钢架大棚、喷滴灌设施、预冷设施和土地流转等奖补,对技术培训、带动务工、培育菜农进行补贴。以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金、带动社会资金,支持蔬菜产业发展。
(二)实行差异奖补。按照市县两级突出不同重点、不同环节奖补,提高大棚设施奖补标准,引领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对蔬菜产业重点县与非重点县实行大棚设施奖补差异政策,加快形成优势产区、培育优势产品。对信丰、兴国、宁都、于都、会昌、瑞金6个蔬菜产业重点县(市),分别按标准大棚7000元/亩、高标准大棚1200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对其他县(区),继续按标准大棚5000元/亩、高标准大棚1000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棚内面积按540平方米折算为1亩的标准进行测算。对发展势头好、有积极性,年内发展规模蔬菜基地钢架大棚5000亩以上的非重点县,经申请验收,通过复核后,可享受重点县奖补政策。2018年及之前发展并通过验收的基地,继续按原奖补政策执行第二批奖补。落实《赣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蔬菜生产经营与技术服务体系的意见》(赣市府办发〔2018〕34号),加大对高效示范基地、经营模式创新、专业技术支撑、人才队伍培育、质量品质提升、冷链物流等方面的奖补,加快构建完善的生产经营与技术服务体系。
(三)规范验收方式。通过政务公开网、微信等新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到政策透明、信息公开。新发展的大棚设施蔬菜基地,且符合奖补项目和相关条件的,在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验收后,上报市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组织联合复验,公开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补政策,其中大棚设施奖补跨年度分两次验收奖补到位。具体验收细则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另行制定下发。优化奖补资金下拨方式,县级申请并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后,以年度指导性计划数、标准大棚奖补标准作为测算依据,可预拨30%以内的资金先行进行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发展蔬菜产业摆上产业结构调整、现代农业发展、农民脱贫增收的重要位置,作为县(市、区)长一把手工程,按规划、按步骤、高标准组织实施。要按照“一套班子抓蔬菜产业”的要求,落实一套人马抓落实,选好一个龙头来引领,培育一批能人促带动。要结合各地实际,科学制定年度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宣传发动,趁早落实基地选址,切实推动本地蔬菜产业加快发展。要强化督促调度,定期研判工作进展,切实解决产业发展和人员、经费等困难和问题。年内市里将在6个重点县(市),围绕组织模式、品种技术、茬口安排等专题,适时组织现场会推进赶学比超,助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强化部门配合。建立完善“蔬菜基地建到哪里,配套设施及服务就跟到那里”的机制,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推进,结合高标准农田项目,设计建设一批标准菜田,水利部门负责排灌设施,建设部门严抓大棚质量,自然资源部门调配设施农用地,通信部门协调杆线迁移等。建立蔬菜专项风险预警机制,水利、气象等部门要针对蔬菜产业气象灾害,特别是主产区天气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建立和完善涉及主要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分析会商产销形势,切实解决蔬菜基地建设及产销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完善灾后救助机制,推进蔬菜产业保险。
(三)严格督促考核。继续把蔬菜产业发展列入现代农业攻坚战重要考核项目,加大评分权重。量化考核指标,科学制定目标值,重点考核各地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基地生产运营质量、领导重视程度、经费保障等情况。加强产业发展过程管理,提升基地建设质量和生产经营水平。实行蔬菜生产月报制度,加强工作督促调度,并定期向市蔬菜产业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加强正向激励,充分调动和激发各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蔬菜产业发展各项措施的落实。
附件:2019年新(扩)建规模蔬菜基地钢架大棚指导性计划
附件
2019年新(扩)建规模蔬菜基地
钢架大棚指导性计划
县(市、区) |
新(扩)建规模蔬菜基地 钢架大棚面积(亩) |
合计 |
80000 |
章贡区 |
800 |
南康区 |
4500 |
赣县区 |
4500 |
信丰县 |
8000 |
大余县 |
2500 |
上犹县 |
2500 |
崇义县 |
2300 |
安远县 |
3200 |
龙南县 |
2500 |
全南县 |
2200 |
定南县 |
1500 |
兴国县 |
8500 |
宁都县 |
9000 |
于都县 |
8500 |
瑞金市 |
7000 |
会昌县 |
7000 |
寻乌县 |
2800 |
石城县 |
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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