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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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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农202012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赣州经开区、赣州蓉江新区农办:

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于关键时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冬春季节气温多变、湿度大,是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期,特别是近日我市周边的湖南省邵阳市发生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各地要认真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和疫情排查监测,对已到免疫保护期和新补栏的畜禽要及时补免,提高免疫密度和质量。督促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切断疫病传播途径。加强动物检疫,凭免疫记录实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要人员驻场(点),凭证凭标进场,加大对外地调入牲畜的入场检查,尤其是湖南省活禽运输的监督检查力度。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全面关闭城区活禽交易市场和消毒灭源工作,尽快设立家禽定点屠宰点。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严格执行 “四不一处理”规定(对病死动物和死因不明动物一律不宰杀、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全力做好农产品保供稳价稳生产

稳定农产品生产和供应是农业农村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地要多措并举、加强指导,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供应不脱销、不断档、不暴涨,为抗击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物质支持。要有序增加成品粮油商品库存投放,科学组织企业开工复产,适当扩大生产,多渠道筹措粮源确保供应。加快推进生猪复产增养,全面完成生猪保供任务。尽快选择在远离人口密集区、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地点设置家禽屠宰厂或临时家禽屠宰点,保障居民禽肉消费需求。指导饲料生产企业按要求复工复产,确保畜禽生产所需饲料的正常供给。指导蔬菜种植户加强生产管理,动员在家的农户抓好当季时令蔬菜、速生叶类菜生产,保质保量正常供应市场。持续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日常监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提早谋划、积极筹备,切实做好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调配工作,确保农业生产有序开展。

三、坚决落实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政策

各地要认真执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农办牧〔2020〕7号)、《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江西省公安厅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维护“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保障生产稳定和市场有效供应的紧急通知》(赣农字〔2020〕5号)以及《赣州市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等物资运输问题解决方案》(赣市新冠指字〔2020〕4号)等文件要求,简化程序、优化服务,及时为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运输车辆开具《物资调拨及人员转运单》,确保运得出、进得来,实现快速通行。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将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运输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上报当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共同协调解决。

四、扎实做好农业农村系统干部教育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对干部职工的防护措施教育,增强主动防护意识。落实弹性工作制,按规定实施居家隔离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传播途径。合理安排办公室上班人员,确保各项职责任务顺利完成。严格单位管控措施,自觉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对办公场所实行每日清扫消毒,严格限制会议、食堂集中用餐等聚集活动。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站在防控工作的最前沿、第一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附件: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 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

  2.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公安厅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维护“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保障生产稳定和市场有效供应的紧急通知

  3.赣州市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等物资运输问题解决方案

                                     赣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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