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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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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考试点:

为切实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市新冠指办字〔2021〕1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管控培训学员。凡从赣州市外来参加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的,报备、隔离以及核酸检测等必须符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确定的要求原则上1个月内来(返)赣州的人员不安排安全生产培训考试。

二、实行小班培训考试。采取集中授课的,原则上每个教室不超过30人,在确保学员间距的情况下组织培训和理论考试。对于心肺复苏、正压式呼吸器使用等极易造成交叉感染的特种作业人员考核项目,疫情防控期间要坚持一人一消毒,必要时可临时采用手指口述方式代替。

三、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加强培训考试场所的通风换气、消毒以及督促学员勤洗手、不扎推、戴口罩。分批接收学员且务必进行赣通码和全国通行大数据行程卡进行确认登记,经测温合格后方可进入。

四、严格落实防责任。我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必须严格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规定的要求下进行,各培训机构和考试点要主动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市应急管理局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取消培训机构培训资格和停用考试点。

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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