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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兴赣高速北延项目A7标“4·5”高处坠落事故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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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20年4月5日8时许,兴赣高速北延项目A7标(兴国县南坑乡境内)工地,3名员工在拆除桥墩模板时违章作业,未将安全绳固定在牢固的物体上,导致拆除模板时不慎从高处坠落,造成2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报告事故。这是一起典型的瞒报生产安全事故,充分暴露出涉事企业安全意识薄弱,安全风险防范不力,培训教育流于形式,高处作业等特殊作业操作规程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甚至瞒报事故。同时,也暴露出高速项目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未有效落实,安全执法存在“宽松软”情况。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范和遏制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立即组织开展交通建设项目安全大排查。各地、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交通建设项目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迅速开展一次全方面、全覆盖的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并查处非法违法行为。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制定排查工作方案,落实复工返岗、开工进场等安全检查、复核程序,确保关键岗位人员、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环境等条件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严禁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和不顾安全赶抢工期。

二、加强重大工程项目安全监管。当前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秩序快速恢复,重大工程项目和设施正在抢时间、保进度,安全生产压力不断增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始终牢记生命重于泰山、安全大于天的思想,在推进重大工程建设时切实把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减少事故发生。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对本辖区高速、铁路、电力、水利、隧道、桥梁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监管,压实部门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各环节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重大项目施工现场一线,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控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重点整治非法违法建设、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三违”等行为,加大对高边坡、基坑工程、隧道施工、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高空作业、起重机械、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管。要加强雨季汛期高边坡稳定性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大监测频率,加强恶劣环境和复杂地质条件下施工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管理。

三、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动态分析研判安全风险,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全力确保复工复产安全。交通领域。要强化重点时段、事故多发路段执法管控,依法严肃查处“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筑施工领域。要全面开展改扩建建筑物、老旧危房等隐患排查,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危险化学品领域,要坚决落实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持续推进落后产能退出,严密落实外包工程和动火等环节安全措施。非煤矿山领域,要切实做好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加强“头顶库”尾矿库管控措施的落实。消防领域,要持续强化“多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各类学校、商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开学开业前的火灾隐患排查。旅游领域,要强化全省旅发大会所涉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工贸、特种设备、城镇燃气、农业机械、电力等其他领域,要紧盯风险、紧盯隐患,及时排查整治到位,持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四、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后,有关企业、单位必须依照规定第一时间上报事故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瞒报行为的查处力度,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按照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安委会将对该起事故进行挂牌督办,严肃事故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赣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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