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环保服务业对企业的服务作用,我局将在市环保局网站为企业搭建一个环境污染治理技术信息共享平台,并促进污染治理技术得到进一步推广运用,特制定了《环境污染治理技术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及其推广运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建立环境污染治理技术
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及其推广运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环保服务业对企业的服务作用,我局将在市环保局网站开设建立环保污染治理技术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并在企业中推广使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环保服务业发展中积极探索新道路,为实现环保服务业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奠定坚实基础,为环保产业发展开辟绿色服务通道。
二、制定依据:《2016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要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扩大绿色环保标准覆盖面,支持推广节能环保先进技术装备”;《赣州市环保局支持工业、服务企业的政策措施》(赣市环保[2015]79号)中提出在环保产业领域吸引更多先进环保企业进驻我市,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目标任务:为我市企业搭建一个环境污染治理技术信息共享平台,并促进污染治理技术得到进一步推广运用。
四、适用范围:在我市从事环境污染治理的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或者通过科技创新能提供成熟的污染治理技术的工业企业。
五、实施措施:
(一)登记备案,公布信息。凡在我市从事环境污染治理的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或者通过科技创新能提供成熟的污染治理技术的工业企业,需到市环保局登记备案(需提交的材料见附件),市环保局将对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单位或科技项目将在市环保局网站予以公布。请符合本方案适用范围的单位到市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有污染治理需求的工业企业,可以向市环保局提交污染治理技术需求,市环保局将根据企业需求,将已掌握到的有关治理技术信息提供给企业。
(三)市环保局将根据行业污染特点,请有关专家对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提供指导和培训,并予以推广。
六、联系人:科技产业科 钟茗
联系电话:0797-8685037
附件:
环保污染治理企业登记备案需提供的材料
1、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机构组织代码复印件。
4、单位简介(包括主要业务范围)。
5、技术特长和产品简介(包括但不限于所获专利、奖励、荣誉、资质证书等)。
6、主要技术力量(技术人员组成)。
7、主要业绩(详细列明至少3项典型案例,提供合同及其技术指标,用户意见和用户联系人、联系方式)。
8、典型案例监测报告,各级环境监测站或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均有效)。
9、典型案例项目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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