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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未批先建事前预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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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环保局: 

     当前,我市正处于主攻工业,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在招商引资吸引外商、重点工程推进过程中,一些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为了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坚决遏制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现象,各县(区)环保局对辖区内招商引资项目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要早期介入,做到事前预防,源头控制,要全过程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对建设单位和当地政府加大《环保法》的宣传力度,同时指导建设单位对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督促在开工前依法向有审批权限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杜绝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1497498351028096314赣市环发[2017]7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未批先建事前预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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