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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环境保护局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专项督查 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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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呈不稳定状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和《赣州市中心城区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方案》(赣市府办字〔2017〕84号)要求,进一步改善我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终期考核任务。经请示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环保局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专项督查行动,现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奋战100天,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章贡区、经开区涉气排放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地排查和督查,分类建立污染源台帐。通过突击开展空气质量专项督查行动,进一步强化环境监察执法监管力度,有效解决中心城区空气“异味”问题和影响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提升的污染问题,并以此为契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实现严格执法常态化,彻底遏制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恶化势头。

二、机构组成及责任分工

为确保督查工作的有效开展,成立由市环保局局长杨中茂同志任总指挥,市环保局副局长许健、叶苞九同志任副总指挥,廖会敏、杨志军、谢焕章、罗文忠、孙志强、林美芳、肖利华、刘建平、丁翔任成员的赣州市环保局空气质量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督查组、材料组、宣传报道组、专家组(含监测)、后勤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三楼会议室,市环保局大气办廖会敏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及协调专项督查行动有关事项。

材料组:组长廖国铭,组员:邓述明、林劲波。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本次督查行动的线索和信息,对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线索和问题予以分类、移交转办。

专家组(含监测):组长:刘国平,组员:林美芳、刘建民。负责协调现场监测,对督查行动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后勤保障组:组长丁翔,组员:郭世龙、周平平。负责本次督查抽调人员的食宿等后勤协调和保障工作

宣传报道组:组长刘建平,组员:刘晓玲、李小群。负责本次督查行动中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工作,组织赣州电视台、赣南日报、赣州晚报等新闻媒体对此次督查行动全程进行跟踪报道。

督查组:组长:罗文忠,副组长:杨志军、谢焕章,组员张旭生、黄水春、宋英贤。全面负责督查影响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提升的问题及环境质量问题。

本次督查从市局及各县(区)环保局抽调50名监察执法人员组成,分8个组进行(待抽调人员名单汇总后进行具体分组),其中章贡区6个组、经开区2个组,具体实施本次督查工作。

三、督查时间安排

督查时间:2017年5月9日至6月8日为期一个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1、查处阶段(5月9日至5月19日)。全面查处影响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提升的问题及环境质量问题进行,建立台帐,列出清单。

2、整改阶段(5月20日至6月5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按照《赣州市中心城区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方案》要求和责任分工,督办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

3、汇报阶段(6月6日至6月8日)。对本次督查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撰写督查报告报总指挥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督查执法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着力提升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也作为检验全市监察执法队伍水平和能力的重要手段,各县(区)环保部门要积极配合此次工作,精心选派业务熟,能力强的执法人员,被抽调执法人员携带执法设备,全身心投入好督查执法工作。

(二)依法依规,严格督查。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和《江西省保护厅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暂行办法》等相关程序和规定开展督查执法工作。利用按日计罚、限产限排、停产整治、停业关闭、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手段,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三)统筹安排,经费保障。 本次督查执法行动由市环保局统一指挥,车辆保障、办公室设备、抽调人员住宿由市环保局章贡分局负责向区政府申请经费予以保障,工作人员往返市、县(区)间差旅费由各县(区)环保部门自行解决。

(四)严明纪律,遵守规定。督查期间,全体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工作纪律要求,专项督查期间不得吃请,中途不得请假,确需请假须经市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对执法人员不作为、懒政、通风报信、包庇违法等行为将严厉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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