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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中心城区8月份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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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推进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市政府《赣州市中心城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工作实施方案》要求,8月份,市空气质量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强化了工作调度和巡查督查,现将中心城区8月份的空气质量情况、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对章贡区、经开区、南康区及赣县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8月份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状况

2016年8月,我市中心城区共监测31天,环境空气质量优13天,良16天,轻度污染2天,优良率为93.5%。其中PM2.5浓度34µg/m³,贡献最大(占25%,二级标准35µg/m³),为首要污染物;其他污染物贡献率由大到小依次为O3-8h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154µg/m³(占25%,日二级标准160µg/m³);PM10浓度56µg/m³(占20%,二级标准70μg/m3);NO2浓度18µg/m³(占12%,二级标准40μg/m3);CO 24小时平均的第95百分位数浓度1.4mg/m3(占9%,日二级标准4mg/m3);SO2浓度22µg/m³(占9%,二级标准60µg/m³)。参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为二级。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工业废气防治工作

章贡区环保局重点加强沙河工业园区内江西青峰制药有限公司、江西信雅印业有限公司、赣州市添彩印刷实业有限公司、赣州裕丰塑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执法检查;对赣州百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烟气无组织排放违法行为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对赣州博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赣州市强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赣州维庆页岩砖厂等未建废气处理设施的23家砖厂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经开区环保局组织对废气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的17企业进行重点跟踪检查,对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不到位或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污的企业,责令其停产、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共出动80人次检查企业废气排放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共下达限期整改通知5份。赣县环保局经过核实,确定对6家企业工业废气落后处理设施及工艺进行更新和技改,要求赣州市海龙钨钼有限公司、赣县盛发肥业精制有限公司、赣州远驰新材料有限公司3家企业进一步改进氨气治理设施;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车间无组织排放盐酸雾治理工程正在实施;赣州腾远钴业有限公司、中矿(赣州)国际钴业有限公司硫酸雾治理收集治理已完成。南康区环保局组织开展企业燃煤、燃柴锅炉排查行动,将辖区内丰胜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棕鸿纤维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纳入冒黑烟锅炉整治企业名单,组织开展对江西裕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东风标致汽车4s店、赣州市南康区华泰汽车4S店等8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查行动

全市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治理改造正在加快实施,目前已完成433家加油站、26辆油罐车、3家储油库的治理,完成比例为99.14%。

(二)黄标车淘汰工作

8月份,市交警支队多措并举、高位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进度超前,成效显著。市商务局全面配合淘汰工作,采取在县(市、区)增设报废汽车回收网点的措施,有效提高了车辆注销效率。经统计,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全市已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3707辆,完成全年任务的99.68%,其中,章贡区、南康区及赣县提前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经开区完成577辆,淘汰比例为87.96%。

(三)建筑施工扬尘工作

市建设局本月共组织6个检查组,对今年5月份以来新报建的工程、主要路段周边的项目、面积在10万以上的大型建筑工地开展了“扬尘治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工地围挡、雾炮机配备及车辆冲洗等方面,对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工地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单,经统计,此次共检查39个项目,下达了39份限期整改通知单,已全部进行整改。

四)道路扬尘及油烟整治工作

章贡区、经开区城管局继续加大对各建筑工地源头防治力度。一是严查流散物体运输车辆偷倒、乱倒建筑垃圾行为。本月共查处带泥上路15起,责令工地整改3起;二是加大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力度。在不断提高机械化作业率的同时,对原干扫式扫地车通过加装喷水设施,有效减少了干扫式车辆作业过程中造成扬尘污染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强油烟扰民整治。本月以来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油烟扰民现象25起;四是严查露天焚烧垃圾行为。通过加大巡查频率及时发现焚烧垃圾、树叶行为3起,均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确保了中心城区无焚烧垃圾行为。

三、巡查当中发现的问题

(一)建筑施工扬尘

1、西津·新华府工地未设置环保公示牌;未设置过水池、高压水枪;冲洗槽、沉淀池设置不规范,正在整改;施工工地出入口泥土砂石较多;工地施工泥浆水直接外排;对工地未硬化部分未采取洒水、薄膜或稻草覆盖等措施。(市建设局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

2、中航云府正对面工地(未报建)未设立格式统一的环保公示牌;未设置全封闭围挡墙,现场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地面硬化和洒水不足;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放未封闭、未覆盖;工地出入口未设置冲洗槽、高压水枪等冲洗设施,过水池设置不规范;对工地未硬化部分未采取洒水、薄膜或稻草覆盖等措施。

3、金星返迁工地未设立格式统一的环保公示牌;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未进行地面硬化和洒水;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放未封闭、未覆盖;工地出入口未设置过水池、高压水枪等冲洗设施,出入口道路泥土砂石较多;对工地未硬化部分未采取洒水、薄膜或稻草覆盖等措施。

4、章江·康居社区C地块二期1#、2#、9#、10#、16#、17#楼及地下室工程工地车辆出入口冲洗平台、高压水枪等冲洗设施未投入使用;临近台湾城一侧碎石、渣土洒落堆积,清扫工作不到位。

5、金星村预留地(粮食城东面空地)未设立格式统一的环保公示牌;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未进行地面硬化和洒水;工地出入口未设置过水池、高压水枪等冲洗设施;工地出入口道路泥土砂石较多。

6、恒大帝景(未报建)未设置环保公示牌;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地面硬化和洒水不足,工地出入口泥土砂石较多;施工工地未设置冲洗槽、沉淀池。

责任单位:章贡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建设局、市城管局

(二)道路扬尘

1、东江源大道、涌泉路、崇义路、大余路、赣康路洒水和碎石、渣土清扫工作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

2、中海地产侧门砂石等建筑材料露天堆放;水南西路沿线泥土砂石较多,尘土飞扬。

责任单位:章贡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城管局

(三)南康区

1、佳兴花园城对面施工工地未设立格式统一的环保公示牌;未设置全封闭围挡墙,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未进行地面硬化和洒水;工地出入口未设置过水池、高压水枪等冲洗设施。

2、城市商业中心施工工地未设立格式统一的环保公示牌;未设置全封闭围挡墙,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地面硬化和洒水不足;工地出入口未设置过水池、高压水枪等冲洗设施;建筑材料露天堆放,未采取覆盖措施。

3、华府世家工地出入口未设置过水池、高压水枪等冲洗设施;建筑材料露天堆放,未采取覆盖措施;施工工地出入口泥土砂石较多。

4、佳兴国际材料中心工地出入口未设置过水池、高压水枪等冲洗设施;建筑材料露天堆放,未采取覆盖措施。

5、南康城区主干道尘土飞扬,道路洒水频次不足,巡查期间未见洒水车作业。

责任单位:南康区政府

(四)赣县

1、雍晟上城湾畔住宅小区工程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地面和洒水不足;工地出入口未设置过水池、高压水枪、沉淀池;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封闭、未覆盖。

2、文昌苑12#-15#未设立环保公示牌;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未进行地面硬化和洒水;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放未封闭、未覆盖;工地出入口未设置过水池、高压水枪,冲洗槽等冲洗设施。

3、公园道1号(城南大道出入口)未设立格式统一的环保公示牌,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未进行地面硬化和洒水,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放未封闭、未覆盖,工地出入口未设置过水池、高压水枪等冲洗设施。

4、滨江奥园11#-13#工地未设置过水池、高压水枪、沉定池;施工工地侧门未设置全封闭围挡墙、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地面和洒水不足。

5、樱花公馆三期工地未设置过水池、高压水枪、沉淀池;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封闭、未覆盖;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地面和洒水不足。

6、城区主干道尘土较多,道路洒水频次不足,巡查期间未见洒水车作业。

责任单位:赣县政府

四、7月份巡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8月份,市巡查小组对上月巡查发现的施工工地、露天烧烤及道路扬尘等问题进行了回头看检查,从巡查情况来看,经开区有明显好转,大部分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改,如:粮食城对面工地、台湾城工地、金湾广场、丽景江山等工地均按要求设置了围档、冲洗、硬化等降尘酒水设施;对华坚路、西城广场、客家大道、高校区等区域的“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进行了整治,共清理露天烧烤摊300余个,更换新型油烟设施(店面)150余户,查处露天焚烧垃圾现象26处。南康区、赣县大部分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改,如:1、盈海家博城(105国道旁)施工工地未设立格式统一的环保公示牌;未设置全封闭围挡墙,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未进行地面硬化和洒水;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放未封闭、未覆盖;工地出入口未设置过水池、高压水枪等冲洗设施;对工地未硬化部分未采取洒水、薄膜或稻草覆盖等措施;2、梅林古镇工地正门口高压水枪、过水池设置不规范,冲洗槽、沉淀池未设置;工地出入口泥土砂石较多,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封闭、未覆盖。侧门口施工道路、作业区地面硬化和洒水不足;工地出入口泥土砂石较多;建筑材料露天堆放,未采取覆盖措施。

对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敦促章贡区政府、南康区政府、赣县政府及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责任部门按照《赣州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及时整改到位,并对中心城区所有工地、道路按照标准进行规范化整治,按时上报每月工作进展情况。市空气质量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持续督查,每月通报,对整改不力的将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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