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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中心城区5月份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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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环委字〔2016〕11号

 

4月20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提升工作调度会议后,各县(区)、各责任部门积极行动,制定了工作方案,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市空气质量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了工作调度,进一步强化了巡查督查,现将中心城区5月份的空气质量情况以及对章贡区、经开区、南康区及赣县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5月份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状况分析

2016年5月,我市中心城区共监测31天,环境空气质量优9天,良21天,轻度污染1天,优良率为96.8%。细颗粒物(PM2.5)浓度39µg/m3(比4月同期41下降4.9%),为首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63µg/m3(比4月同期58µg/m3上升8.6%);臭氧八小时浓度的第90百分位数为118µg/m3(比4月同期110µg/m3上升7.3%);二氧化氮浓度22µg/m3(比4月同期21µg/m3上升4.8%);一氧化碳浓度的第95百分位数为1.8mg/m3(比4月同期1.6µg/m3上升12.5%);二氧化硫浓度22µg/m3(比4月同期24µg/m3下降8.3%)。参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为超二级。

5月份,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虽然保持较高,但空气质量评价依然为超二级。尤其是5月12日、13日、14日、17日、18日、19日、26日、27日PM10均超标(PM10考核值:68.9µg/m3),通过赣州市气象台查询,上述时间均属多云及晴朗天气,同时结合几次的现场巡查情况来看,综合分析认为,在天气晴朗气象条件下,造成PM10超标的主要原因一是建筑拆迁工地扬尘和道路扬尘治理不到位;二是城区部分道路洒水保洁不到位;三是4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环境整治不到位;四是餐饮油烟及夜市露天烧烤整治不到位,导致城区空气质量下降。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煤改气”及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

市工信委牵头召开了“煤改气”大气污染防治会议,组织到赣县进行实地调研,对中心城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底数进行了摸底调查,总共64台(停用38台、在用24台),其中章贡区53台、经开区11台。

(二)工业废气防治工作

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了重点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摸底调查及冒黑烟锅炉整治行动。经开区对赣源泡沫塑料制品公司、宝宝仔饲料、加大集团等5家企业冒黑烟行为进行了查处,对水泥厂、粉磨站、商品混凝土扬尘面源企业进行了集中整治;赣县对5家冒黑烟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5家无组织排放酸雾的企业已整改到位;章贡区对赣州豪鹏科技、逸豪实业等4家冒黑烟企业进行了查处。全市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治理改造正在加快实施,目前已完成421家加油站、26辆油罐车、2家储油库的治理,完成比例为96.35%。华能电厂1机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尘超低排放改造已完成,2机组正在实施改造,计划在年底完成。

(三)黄标车淘汰工作

市交警支队制定了《关于继续加强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工作的通知》,对黄标车数据进行梳理,对淘汰任务及时 分解下达,在1月21日和5月4日两次大会上,对全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等尾气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调度。截止5月底,全市已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032辆,完成比例为8.1%。

(四)建筑施工扬尘工作

市建设局制定了《赣州市中心城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对126个在建的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情况完成了摸底调查,其中章贡区46个、经开区38个、南康区29个、赣县13个,对其中11个不符合标准规范的工地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

五)道路扬尘及油烟整改情况

市城管局集中重点清理了章江路、橙香大道等路段偷倒积存的建筑垃圾共计12000余吨;规范流散物体运输车辆管理,再次改装了228台余土、砂石运输车辆,重新安装63台新平台GPS定位装置车辆;今年以来在中心城区内出动洒水车降尘1200多车次,计18000多吨水;取缔露天烧烤摊点2起,查处焚烧垃圾、树叶行为23起。

三、巡查当中发现的问题

(一)建筑施工扬尘

1、东江源大道沿线未开工建设工地地面均裸露,未采取绿化遮盖等任何防尘抑尘措施。

2、嘉福金融中心过水池未投入使用(已干涸),工程渣土露天堆放,未采取封闭、覆盖措施。

3、第5大道未设置高压水枪、过水池、冲洗平台等冲洗设施;未设立环保公示牌。

4、盛会城市中心未设立环保公示牌;北门未设置高压水枪。

5、老年大学章江校区未设立环保公示牌。

6、紫金广场AB栋建筑工地未设立环保公示牌;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及过水池地面硬化和洒水不够。

7、丽景江山1#-17#楼及地下室未设立环保公示牌;未设置高压水枪、过水池、冲洗平台等冲洗设施。

8、章江康居社区C地块二期1#、2#、9#、10#、16#、17#楼及地下室未设立环保公示牌;未设置围挡墙、敞开式作业;必要的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地面未进行硬化和洒水;过水池、冲洗平台等冲洗设施设置不足。

责任单位:章贡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建设局

(二)道路扬尘

1、东江源大道、迎宾大道及文峰北路沿线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率低,洒水频次不够。

2、城区内还有相当部分的渣土运输车辆(如赣BZ490、赣B46218)未采取密闭措施,沿路抛撒遗漏,且存在无牌照车辆运输现象。

责任单位:章贡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城管局

(三)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

1、华坚路金港湾大酒店往北处、金岭路与金丰路交界处露天烧烤烟尘弥漫,产生大量的油烟。

2、江西理工大学西校区宋城路烧烤、夜市烟尘弥漫,产生大量的油烟。

3、4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环境未进行整治。

责任单位:章贡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城管局

(四)南康区

1、新赣州大道沿线及各主次干道洒水频次不够,多次巡查期间未见到洒水车进行洒水作业。

2、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如赣B8232、赣CR0707、赣CU9045),沿路抛撒遗漏。

3、城东观澜工地未设置围挡墙、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地面未进行硬化和洒水;建筑材料露天堆放,未采取覆盖措施;进出口未设置高压水枪、过水池、冲洗平台等冲洗设施。

4、玺宝花园未设立环保公示牌;未设置围挡墙、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地面未进行硬化和洒水;建筑材料露天堆放,未采取覆盖措施;进出口未设置高压水枪、过水池、冲洗平台等冲洗设施。

5、佳兴国际家俱材料中心未设立环保公示牌;未设置围挡墙、敞开式作业;建筑材料露天堆放,未采取覆盖措施;进出口未设置高压水枪、过水池、冲洗平台等冲洗设施。

6、黄标车限行路段划定工作进展缓慢。

7、木材加工及家俱行业废气整治工作进展缓慢。

责任单位:南康区政府

(五)赣县

1、贡江大道、绍京路、城南大道,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沿路抛撒遗漏;赣B13956运输碎石车(贡江大道)、赣L51999运输渣土车(绍京路)未采取覆盖措施。

2、梅溪国际酒店、梅林古镇6#7#8#楼未设立环保公示牌;未设置围挡墙、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地面未进行硬化和洒水;建筑材料露天堆放,未采取覆盖措施;进出口未设置高压水枪、过水池、冲洗平台等冲洗设施。

3、黄标车限行路段划定工作进展缓慢。

责任单位:赣县政府

对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敦促章贡区政府、南康区政府、赣县政府及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责任部门按照《赣州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及时整改到位,并对中心城区所有工地、道路按照标准进行规范化整治,按时上报每月工作进展情况(5月份的工作进展情况仅环保、建设、城管、交警及交通运输部门报送了材料,4个政府及其他部门均未报送,所以在此次通报中无法全面体现其他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市空气质量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持续督查,每月通报,对整改不力的将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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