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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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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医改领字〔20222

赣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赣州市推动全市公立医院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赣州市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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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20221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推进健康赣州建设提供有力支撑。2025年,全市公立医院总体做到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式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侧重物质要素转向侧重人才技术要素,初步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新需求相匹配,上下联动、区域协同、医防融合、优质高效的公立医院体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样板医院中,市级和县级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力争达到1.1左右;四级手术占比力争市级医院达到30%左右县级医院达到15%左右

二、主要任务

1.建设高质量公立医院网络。以南方医院赣州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赣州医院等2个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为支撑,以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等各类医联体为载体,构建临床诊疗、疑难重症诊疗、教学培训、科技研发、疾病预防、健康管理等功能“六位一体”的公立医院网络。到2025市域内患者外转率控制在10%以内。(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学技术局、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和蓉江新区管委会)

2.打造市级高水平医院。高标准建设南方医院赣州医院和广东省人民医院赣州医院2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积极创建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重点支持赣州市人民医院建设神经、消化、血液和创伤急救4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打造普通外科、消化内科、神经外科、神经内科、血液内科、创伤外科6国家重点专科支持基础条件较好的县级医院申报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加强现有的紧急医疗救援的直升机临时起降点功能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和蓉江新区管委会

3.发挥公立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在市中心城区组建赣州市人民医院、赣州市立医院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探索开展签约服务费多方共担、个性化定制的签约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和蓉江新区管委会

4.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总结推广信丰县、瑞金市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经验,全面启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充分发挥“十四五”期间每一个县级综合医院都有国内知名医院对口支援优势,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能力建设,力争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县级医院加强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室的统筹管理和技术指导。推进信丰县、大余县、崇义县、安远县、定南县、全南县、会昌县、龙南市等8个县(市)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推进安远县、定南县、龙南市等3个县(市)公立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到2025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全覆盖。支持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和蓉江新区管委会

5.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2022年底前,加强赣州市人民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支持赣州市人民医院建设感染大楼,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进行基础设施改善和设备升级;每个县(市、区)依托县级综合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支持建设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做到中医药早期、全程、深度介入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建立公共卫生管理机构,加强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强化感染防控管理。(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局,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和蓉江新区管委会

6.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全面提升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2025,申报建成一批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老年医学、儿科、精神心理、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省、市临床重点专科推动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完善市、县质控工作网络。加大对中医医院的支持力度,做优做强针灸、热敏灸、骨伤、肛肠、妇科肺病、脾胃肝胆病、心脑血管病等专科专病。支持赣南医学院、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加强相关学科建设。支持赣州市人民医院成为器官移植医院。(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和蓉江新区管委会

7.推进医学技术创新。支持三甲医院加强基础和临床研究,推动原创性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和新策略等的产出。积极申报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医学领域重点实验室强化科研攻关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支撑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对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健全职务发明制度。积极融入江西省转化医学研究院平台,有效开展应用型研究成果转化。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学技术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和蓉江新区管委会

8.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大力推行日间手术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强化基础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大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建立和落实公立医院与疾控机构日常定期会商、协同监测、疫情联合处置等制度。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广中西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和蓉江新区管委会

9.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完善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功能全面落实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基本实现行业内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积极推动扩大赣州市人民医院、赣州市立医院等2家互联网医院线上诊疗服务范围,2025建成全面覆盖市、县、乡的远程医疗服务网。推动手术机器人等智能医疗设备和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的研发与应用。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药品追溯、医保监管、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结算、医疗服务监管等信息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和蓉江新区管委会

10.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及《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规,2022年底前,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成立运营管理委员会,整合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使用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和蓉江新区管委会

11.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医院编制年度预算分析报告和财务分析报告,并提交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建立财务分析指标预警机制,强化财务分析结果运用。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一部门或者同一人不得从事预算管理的全过程。(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和蓉江新区管委会

1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开展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和业务培训,建立定期轮岗机制。防范化解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结合医院自身情况建立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流程,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好防范内部风险、提供决策依据的作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和蓉江新区管委会

13.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考核结果及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与医院评审评价、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以及各项评优评先工作相结合。绩效考核结果同时作为选拔任用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参考。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建立和完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分工协作,促进资源共享发挥技术辐射,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和蓉江新区管委会

14.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完善编制备案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按规定制定符合医院行业特点的更加灵活规范的招聘政策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和蓉江新区管委会

15.改革薪酬分配制度。根据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或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充分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负责人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力争到2025年公立医院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占比达到40%左右。推进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和蓉江新区管委会

16.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制定符合医学人才培养规律的教学建设规划,推进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推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要求。以确保评审质量为前提,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鼓励医疗水平高、技术能力强、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公立三级医院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和蓉江新区管委会

17.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20226月底前,建立灵敏有序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开展一次调价评估。逐步统一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建立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制度,定期监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及改革运行情况等。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常态化开展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立项工作健全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和蓉江新区管委会

18.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开展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国家试点,逐步减少医保基金按项目付费的比例,提高按病种分值付费、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等医保支付方式所占的比例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和蓉江新区管委会

19.优化药品耗材采购使用机制。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全面执行国家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政策,执行省级集中带量采购,积极参与跨省区域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采购联盟要以联盟地区公立医疗机构为带量采购主体,积极组织开展跨区域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建立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激励约束机制,畅通中选产品进入医院的渠道,按规定给予定点医疗机构结余留用激励,对不按规定采购、使用中选产品的医疗机构,在医保总额指标、医保定点资格、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医疗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惩戒。督促药品、耗材生产配送企业按时、保质、足量保障中选产品供应。公立医院加强药事服务与合理用药,推进总药师制度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和蓉江新区管委会

20.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提高公立医院卫生应急投入保障水平(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和蓉江新区管委会

21.强化患者需求导向。建立患者综合服务中心(窗口),推进健康管理、疾病预防、预约诊疗、门诊和住院等一体化服务。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服务。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加大老年友善医院建设,到2022年,力争50%以上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范设立老年医学科,力争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力度,做好医患沟通交流,增进理解与信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和蓉江新区管委会

22.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崇高职业精神,传承发掘红医精神办好中国医师节、国际护士节等主题庆祝活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和蓉江新区管委会

23.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等多种方式,关心年轻医务人员成长。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强化安保队伍建设,1000张及以上床位大型公立医院安防系统建设达标率达100%坚持法治化多元化化解医疗纠纷,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和蓉江新区管委会

24.全面执行和落实院级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完善院级党组织会议、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落实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制度、院级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要求,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委、市委教育工委,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和蓉江新区管委会

25.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院级党组织书记和院长。书记和院长分设的,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院级党组织副书记。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对所属公立医院院级党组织书记、院长进行培训。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委、市委教育工委,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和蓉江新区管委会

26.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2022年底前,建立党支部参与所在内设机构的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委、市委教育工委,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和蓉江新区管委会

27.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抓实医德医风教育。着力解决医疗卫生系统突出问题。以医疗卫生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镜鉴,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围绕过度医疗、小病大治、收受“红包”回扣、骗取医保基金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持续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廉洁从医、从政长效机制。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等规定,构建医德医风建设制度体系。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开展政治谈话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规定,完善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监督约束机制。对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教育工委,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和蓉江新区管委会

28.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教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公立医院院级党组织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院级党组织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委、市委教育工委,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和蓉江新区管委会

三、工作步骤

(一)2022年。制定市、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政策,健全组织机构和推进机制,下发各项具体实施细则及方案,列出工作台账

(二)2023年。全面部署推进,紧盯重点任务,列出清单抓好落实

(三)2024年。加快推进落实,梳理阶段性工作进度,针对进度较慢的工作重点督办。

(四)2025年。全面总结评估,通报表彰先进典型,推广经验。

四、工作要求

县(市、区)、市直部门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调整完善相关政策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各公立医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选择若干家市、县级公立医院建设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样板医院,加快形成符合实际、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经验和模式。加强全市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市、县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

1赣州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赣州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1

赣州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长:胡剑飞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赖正文  市政府副市长

    刘春文  市政协副主席、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员:市政府对口副秘书长,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赣州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1

创建国家区域医疗

中心

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2023年

2

出台赣州市全面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政策文件

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

3

出台赣州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文件

市卫生健康委

2022年

4

根据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或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文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

5

出台赣州市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政策文件

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2022年

6

出台赣州市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政策文件

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202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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