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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政府印发了方案:落实健康江西行动,推进健康赣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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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健康中国战略,落实健康江西行动,推进健康赣州建设,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以及《“健康江西2030”规划纲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江西行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动员全社会落实预防为主方针,提高全民健康素质,近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健康江西行动推进健康赣州建设的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建设健康赣州奠定坚实基础。


总体目标


到2022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到203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专项行动




1
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普及预防疾病等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增强健康知识普及的科学性、权威性。鼓励全市各级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开办健康科普节目、专栏,每周定期播放、刊发健康内容。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旅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网信办、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实施合理膳食行动


全面推动落实《江西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营养膳食宣传与指导,鼓励全社会参与“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体重、健康口腔、健康骨骼)活动和“控油限盐、健康进万家”健康促进活动。落实国家盐、油、糖包装标准要求,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创建活动。落实国家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和食品营养标准体系建设有关要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扶贫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实施全民健身行动


加快推进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加强县(市、区)体育中心项目建设,推进行政村(社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积极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努力打造百姓身边的健身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含各类学校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探索开展慢性病运动干预,鼓励将国民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检项目。把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高校的考核评价。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和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及以上和40%及以上。〔市体育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和建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实施控烟行动


引导群众充分了解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鼓励各类卫生健康机构提供戒烟服务。加强对未成年人等群体的控烟宣传引导,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控烟引领作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价格调节、法律法规等综合手段,提高控烟成效。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全面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烟草公司、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推进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推动心理健康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鼓励各类专业人才和相关社会组织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障碍康复。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市卫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委信访局、市总工会、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打好“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和赣江源头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攻坚战;打好蓝天保卫攻坚战,强化大气污染源头管控;打好碧水保卫攻坚战,开展水流域综合治理;打好净土保卫攻坚战,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泥;打好自然生态保护攻坚战,坚决整治侵占自然保护区、湿地等问题;打好工业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畜禽废弃物整治工作。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有效预防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安全生产、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因素。〔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实施健康饮水保障行动


积极推进城乡供水工程建设和升级改造,提升供水管理服务水平。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逐步实现城市、农村供水同网、同质、同价。加大水源地保护工作力度,确保水源安全。加大城乡供水工程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建立并有效运行供水水质监测系统,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建立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供水工程、质量保证和管理体系,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健康饮水保障能力得到明显改善。〔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


落实中医药强省目标任务,强化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康复护理和健康管理,支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尤其是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治未病中心(科),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服务。推广热敏灸技术,推动县级中医院加入省级热敏灸联盟。推动市县中医院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推动建设省级中医特色治疗区域中心。到2022年和2030年,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并持续改善。〔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广新旅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网络。针对婚前、孕前、孕期、儿童等阶段特点,积极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关注经期、孕期、哺乳期、更年期妇女的“四期”健康管理。加强儿童健康管理,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推进国务院《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完善社区托育服务,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促进生殖健康,推进企业女职工和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5‰及以下和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5/10万及以下和12/10万及以下。〔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妇联、市残联、市民政局、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开展 “小手拉大手、共创卫生城”主题活动,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锻炼健康体魄。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行动,开展分级分类视力健康服务与管理。中小学校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到2022年和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落实《赣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基础上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市教育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鼓励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完善职业病报告制度。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推进医养结合和安宁疗护全国试点工作,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口腔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增强医养结合服务可及性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依托医学高校,加强老年医学学科体系建设。打造老年人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


开展胸痛中心全市模式试点,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加强心脑血管疾病宣传和筛查,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服务能力培训,提升服务效果和救治成功率。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医疗机构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红十字会、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实施癌症防治行动


倡导积极预防癌症,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加强高发癌症防治知识宣传,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推动市肿瘤防治专科联盟建设,提升全市肿瘤防治水平。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加强癌症防治科技攻关。完善癌症患者的医保和救助政策,提高抗癌药物可及性。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科技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


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疾病,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推广开展肺康复技术,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向居民提供慢阻肺全程健康管理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科技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


完善糖尿病预防与诊治服务体系,提升糖尿病检测能力,不断提示居民关注血糖水平,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


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加强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麻疹类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级层面成立健康赣州建设委员会,细化上述17个专项行动的目标、指标、任务和职责分工,统筹指导各地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研究疾病的综合防治策略,做好监测考核。各县(市、区)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具体政策措施,推动落实重点任务。〔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委组织部、市统计局等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二)动员各方广泛参与

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机关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鼓励和支持企业研发生产符合健康需求的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鼓励通过基金、社会捐资等途径,参与健康服务,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的保障机制。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赣州银保监分局等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三)健全支撑体系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科技支撑,开展影响健康因素和疑难重症诊疗攻关重大课题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建立并有效运行各类疾病监测系统,推动部门和区域间共享健康相关信息。〔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医保局等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四)注重宣传引导

强化舆论宣传,开设健康赣州建设专题、专栏等,大力宣传健康赣州建设。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健康赣州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广新旅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分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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