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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十四五” 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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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赣州市“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12月 10

(此件主动公开)

目 录

第一章 发展环境............................... 3

一、发展基础............................... 3

二、发展机遇............................... 5

三、面临挑战............................... 6

第二章 总体要求............................... 6

一、指导思想............................... 7

二、基本原则............................... 8

三、主要目标............................... 9

第三章 主要举措.............................. 10

一、促进经济发展,提升拉动就业能力........ 10

二、优化创业环境,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16

三、健全帮扶机制,推进重点群体就业........ 18

四、提升技能素质,缓解就业结构矛盾........ 22

五、健全服务体系,促进更加充分就业........ 26

六、优化就业环境,提升劳动者获得感........ 31

七、应对形势变化,防范化解失业风险........ 32

第四章 保障措施.............................. 34

一、加强组织领导.......................... 34

二、加强资金保障.......................... 34

三、加强宣传引导.......................... 34


赣州市“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

本规划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江西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中共赣州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是十四五时期指导全市促进就业工作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规划期为2021—2025年。

第一章发展环境

一、发展基础

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十三五期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9.59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3.9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4.68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1.5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全市共为24863名困难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2486.3万元。对全市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单位累计给予社保补贴1.89亿元。

就业扶贫工作成绩突出。就业扶贫“赣州模式”被国家人社部、国务院扶贫办在全国推广。2017年,全国、全省就业扶贫经验交流现场会先后在赣州召开,赣州市人社局被评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拨付就业扶贫资金15亿元,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5.3万人。向贫困劳动力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7.11亿元,其中直接扶持贫困人员创业担保贷款763人,能人带动和小微企业吸纳贫困人员就业2.01万人。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脱贫劳动力69.07万人,已实现就业54.63万人,就业率为79.1%

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明显。“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0.04亿元,直接扶持个人创业10.12万人次,带动就业45.9万人次,还款率99.96%,贷款发放量、扶持带动就业人数等指标连续多年保持全省第一、全国前列。全市已建成创业孵化基地36个,累计带动就业10余万人次。

失业保险政策落实有力。“十三五”期间,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8万人,失业保险基金征缴5.26亿元,基金滚存结余3.37亿元。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1.5亿元,发放失业补助金2837.1万元,为失业领金人员代缴医疗保险费2770.6万元,为3451名职工发放提升技能补贴615.2万元,为2618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2.24亿元。严格落实疫情期间社保减免优惠政策,全市共计减免失业保险费3032万元,惠及职工25.93万人。

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十三五”期间,我市不断加大就业创业培训力度,建立健全了以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院校(机构)参与、城乡一体、社会支持的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全市城乡劳动者参与各类就业创业培训48.96万人次。

二、发展机遇

战略机遇助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利于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视察时对赣南中央苏区发展作出了“努力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上勇争先”的重要指示。国家正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支持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省委省政府支持赣州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和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实施就业优先和人才强市战略。这些战略的实施为实现高质量就业创造了重大机遇。

政策体系的健全完善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供有力支撑。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六稳六保”中将“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置于首位,省、市也出台了大量支持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为推进高质量就业构建起完善的政策支撑。

经济持续稳步增长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奠定了良好基础。“十三五”期间,在“脱贫攻坚”“主攻工业”“两城两谷两带”等发展政策的有力推动下,我市振兴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增速迈入快车道,现代服务业结构持续优化,特色产业快速发展,城乡面貌改变显著,高铁等基础设施实现历史性跨越,5G应用等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放管服”等改革推动发展活力更加充沛,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民生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这些发展成果,为“十四五”时期就业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面临挑战

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不相适应。各级政府、市场主体对企业自身及设施升级投入注重较多,对员工能力保障和技能提升关注较少,随着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成效、各类新技术不断应用,产业对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出更高要求。但劳动年龄人口增幅趋缓,劳动力年龄结构老化,掌握熟练技术的产业工人增幅将难以满足产业需求,劳动力技能素质和产业需求的矛盾将加剧。随着“00”后的新生代农民工逐渐成为劳动力市场的主体,择业观念更加关注工作环境、劳动强度、文化生活等要素,而我市企业员工待遇不高、劳动强度大、园区设施不配套等因素导致新招员工流失率较大,“稳工难”问题较为突出。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仍有短板。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缺失、人员编制偏少、经费投入不足、信息化手段滞后,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难以满足新形势下高质量就业工作需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水平还有待提升,资源配置效率还有待提高。

人才外流现象和招才引才压力并存。我市地处赣粤闽湘四省交汇处,紧邻粤港澳大湾区和海西经济区,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历来外出务工人员数量庞大。随着高铁、高速公路、航空的发展,尤其是南部重要综合交通枢纽的形成,便捷高效的交通更加快了人口的流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对人才资源的虹吸作用愈加明显,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外出就业更为便利,现行人才政策吸引外来人才成效有待提升,留住大学毕业生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难度加大。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更高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主要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就业保障机制,完善创业扶持措施,扩大技能培训供给,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水平,增强失业风险化解能力,实现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良性互动,扩大就业规模与提升就业质量协调推进,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赣州篇章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就业优先和服务大局。始终坚持把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宏观政策优先位置,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头等大事,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优先目标,以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促进城乡劳动者稳定增加收入,扭住扩大内需战略基点,为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和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扩容提质和优化结构。兼顾容量、质量与结构,多措并举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更加重视日益凸显的结构性就业矛盾,聚焦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升,突出抓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推动形成劳动力市场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

——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调控。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既要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方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又要强化政府责任,优化整合各类资源,为促进就业提供强有力政策支持和基础性服务保障。

——坚持底线思维和风险防范。紧盯就业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瞄准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群体,制定更加精准有效的举措,因地因企因人强化分类帮扶援助,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密切关注内外部环境对就业的影响,完善监测预警防控机制,防范化解就业领域风险隐患。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十四五”期间,实现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6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零就业家庭安置率达100%

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建立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城乡统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劳动者就业环境和劳动条件得到改善,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就业权益更有保障,工资收入合理增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就业者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就业结构更加优化。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不断健全,劳动者素质普遍提高,适应就业形势变化能力显著增强。“十四五”期间,全市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达到35万人次以上。2025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技术技能人才短缺状况得到逐步缓解。

创业创新更具活力。推动创业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各类劳动者创业创富通道更加畅通。全社会支持创业、参与创业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创业成功率明显提升。创业带动创新、促进就业增收能力持续增强。“十四五”期间,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00亿元以上。

专栏1 “十四五”主要就业指标预期目标

指标

2020年值

2025年目标

属性

一、就业规模

1城镇新增就业(万人)

[39.59]

[26]

预期性

2城镇调查失业率(%

5.5左右

预期性

二、创业促就

3创业担保贷款(亿元)

[120.04]

[100]

预期性

三、人才队伍建设

4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万人)

[48.96]

[35]

预期性

5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18.27

21.51

预期性

6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9.15

18.3

预期性

[]表示五年累计数。

第三章主要举措

一、促进经济发展,提升拉动就业能力

(一)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就业

保持经济就业良性循环。把促进就业作为高质量发展的优先目标,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加强就业政策与财政、产业、投资、消费、人口等政策协调联动,建立健全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对就业的影响评估和同步应对机制。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和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健全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扩大政府购买专业化社会服务规模,引导企业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

发挥投资带动就业作用。实施重大产业就业影响评估,明确重要产业规划带动就业目标,优先投资就业带动能力强、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产业。对部分带动就业能力强、环境影响可控的项目,制定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充分发挥创业投资作用,对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创业投资企业予以引导基金扶持、政府项目对接等政策支持。加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生态文明等领域投资力度,增加就业岗位。

扩大内需创造就业岗位。充分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加快提升传统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推动消费提档升级,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创造更多就业增长点。拓展城乡消费市场,加强城市商圈规划,繁荣发展夜经济。完善乡镇商贸体系,丰富农村消费产品和服务供给,为扩大就业提供支撑。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创新发展新零售、首店经济、宅经济,支持发展智能体育、智慧物业、数字街区,培育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

(二)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带动就业

充分利用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利环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借助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支持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和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等契机,推进重大产业平台、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创造更大规模、更高质量、更加稳定的就业岗位,打造一批新的就业增长点。

加快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围绕赣粤电子信息产业带、新能源汽车、现代家居、钨和稀土精深加工、生物医药、纺织服装等主导产业,延伸上下游配套,拓展研发、设计、营销、质控等环节用工需求,增加就业岗位。充分发挥临近珠江三角区的地域优势,有序承接竞争力强、附加值高、市场需求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充分释放吸纳就业潜力,强化制造业促进就业的基础性作用。

提升现代服务业就业吸纳能力。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不断拓展服务业发展广度和深度,增加有效供给,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加快推动商业贸易、现代物流、金融服务、文体旅游四大支柱型服务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科技信息、商务会展、人力资源、特色餐饮、医疗康养、家庭社区等成长型服务业。加快发展研发设计、商务咨询、检验检测,促进供应链金融、大数据信息、人力资源服务等创新发展,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优先发展医养健康、文化旅游、养老育幼、体育健身等“幸福产业”,提升发展教育培训、知识付费、能力拓展等“素质产业”,规范发展家政物业、中介服务、装饰装修等“居家产业”,稳定拓展社区服务岗位,更好地满足城乡劳动者就业需求。

拓宽农业农村就业空间。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释放现代农业对吸纳农民就业的重要作用。打造有竞争力的优势特色产业,推动政策、技术、资本、人才等各类要素向农村集聚,扩大现代农业就业容量。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等新业态,促进农村多元化就业。加快培育乡村车间、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引更多劳动力就近就地创业就业。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培育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乡土产业名品村,发挥吸纳就业示范引领作用。

(三)支持规范新业态发展拉动就业

放宽市场准入,营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门槛,推动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转型赋能,创造更多数字经济领域就业机会。促进平台经济持续规范发展,降低平台服务成本,带动更多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创业。推动共享出行、共享住宿等共享经济健康发展,培育多元化多层次就业需求。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就业。加快发展网络零售、移动出行、快递物流、线上教育、网络医疗、在线娱乐等新业态发展,带动增加灵活就业岗位。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鼓励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积极探索共享用工、弹性工作等新就业模式。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安排就业空间,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流动商贩疏导点等经营服务网点,科学设定辖区内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支持劳动者创业增收。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提高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水平。

(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增加就业

实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健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机制,加强对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更好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主力军作用。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推进“个转企”“小升规”,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增强吸纳就业能力。建立市县乡(镇)三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落实减税降费、减租降息等政策,推动各项扶持政策直达基层,有效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推进普惠金融体系建设,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对中小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开展在岗培训,按规定给予补贴。加强对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保护和支持,在贷款融资等方面给予更多优惠政策,严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鼓励广大企业家强化社会责任和契约精神,为推动发展和稳定就业作出更大贡献。

专栏2  落实就业优先战略

1.促进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增强就业吸纳能力。以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和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为契机,围绕赣粤电子信息产业带、新能源汽车、现代家居、钨和稀土精深加工、生物医药、纺织服装等,坚定发展首位产业,壮大“1+5+N”产业集群,增强承接产业转移能力,努力构建赣州特色现代产业体系,创造更多本地就业岗位。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积极吸引人才流入,加大力度推进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工人、管理人员和创业人才。

2.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发展,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百万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借助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等项目,开展服务基层的农技推广人员定向培养和针对性的培训。举办县域着力建设的、有群众基础、有广泛社会需求的特色产业,如富硒蔬菜、赣南脐橙、油茶、优质稻等专题培训。组织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培育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职业农民,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3.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不断扩大就业容量。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个体经营,开办便捷餐点、特色小店等小微实体。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建立灵活用工对接和线上线下信息服务平台,广泛发布短工、零工、兼职及自由职业等各类需求信息,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服务、劳动权益和基本生活保障。

二、优化创业环境,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五)持续优化创业环境

深化创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大普惠性政策支持力度,不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场地支持、租金减免、税费优惠、创业补贴、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降低创业成本,支持初创企业发展。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有效服务创新创业融资需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资源、应用和需求,打造基于产业链供应链的创新创业生态,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形成创业合力。推动全市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进一步向社会开放共享,培育更多创业机会。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宣传活动,弘扬科学精神和企业家精神,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社会氛围。探索建立创业失败保障机制,降低创业风险。

(六)培育发展创业载体

建设创业平台载体。加强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打造新型研发机构群。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相互接续的创业平台支持体系,鼓励发展网上创新工场、虚拟创新社区和数智工坊等新型孵化器。培育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五链统筹”、深度融合。推广“人人创客、人人创新”模式,支持企业向新型创业创新平台转型,带动企业员工共同创业创新。

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加快完善创业服务网络,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行动,培育创业领军人才,配齐配强创业服务队伍,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等一站式服务。推进创新创业机构改革,培育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到基层开展创新服务。发展“互联网+创业服务”,提升线上线下创业服务能力。培育市场化创业服务机构,为初创企业和创业人员提供更专业化创业服务,实现与公共创业服务优势互补。

(七)丰富创业促进活动

开展双创活动周、创业大赛、创业沙龙等活动。健全创业培训、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一体化创业培训体系。实施创业培训计划,“十四五”期间开展创业培训6.8万人次。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民营企业家梯队建设、重点领域创业带头人培养、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培育、基层创业服务能力提升等专项行动。健全返乡创业专家服务机制,动态完善返乡创业项目库,开展返乡创业系列项目推介。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及其他地市的创业合作,共享创业导师库、项目资源库等创业服务资源,联合开展项目推介会等活动。

专栏3 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1.实施创业示范引领计划。组织创业者参加创业训练营,为我市初创企业经营者的持续发展提供学习机会。提升就业创业能力。组织举办创业创新大赛、成果展示交流等活动,选树创业典型,推动创业创新优秀项目转化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实施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十四五”期间,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2000家,认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500家,获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0家。推荐申报科技部重大专项3项,省级以上科技项目立项100项。

3.实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计划。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十四五”期间,力争实现所有县(市、区)建立创业孵化基地,积极申报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争创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力争建设省级基地5个以上。

4.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倍增计划。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十四五”期间,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00亿元以上,到期贷款还款率达到98%以上。

三、健全帮扶机制,推进重点群体就业

(八)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发挥高校毕业生智力优势,在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中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知识技术型就业岗位,带动高校毕业生到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以及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就业创业。

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健全覆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全过程的就业服务体系,搭建综合性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见习,强化就业技能培训实训,提升适应市场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能力。

加强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强化大学生就业指导,加强在校生职业规划教育,增强高校毕业生自我评估能力、职业开发能力及择业能力,帮助大学生更快适应职业市场需求。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择业观,鼓励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城乡基层、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

加大资金补贴等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落实有关税费减免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灵活就业。加强就业市场供需衔接和精准帮扶,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就业帮扶,加大对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帮扶力度。

(九)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创造更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机会。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充分释放经济发展拉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潜力,创造更多适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机会。扶持就业容量大、门槛低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生活服务业发展,支持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鼓励农村劳动力从事网约配送、直播销售等新就业形态。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广泛开展区域间劳务协作,加强劳动力跨区域精准对接,创建区域劳务输出品牌,培育和发展乡镇、村两级劳务组织和经纪人,有序组织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继续开展“春风行动”等各类专项服务活动,举办农民工专场招聘会,送岗位下乡进村入户。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强化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

带动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依托县域经济、乡村产业、返乡入乡创业,结合产业梯度转移,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岗位。重大投资项目、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围绕乡村振兴,在农田水利、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绿化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广泛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可能返贫致贫人口、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以及建成后的维护运营。

(十)保障退役军人创业就业

支持退役军人自主就业创业。积极开展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将退役军人按规定纳入现有就业服务、教育培训等扶持政策覆盖范围。探索推开“先入校回炉、再就业创业”的模式,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高职学校,落实招收、培养、管理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适时调整退役军人就业岗位目录。实施“兵支书”协同培养工程,推动退役军人在乡村就业。协调各方资源,加强行业企业合作,拓展就业供给领域,挖掘更多适合退役军人的就业岗位,促进退役军人到民营企业就业。引导退役军人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以及重点扶持领域创新创业,积极推动军民融合项目孵化。面向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创业培训,增强创业能力。完善军创企业联络员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优先服务。

提高退役军人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全面推行退役军人就业适应性培训。设立退役军人就业实名台账,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就业服务功能,及时提供针对性服务。将退役军人作为公共就业服务重点对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窗口或实行退役军人优先制度,免费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指导等服务。建立失业和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常态化、精准化就业帮扶机制,保持困难退役军人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十一)统筹做好其他群体就业

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落实好生活保障、财政专项奖补等扶持政策,通过鼓励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政策托底等多种渠道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一对一”精细化就业服务,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继续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持续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优先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提供就业指导服务,推荐就业岗位。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加强就业帮扶车间规范管理,促进弱劳力、半劳力等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就近就地就业。

保障其他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妇女平等就业,坚决纠正性别歧视,保障妇女公平就业权益。深入实施创新创业巾帼行动,鼓励妇女创新创业。坚决防止就业歧视,减少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加强大龄劳动者就业帮扶和权益保护,及时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技能培训等支持,促进人力资源充分利用。稳妥做好产业结构调整相关人员、退捕渔民就业扶持工作。

专栏4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1.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健全校内校外资源协同共享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实施常态化就业信息服务,精准组织线上线下就业服务活动。加大就业实习见习实践组织力度,“十四五”期间组织100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就业帮扶,健全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机制。强化择业就业观念引导,积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一线就业,实施好“农村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

2.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帮扶巩固提升行动。聚焦国家及省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掌握搬迁群众就业需求、意愿和技能等情况,组织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实施精准帮扶。开展培训进安置区活动,集中组织技能培训,提升搬迁群众就业能力。积极引进适合安置区当地群众就业需求的劳动密集型、生态友好型企业(项目),增加本地就业岗位。

3.搭建重点群体招工求职对接平台。开展重点群体就业供需摸排,摸清高校毕业生、去产能职工、农村富余劳动力、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底数。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退役军人专场招聘”“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创业就业对接招聘会”“三进校园”等线下招聘活动,充分发挥赣州智慧招聘平台和赣州人才热线线上招聘作用,加密线上线下岗位推送。

四、提升技能素质,缓解就业结构矛盾

(十二)大力发展技工教育

以促进就业创业、服务企业行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将技工院校发展成为开展学制教育和职业培训服务技能人才成长的重要平台、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构建技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推动形成体系完善、布局合理、特色突出、成效显著的良好局面。到2025年,全市技工院校达到20所,其中技师学院2所、高级技工学校3所。技工院校年培养技能人才总量翻一番,技工院校实力显著增强。

优化技工院校布局,将技工院校布局纳入各地区域发展、产业发展、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统筹规划赣州市技工院校办学规模及专业设置,提高技工院校专业设置与地方产业发展的契合度。推进宁都高级技工学校升格为技师学院,支持有条件的高级技工学校升格为技师学院、有条件的普通技工学校升格为高级技工学校。

(十三)推行终身技能培训制度

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提高劳动者适应技术变革和产业升级的能力。以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和政府补贴培训为主要形式,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内容,向有培训意愿的各类群体提供培训服务,“十四五”期间培训各类劳动者35万人次。

增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鼓励政府与技工(职业)院校、企业共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推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融合发展,推动培训市场全面开放,支持培训供给多元化。

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增强职业培训的适用性,鼓励企业联合技工(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广泛开展定向、定岗培训。引导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生产必需等领域集中,重点开展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动态发布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目录,广泛开展订单式、套餐制培训。积极推广“互联网+”职业培训新模式,通过智慧课堂、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模式开展培训工作,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大力推广“职业培训包”,加强培训资金的统筹整合、集约化管理和使用。健全职业培训监督评价考核机制,强化培训计划的跟踪、反馈、资金使用和效果评估。

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运用多种评价方式进行技能评价。全面推行企业、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遴选具备良好评价资质条件、社会公信力高、注重公益效果的第三方评价机构,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活动。

(十四)提升劳动者职业素养

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积极开展劳模工匠选树培育工作,深入推进“赣州工匠”建设工程,大力培育和选树更多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充分发挥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教育基地的作用,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年轻劳动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意识。

专栏5 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

1.实施国家级技能人才培养综合示范(试验)区建设计划。搭建覆盖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保障全过程,集公共实训基地、竞赛集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技能人才培养综合平台。    

2.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依托省级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推广线上培训和线下实训相结合的新模式,及时发布职业培训项目目录、培训机构目录。支持技工(职业)院校、公共实训中心、就业训练中心根据当地产业发展设置培训项目,更新培训设施设备,大力开展定向、定岗、定单培训。支持规模以上企业设立企业职工培训中心。支持新业态新职业培训。

3.实施技工就业促进工程。2025年,开展各类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5万人次以上,技工院校年培养技能人才总量翻一番。全市技能人才留赣就业比例达到50%,赣州籍技工院校毕业生留赣就业比例达到50%。对向市内企业输送全日制毕业生且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的技工院校给予一次性技工培养补助。

4.实施赣州工匠选拔工程。2025年,力争获评30名全省“赣鄱工匠”“能工巧匠”,评选50名全市“赣州工匠”。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0人。

5.实施技能大师培养工程。2025年,力争获评1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30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每两年评选一次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每次评选10家。

6.实施培训基地建设工程。2025年,争创3个国家级、3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6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支持建设1-2个康养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每两年开展一次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评选,每次评选2家。

7.实施职业技能竞赛引领计划。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职业技能竞赛,争取全省一类职业竞赛在赣州举办,新增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1家,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基地2家。

8.实施重点产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围绕服务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在家具、稀土行业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五、健全服务体系,促进更加充分就业

(十五)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

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政府调控引导、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 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机构诚信服务的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机制,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有序流动。

推进一体化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持续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统一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一体化。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大力发展专业化、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完善高效率的供求信息发布和对接机制,加强人力资源大数据开发,提高智能化匹配水平。开发赣州市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加强综合集成应用。

发展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规模大幅提升。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继续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进一步扩大产业园规模,优化完善产业园管理模式。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鼓励发展专业化服务机构,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等融合发展,更好满足多层次、多样化人力资源服务需求。

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健全监管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诚信主题创建行动,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专项行动,规范劳务派遣、网络招聘、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严厉打击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支持行业协会建设,注重发挥协会服务、自律和协调作用,构建政府依法监管、行业自律成长、市场有序竞争的行业发展环境。

(十六)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

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创业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标准,夯实基础支撑,加强就业监测和风险防范,构建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劳动者和企业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用工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

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充实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工作力量,建立健全村、社区就业服务队伍,打通服务企业群众最后一公里。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多方协作,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标准等方面实现一体化。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就业服务,推进服务主体多元化。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

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效。推行精准服务、品牌服务、标准服务、智慧服务、满意服务。贯彻落实公共就业服务标准规范,推进全市就业创业服务系统、标准、模式统一。推动就业人才服务由互联网平台向移动终端、自助平台延伸,实现就业管理和服务全程信息化智慧化。根据不同劳动者的自身条件和服务需求,构建精准识别、精准分类、专业指导的服务模式,提供个性化服务措施和解决方案,持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社会满意度。

专栏6  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1.提升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推进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开发智能招聘平台,实现招聘岗位与求职意愿的精准匹配,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信息互联互通、精准推送服务为一体的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劳动力数据与各部门数据联通对接,进行劳动力宏观调控、开展组织劳务输出和城乡统筹就业,提升劳动力资源利用率。推进流动人员档案数字化、信息化建设。

2.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金秋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加快乡(镇)、村(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全覆盖。加强对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经办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

3.提升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化水平。巩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成果,引进更多行业领先的一线优秀品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完善瑞金、龙南分园区服务功能,发展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业,培育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行业龙头企业和知名机构30家。支持打造本土人力资源机构品牌,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逐步构建市场化、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

六、优化就业环境,提升劳动者获得感

(十七)稳步提高劳动收入

合理增加劳动报酬。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鼓励企业创新按要素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探索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岗位分红权、项目收益分红、股权激励等多种分配形式。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科学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为用人单位和重点群体提供薪酬分配指引。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普遍实行全员绩效管理。改革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和技能等级认定渠道,提高技能型人才待遇水平。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同工同酬。

(十八)营造良好劳动环境

改善劳动就业环境。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建立完善工伤预防联防联控机制。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加大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降低职业病发病率,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聚焦风险高、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推动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保障劳动者人身生命安全。

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农民工、个体从业、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群体为重点,扩大社保覆盖面,提高劳动者参保率。完善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统筹解决好各类就业群体的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卫生医疗、文化生活等问题,促进劳动者稳定就业、安居乐业。

(十九)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创新劳动关系基层治理方式和治理模式,健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动实现企业和职工劳动纠纷协商自主、权利义务协商自治、和谐关系协调自为。

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引导中小企业依法成立工会组织。推动企业建立劳资协商委员会、劳资恳谈会等多种形式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新机制,提升劳资沟通协调的制度化程度。

(二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加大《劳动合同法》普法宣传力度,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指导服务,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签订,提高劳动合同履行质量。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督办查处重大欠薪案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

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依托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协商机制建设,指导用人单位加强内部调解组织建设。优化调解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深入开展金牌调解组织创建工作。创新办案机制,提升仲裁终结率。优化调裁服务流程,提升案件处理智能化水平和服务当事人能力。

专栏7  维护劳动关系和谐

1.提升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障水平。引导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障水平。规范平台企业用工,明确平台企业劳动保护责任。

2.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三方协调机制作用,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政策支持和用工指导,培育示范企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引领作用,夯实企业薪酬调查工作,指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全面推广运用互联网平台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探索要素式办案,切实提升办案质效,提高仲裁终结率。

七、应对形势变化,防范化解失业风险

(二十一)加强就业监测预警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落实就业统计调查制度,完善劳动力调查制度,探索建立就业岗位调查制度。创新失业风险监测方式,综合运用宏观经济数据、网络招聘数据、社保数据和移动通信大数据,监测劳动力市场变化,掌握劳动力流动趋势,提高形势感知、分析研判和科学研判的水平。

完善失业预警防控机制。坚持市县乡三级联动,完善就业失业监测预警体系,搭建就业失业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合理确定监测预警指标,实时监测指标变化情况。推动县级以上政府进一步完善失业风险预警制度,完善规模性失业风险应急防控预案,适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失业风险处置工作。建立企业规模裁员减员及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规范企业裁员行为,防止出现大规模裁员。

(二十二)强化失业风险管理

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加强规模性失业风险应急处置,用好就业风险储备金。完善广覆盖的失业保障制度。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加大参保扩面力度,提高政策受益率。逐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畅通申领渠道,简化经办流程。完善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提高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

正确应对外部因素对就业的冲击,同步做好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和安置工作,防止出现规模性失业。积极应对人工智能对就业的影响,推动建立人工智能对就业影响协同应对机制,避免人工智能就业替代效应短期内集中释放。加快构建不同行业、不同业态间的转岗机制,大规模开展人工智能应用适应性培训,提升人工智能通用技能,化解低技能劳动力失业难题。

专栏8  加强失业风险防控

1.健全就业监测机制。加强大数据应用,跟踪监测就业失业、劳动力流动等变化趋势;优化监测企业样本结构,分析企业岗位变化,指导企业应对风险;开展第三方劳动力调查和就业岗位调查,加强劳动力数据调查和各地各行业岗位空缺和用工需求调查,提高就业失业统计监测调查能力。

2.完善劳动力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好全市劳动力调查,监测全市劳动力就业失业状况,加强对劳动力市场变化分析。

3.建立就业岗位调查制度。开展就业岗位调查试点,逐步建立就业需求调查机制,按月调查各类用工主体岗位空缺和用工需求情况,细分区域、行业、机构性质,分析岗位空缺及招聘需求等情况。

4.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建立健全企业规模裁员减员及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定期开展就业失业、用工备案、社保缴纳等数据比对,适时发布失业预警信息。

第四章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党的领导贯彻和体现到促进就业各领域、各方面和各环节。充分发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推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职尽责。压实各级政府促进就业工作职责,细化目标措施,凝聚工作合力。创新规划组织实施方式,针对重大任务,专题专项推进。强化监督检查,层层压实责任,抓好任务落实。

二、加强资金保障

建立健全就业领域资金保障机制,拓宽就业资金投入渠道,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落实各级政府的就业资金保障责任。统筹各类就业资金使用,强化就业资金预决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健全就业资金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就业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确保就业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三、加强宣传引导

强化政策宣传,开展政策推介解读,努力提高就业政策知晓率、落实率。强化典型宣传,选树一批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经验、典型人物,发掘一批城乡基层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强化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国家、省、市稳就业决策部署和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在全社会形成支持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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