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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2020年林长制工作要点》《赣州市“护绿提质2020行动”工作方案》和《赣州市林长巡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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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2020年林长制工作要点》《赣州市“护绿提质2020行动”工作方案》和《赣州市林长巡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市林长办字〔2020〕4号

各县(市、区)林长办:
  现将《赣州市2020年林长制工作要点》《赣州市“护绿提质2020行动”工作方案》和《赣州市林长巡林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5月1日

赣州市2020年林长制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林长制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以及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新《森林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围绕省、市林长制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各级党政领导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林长制“三化”建设(队伍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监管信息化),着力强化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做好“护绿、增绿、用绿”三篇文章,努力提升全市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一、推动林长主动履职。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责任,严格落实全省林长巡林制度,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各级林长巡林机制,推动林长主动协调解决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建立林长责任区域森林资源清单制度,协助林长全面掌握责任区域森林资源底数和重点难点问题。建立林长工作提示告知机制,根据年度或阶段工作需要,提示林长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和掌握责任区域主要问题。建立森林督查与林长履职挂钩机制,将林长责任区域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数以及违法图斑整改情况,作为林长责任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重要参考。组织开展林长制工作年度考核,将林长巡林情况作为2020年林长制考核重要内容,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为基础,积极抓好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做到森林资源年度出数,真实反映林长责任区域森林资源状况。
  二、创新源头管理机制。深入推进森林资源源头管理网格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管护网格,合理划分护林员管护责任区域,确保护林员人均管护面积不低于3000亩。进一步强化护林员规范化建设,以县级为单位统一巡护装备、统一巡护职责、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绩效考核,逐步提高护林员报酬。建立护林队长管理机制,以乡镇为单位按网格化管理片区选拔若干名护林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护林队长,分片监督管理护林员,督促护林员上岗履职。建立护林员包片联系责任区村民工作机制,做到护林与提高村民森林资源保护意识相结合,与森林防火相结合,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相结合,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相结合,与制止乱占林地、乱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相结合,形成群管群护的局面。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巡护信息系统,强化护林员巡护软件使用培训,确保护林员熟练操作巡护软件,提升日常巡林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两长两员”队伍建设,在乡镇机构改革中稳定乡镇监管员队伍,促使“两长两员”发挥作用。
  三、全面贯彻落实《决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决定》,根据《决定》和《江西省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办法》精神,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坚决革除食用野生动物陋习。组织开展全市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猎、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落实《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陆生野生动物养殖户转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制定一企(户)一策帮扶措施,引导有关养殖企业转型转产,切实做好养殖户思想稳定工作。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树立健康饮食新风尚,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切实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
  四、扎实开展“护绿提质2020行动”。持续开展护绿提质行动,突出抓好低质低效林改造、油茶产业发展、林业灾害防治、森林防火等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推进森林资源提质增效。完成低改任务110万亩,“四化”建设任务2.45万亩,人工造林建设任务15.11万亩,封山育林建设任务13.8万亩,森林抚育建设任务104.94万亩,新造高产油茶11万亩,改造低产油茶林5万亩,抚育高产油茶中幼林30万亩,新造森林药材与香精香料林10.91万亩,抚育改造低产毛竹林10万亩,建设笋用和笋材兼用毛竹林3万亩,创建一批省级森林乡村和森林康养基地,推荐申报一批国家级森林乡村和森林康养基地。坚决打赢松材线虫病防控歼灭战,积极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切实提高林业防灾减灾能力。坚决打好森林防火持久战,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扎实推进生物防火隔离带和东江源森林火灾高风险综合治理项目建设以及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完成“十四五”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深入开展森林督查等问题整改“回头看”,组织开展2020年森林督查、自然保护区整治等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脐橙、油茶等林果开发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毁林种果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五、加强基层林业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和防火办、森林公安、基层林业工作站(所)、木材检查站等机构改革出现的新情况,在确保基层林业队伍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的前提下,积极创新探索实践和总结出一套适合本地并行之有效的基层林业工作新机制,建立健全基层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基层林业治理法制化、规范化水平,解决林业工作落实和服务林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六、开展林长制基地建设。林长制基地包括国有林场场外造林、低质低效林改造、森林“四化”、高产油茶林、低产油茶林改造、林下中药材、森林康养、森林乡村等类型的基地,各地应根据实际建设4种以上类型的林长制基地,每个类型基地应具备一定规模、一定示范作用。建立林长制基地建设与林长履职挂钩机制,将林长制基地建设纳入县级林长巡林重要内容,以基地建设为抓手推动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壮大和乡村振兴。
  七、强化林长办建设。对各级林长办进行优化提升,打造“四有四优”林长办。即:有专职工作人员、有专门工作经费、有专属办公场所、有专业工作制度;优化事件处理、优化管理台账、优化监管平台、优化管理运行。充分发挥林长办与同级林长的工作请示汇报作用,与同级部门的沟通协调作用,对下级林长的督查督办作用,增强林长办工作主动性和创新性,推动林长办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运行。
  八、深化林长制宣传推介。认真总结本地林长制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在国家和省级主要媒体和报纸上进行宣传推广,进一步提升赣州林长制在国家和全省的影响力。组织开展媒体记者集中采访和寻找“最美护林员”活动,进一步扩大林长制社会影响。及时更新完善林长制公示、宣传内容,公开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两长两员”名单及职责,广泛接受公众监督。

赣州市“护绿提质2020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不断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助推我市林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在全市开展“护绿提质2020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围绕“三保、三增、三防”目标,落实党政领导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着力加强森林资源源头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行为,强化林业生态资源保护管理;持续推进低质低效林改造、重点区域森林“四化”和林下经济发展,持续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和效益,推动形成森林资源大保护、大发展格局,为筑牢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生态屏障,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1.创新源头管理机制。深入推进森林资源源头管理网格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管护网格,合理划分护林员管护责任区域,确保护林员人均管护面积不低于3000亩。进一步强化护林员规范化建设,以县级为单位统一巡护装备、统一巡护职责、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绩效考核,逐步提高护林员报酬。建立护林队长管理机制,以乡镇为单位按网格化管理片区选拔若干名护林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护林队长,分片监督管理护林员,督促护林员上岗履职。建立护林员包片联系责任区村民工作机制,做到护林与提高村民森林资源保护意识相结合,与森林防火相结合,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相结合,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相结合,与制止乱占林地、乱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相结合,形成群管群护的局面。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巡护信息系统,强化护林员巡护软件使用培训,确保护林员熟练操作巡护软件,提升日常巡林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两长两员”队伍建设,在乡镇机构改革中稳定乡镇监管员队伍,促使“两长两员”发挥作用。
  2.深入开展森林督查。认真抓好2018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查处不到位问题图斑整改,全面完成2019年森林督查和“绿卫2019”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的查处和整改落实,积极做好2020年森林督查下发图斑自查和发现问题查处工作,做到2018年和2019年森林督查反馈问题全面清零,2020年森林督查发现问题查处基本到位,进一步整治森林资源管理秩序,推动森林资源管理形势全面好转。
  3.全面加强野生动物保护。认真学习宣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根据《决定》和《江西省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办法》精神,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坚决革除食用野生动物陋习。组织开展全市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猎、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落实《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陆生野生动物养殖户转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制定一企(户)一策帮扶措施,引导有关养殖企业转型转产,切实做好养殖户思想稳定工作。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树立健康饮食新风尚,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切实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
  4.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全力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绿盾2017”“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等专项行动反馈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完成“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进度50%以上,全面加强和规范自然保护地管理。
  5.提升防灾救灾能力。坚决打好2019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歼灭战,压紧压实除治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坚决完成年度防控目标任务。继续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违法犯罪行为,健全森林防火工作制度机制,扎实推进生物防火隔离带和东江源森林火灾高风险综合治理项目建设以及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切实提升林业灾害防控能力。
  6.进一步规范山地林果开发。科学合理规划选址,落实联审联批制度,规范有序开发,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法,坚决打击毁林种果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二)持续推进森林资源提质增效
  1.推进低质低效林改造。紧扣重点区域森林质量提升和生态宜居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完成低质低效林改造建设任务110万亩(更替改造11.63万亩、补植改造24.87万亩、抚育改造29.55万亩、封育改造43.95万亩)。开展低质低效林改造“三年回头看”,提升低质低效林改造水平。稳步推进造林绿化,完成森林“四化”建设任务2.45万亩,森林抚育104.94万亩,人工造林15.11万亩。
  2.积极开展森林经营。利用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完成全省“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组织所有国有林场抓紧编制森林经营方案。鼓励各地开展森林经营政策、管理和方法创新,积极申报“全国森林经营试点示范单位”。
  3.持续发展林下经济。千方百计抓好全国油茶产业园建设,引进培育茶油精深加工龙头企业,提升“赣南茶油”品牌质量和品牌效益,完成新造高产油茶11万亩,改造低产油茶林5万亩,抚育高产油茶中幼林30万亩;新造森林药材与香精香料林10.91万亩;抚育改造低产毛竹林10万亩,建设笋用林(笋材两用林)3万亩。
  4.组织开展森林乡村、森林康养基地创建。积极开展森林乡村和森林康养基地创建工作,申报认定一批省级和国家级森林乡村、森林康养基地。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1月-8月)
  1.根据省林业局实施方案,市林业局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各县(市、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内容,做好动员部署。
  2.各地按照省、市方案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各项行动。
  (二)指导推进阶段(9月-10月)
  1.各地组织力量对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督查、各专项行动、营造林、林下经济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和“回头看”。
  2.市林业局组织调研指导。对各地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情况、森林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各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开展调研指导,确保完成各项预期目标。
  (三)总结评价阶段(11月-12月)
  各地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缺补漏,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市林业局组织对各地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市级评价验收,并把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高质量发展考核、林长制考核等考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护绿提质2020行动”开展,将行动作为林长制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加强对行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调度督促,保障工作经费,确保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林长要深入开展巡林工作,督促责任区域“护绿提质2020行动”工作任务有序开展,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各级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协同推进,狠抓工作落实;各级林长办要建立指导调度机制,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开展督办、通报,确保行动任务圆满完成。
  (三)狠抓问题整改。各地要按照省、市林长制工作要求,对标对表落实林长制各项工作,要突出抓好问题整改,尤其是2019年省、市林长制考核发现的问题,狠抓整改落实,以严的要求和实的措施,推动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的作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方位、持续性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新《森林法》《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精神,努力营造全社会了解和支持林长制,共同参与和监督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完善舆情应对机制,主动回应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

赣州市林长巡林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推动各级林长履职尽责,保障林长制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赣办字〔2018〕31号)、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赣市办字〔2018〕51号)和省林长办印发《江西省林长巡林工作制度》(赣林长办字〔2019〕12号)(以下简称《巡林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林长通过巡访、查看、调研等方式到责任区域开展巡林,督促指导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推动责任区域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二、工作方式
  林长巡林主要通过巡访、查看、调研等途径,采取集中巡林和日常巡林两种方式。集中巡林是指根据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作需要,由市、县级总林长签发总林长令,组织各级林长对重点工作集中统一开展巡林;日常巡林是指根据各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专项工作需要,由各级林长不定期开展巡林。
  三、工作安排
  市级林长巡林每半年不少于1次,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巡林,其他9位市级林长巡林地点为所属责任区域。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巡林每季度不少于1次,由县级林长办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乡、村两级的林长、副林长巡林次数和时间安排由县级林长办公室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较多或较严重的责任区域,相应林长应加密巡林频次。
  四、工作内容
  (一)根据省级《巡林制度》第八条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林长巡林主要内容为: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情况;
  2.上级生态环境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及下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落实情况;
  3.森林资源监管体系建设及“两长两员”履职情况;
  4.林地林木管理、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地管理、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情况,以及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情况;
  5.国土绿化、低质低效林改造、重点区域森林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森林抚育等森林质量提升工作情况;
  6.油茶、竹类、森林药材与香精香料、森林食品、苗木花卉、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发展情况;
  7.县级林长制基地建设情况;
  8.其他涉及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情况。
  (二)省、市、县2020年林长制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三)林长确定的其他重点内容。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林长办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林长巡林工作。各县(市、区)林长办要根据省《巡林制度》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林长巡林实施办法、操作细则或实施方案,明确县、乡、村级林长巡林具体安排,并报市林长办备案。
  (二)强化巡林工作对接。建立同级林长由同级林业局有关负责同志、科室(单位)对接工作的联络机制。对接工作组应主动对接林长,定期或不定期汇报林长责任区域林长制工作情况,协调林长巡林有关事宜。巡林结束后,对接工作组应及时整理林长交办的巡林发现问题,并于巡林结束7日内交同级林长办统一汇总督办。
  (三)呈报森林资源清单。建立林长责任区域森林资源清单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向林长呈报《林长责任区域森林资源清单》(以下简称《资源清单》)。《资源清单》是向林长呈报其责任区域森林资源基本情况,以及一段时期内的变动情况。第一次《资源清单》内容为林长责任区域森林资源、湿地基本情况,包括森林覆盖率、活立木蓄积量、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林地面积、森林面积、享受各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生态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面积、各类自然保护地面积、古树名木情况、湿地草地面积等。相关数据为最新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或者森林资源年度更新数据。之后的《资源清单》内容主要是林长履职期间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森林资源变动(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和森林督查等)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等。原则上《资源清单》在森林资源年度更新出数后每年提供一次,并报上级林长办备案。
  (四)建立林长工作提示制度。林长办要定期和不定期向林长呈报《林长工作提示单》(以下简称《提示单》)。《提示单》内容应根据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年度或阶段专项工作需要,呈报告知责任区域亟待解决问题或协调重点工作事项,提醒告知相关林长及时开展巡林,督促指导协调相关工作,确保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五)完善巡林档案管理。建立巡林台账管理机制,及时整理同级林长巡林记录,并存档备查。对巡林发现的问题,林长办应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通过督办函、交办单或林长令的形式移交有关单位调查处理,并由对接工作组及时向同级责任林长报告处理或整改情况。
  (六)强化巡林总结宣传。加强市、县级林长巡林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跟踪报道市、县级林长深入责任区域开展巡林,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市、县级林长办应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市级林长履职尽责的典型做法、有效措施及取得成效。
  (七)加强巡林监督考核。各级林长办应加强对下级林长巡林工作履职尽责的检查监督,对未按规定频次和内容开展巡林,或未按规定及时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相关问题,应当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责。林长巡林情况将纳入林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考核林长巡林工作推进情况,以及发现问题的解决和处理到位情况等,并通报考核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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