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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生态护林员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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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生态护林员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赣市林资〔2020〕5号

各县(市、区)林业局:
  为扎实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和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切实抓好生态护林员管理,纵深推进林业生态扶贫,根据省林业局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生态护林员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和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各县(市、区)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分管领导要主动落实“一岗双责”,带头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对存在的问题,要逐个进行分析研判,认真查摆问题产生的原因,严格按要求制定明确整改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抓深抓细整改各项工作。
  二、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地要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对本辖区在聘生态护林员岗位进行自查自纠。主要排查生态护林员是否存在从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问题;是否存在选聘残疾人等不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没有护林履职能力问题;是否存在未按公告、申报、审定、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选聘,未签订管护劳务协议情况;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存在拖欠、克扣、截留生态护林员护情况;是否存在冒领生态护林员工资情况;生态护林员是否知晓工作职责,是否存在不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生态护林员是否存在领取务工交通补贴情况。各地在自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要逐条逐项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期限,明确整改责任人。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要如实反映在全市生态护林员管理自查自纠情况表和整改落实情况表上(详见附件1、附件2)。
  三、建章立制,强化长效监督管理。各地要强化对问题整改成果的总结应用,做到真抓真改,善做善成,既贯彻问题导向,立行立改,狠抓落实,又着眼长远,建章立制,从制度上堵塞管理漏洞,丰富和完善生态护林员管理制度体系,切实把抓问题整改转化为推进工作的有效机制,提升生态护林员管理水平,努力推动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
  各县(市、区)林业局务必于4月24日前全面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并将附件1、附件2和整改工作报告(含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联系电话:0797-8996487;邮箱:gzslzk@163.com)
  附件:
  1.全市生态护林员管理自查自纠情况表
  2.全市生态护林员管理整改落实情况表

赣州市林业局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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