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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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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级人民检察院

人民监督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根据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人民监督员考核及奖惩规定(试行)》及《赣州市2017年度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安排,经商市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2017年度考核工作已经正式启动。请各位人民监督员认真填写《2017年赣州市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年度考核表》,于12月9日前提交至市司法局法制科,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评优资格。

提交方式:人民监督员将《2017年赣州市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年度考核表》(电子版)发送至:gzsfjfzk@163.com,《2017年赣州市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年度考核表》(纸质版)直接报送至市司法局法制科(市政中心北区南楼713室)。

联系人:兰希斌,电话:0797-8391444。

 

附件:1、赣州市2017年度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2017年赣州市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考核表

 

                                  

                                      赣州市司法局

                                    2017年11月21日

            

 

 

 

 

 

 

 

 

 

 

 

 

 

 

 

附件1

 赣州市2017年度市级人民检察院

人民监督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人民监督员考核及奖惩规定(试行)》(赣司法制字〔2017〕7 号),为确保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2017年度考核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共60名。

二、考核人员

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考核工作由市司法局组织实施,人民检察院、各县(市、区)司法局协助配合。

三、考核内容

(一)履职情况

人民监督员开展案件监督评议工作,应邀参加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视察调研、其他检务活动等情况。

(二)参加学习培训情况

人民监督员参加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初任培训、专项业务培训、视察调研、其他学习活动,以及人民监督员自发组织的学习研讨活动等情况。

(三)遵章守纪和严格自律情况

人民监督员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规定,恪守社会公德、道德,诚实守信、公道正派,维护人民监督员良好形象的情况。

(四)其他加分情况

人民监督员在新闻媒体及有关刊物发表有关人民监督员工作文章,积极参与调研活动,做典型经验发言的情况。

四、考核等次

对人民监督员的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占人民监督员总数的20%,共12名。

人民监督员在履职和考核中表现突出的,授予“优秀人民监督员”荣誉称号。考核结果书面通知人民监督员本人、工作单位、推荐单位或居住地基层组织,通报同级人民检察院,并向社会公布。

五、考核方式及流程

(一)自我评价(11月21日至12月9日)。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级人民监督员书面填写《2017年赣州市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年度考核表》提交至市司法局法制科

(二)情况核实(12月10日至17日)。级人民监督员填报的年度考核表进行核实,必要时到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基层组织和群众代表意见。

(三)组织评定(12月1824日)。对照考核内容和要求,参阅履职台账,对考核对象进行评议,形成初步考核结果。

(四)征求意见(122530日)。将拟评定结果书面征求人民检察院和各县(市、区)司法局意见。

(五)社会公示(2018年17日前完成)。对拟评为“优秀”等次的人民监督员通过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社会公布(2018年1月15日前完成)。考核结果经司法领导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通知人民监督员本人、工作单位、推荐单位或居住地基层组织,通报同级人民检察院。对拟评定为“不合格”考核等次的人民监督员进行告知。

 

 

 

 

 

 

 

 

 

 

 

 

 

 

 

附件2

2017年赣州市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考核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单位及职务

变动情况

有□

无□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

 

通信地址

 

党派

 

籍贯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履职次数

(含参加培训)

监督员证号

  

人民监督员自评

一、履职情况

 

 

二、参加学习培训情况(含各小组活动情况)

 

 

三、遵章守纪和严格自律情况

 

 

四、其他加分情况

 

 

五、担任人民监督员感言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考核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备注:此表存入人民监督员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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