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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推进中小学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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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推进中小学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市教基字〔202145

各县(市、区)教科体局(教体局),各市直中学:

现将《赣州市推进中小学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赣州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5日

赣州市推进中小学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彻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负担和校外培训机构负担,让学生度过一个愉快、温馨、有意义的暑期,根据《关于探索开展暑期课后服务和校内托管服务的通知》(赣教基字〔202127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坚决把“双减”工作落到实处,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实施范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城区学校和公办学校为主原则上不提供寄宿式校内托管服务,具体开放学校数量和布点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做到应开尽开,应教尽教,可以以校为单位进行组织,也可以以区域为单位确定托管服务承办学校,学生以就近的原则可以跨校参加。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学校开展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努力实现有需求学生全覆盖。

三、服务对象

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提供服务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可就近选择参与暑期校内托管服务,由学生家长自主自愿报名参加,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学生参与原则上每班托管学生人数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四、服务时间

2021年暑假期间(不含周六、日),分为半月班(7月25日-8月6日或8月9日—8月25日)和一月班(7月26日—8月25日),由家长根据需求自行选择。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18:00,每天提供服务7个课时

有条件的学校可提供午餐和免费午托服务。

五、收费标准

各县(市、区)暑期校内托管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各县(市、区)已批准的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收取。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的教师,按照参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学校不得违规收费。对家庭困难的学生要免收托管服务费用。

六、服务内容

暑期校内托管服务以基本看护为主,合理提供一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也可以适当组织学科基础较弱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对部分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进行拓展学习,但不上新课,更不超前教学。学校要充分发挥好社会资源,利用好当地青少年校外教育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乡村少年宫等青少年活动场所及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体育馆、研学基地等各类文化场所资源,在做好学生安全防范工作的前提下,可组织中小学生走出校园,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校外综合实践教育活动。

七、组织实施

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是推进暑期校内托管服务的责任主体,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工作指导,推动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全面有效落地,持续提高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2.各县(市、区)提前开展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暑期校内托管服务摸底工作,准确把握需要参加暑期校内托管服务的学生人数。选取场地充裕、场馆设施齐备、硬件条件较好的学校提供托管服务。

3.各县(市、区)可统筹安排全辖区内教职工自愿报名参与,并将教师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也可聘请退休教师、社区干部、大学生志愿者、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参与,积极吸纳有特长、有余力的家长志愿者和有专长的社会人士参与。

八、工作要求

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并落实好学生安全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参与托管服务的人员安全责任。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定期开展校内爱国卫生运动。

2.各地各校要深刻认识做好暑期校内托管服务事关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将暑期校内托管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愁难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作为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的重要途径。

3.各地各校应切实落实学生减负工作要求,合理控制暑期作业总量,密切家校沟通,积极引导家长关心重视孩子暑期生活,利用暑期,加强亲子陪伴、交流互动,构建良好亲子关系,让孩子的暑假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4.各地各校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和正面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定期通过学生、家长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学生、家长对暑期校内托管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暑期校内托管管理,提高暑期校内托管效果。

5.各地分别于7月30日和8月20日报将实施方案、开展情况报告、赣州市中小学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一并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李瑞,联系电话0797-8991498邮箱:gzjj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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