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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探索破解“三农”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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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容之一。“合作社”,被抛弃多年的组织,如今在我市重新焕发了生机。但从瑞金、于都二县调查的情况来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只要我们按照“政府支持、农民主体、能人领办、规范运作、注重实效、有序推进”的发展思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一定能迈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增收的有效载体

1、联合起来,社员尝到了甜头

瑞金市武阳镇武阳村位于瑞金市南部,人口2970人,597户。近几年来,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果业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由于果农不懂种植技术,果品销售不畅等问题,果农并没有得到实惠,曾一度影响了种果的积极性。20027月以邹霖萱、邹石发为代表的38户果农自发组建了“武阳村果业协会”,协会制订议事办事制度,选举了会长、理事。2006年发展会员226户。由于协会只开展一些培训和提供信息服务等工作,会员与协会没有经济利益关系,组织较松散,果品的销路及果品的附加值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20065月,24户果农自筹资金65万元组建了"瑞金市武阳镇赣佛达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制订"章程"和管理制度,邹霖萱为会长。主要出资者有4户,1000元为一股。征地5亩,兴建了一栋640平方米的仓库和一栋车间,以及一套分级打腊包装的脐橙生产线。合作社成立后,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服务:(1)培训社员。每月组织一次培训,请福建农大、省农业厅专家讲课,深受社员欢迎。(2)提供市场信息,组织社员到外地考察学习、交流经验,增长见识。(3)为社员产前提供种植品种、施肥服务和产中的果园管理、果树剪枝、打药防病等服务,社员只要交每株果1元的技术服务费。(4)为社员提供生产资料。合作社统一采购枯饼和化肥再出售给社员,每吨价格比市场上便宜60-80元,没有资金还可以赊账,年底归还。(5)合作社统一果品的加工包装和销售。2006年合作社销售社员脐橙21万斤,代加工110万斤。社员加工费比非会员便宜0.02-0.03/斤。合作社组建后,让社员首次尝到了甜头。

1)维护了社员利益,增强了在市场中的谈判份量。2006年果品上市时,杨氏公司只肯出1.28/斤收购价,后来由合作社出面谈,与杨氏公司达成了按每斤1.48元的协议,比原来单价高出了每斤0.2元,最多的一户社员增加收入8000余元,少的增加600余元。福建一个化肥厂因生产的肥料没有注明施肥方法,导致近100亩果苗落叶,始初,厂家不肯赔偿,后来合作社找到这个厂家,厂家还是赔偿了1.2万元,维护了社员的利益。

2)畅通了脐橙销路,在加工环节获得了利润。合作社不但把脐橙卖到了上海、北京等地,还通过外商销售了700吨脐橙到俄罗斯,单价比国内市场价高出0.1/斤,2006年社员的脐橙全部销售完。种植大户邹霖萱加入合作社后,每年可增加收入近2万元,社员得到实惠。合作社成立一年已获纯利9万元,社员可分红利14%

2、合作社使脐橙产业得到了迅速发展

合作社成功组建之后,现在要求加入合作社的果农越来越多,都纷纷要求投资入股。与此同时,合作社的发展还有力的推动了当地果业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种果的积极性,现有95%的农户都种了果,果业面积达2600亩,户均达4亩多,真正起到了“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片经济,富一方百姓”的作用。

二、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及原因

我市的合作经济组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呈蓬勃发展之势,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也较高。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像“武阳镇赣佛达专业合作社”这种真正意义上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瑞金、于都县却寥寥无几,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水平和作用仍然与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和农民增收的愿望还有很大的差距,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1、重形式,轻运作。近几年来,市、县、镇三级对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都十分重视,相继下发了一系列文件,有的县,如瑞金市还给各乡(镇)和农口部门下达了任务指标,并将这项工作列入年终考评。但实际操作过程中,乡(镇)、村及各相关部门为了完成指标,既不调查研究,又不尊重农民的意愿,存在随便找些农民组织起来,有的甚至不找农民,挂个牌子了事的形式主义,事后不过问,不引导,不扶持,不服务,不运作。从数量上看发展很快、很多,而实际能运作的却很少。如瑞金市统计的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有324个,但真正在运作和基本运作的不到65个,其中专业合作社只有9个,是专业合作社比较多的一个县。于都县各类合作经济组织117个,实际在运作的不超过40个。从注册登记的情况来看:在瑞金市工商部门注册的只有9个,在瑞金市民政部门注册的协会有25个,注册率10%;在于都县工商部门注册的有2个,在于都县民政部门注册的有5个,注册率6%。从交纳费会股金和运作的情况来看:专业合作社既交纳股金又开展各项服务,运作正常;其它加入协会的会员基本上不交会员费,会员与组织之间没有经济利益关系,会员对组织的认同感不强,关心度不高,运作不正常甚至没有开展任何活动。

2、层次低,规模小,带动力不强。各县都发展了一些合作经济组织,对当地产业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层次低,从组织形式来看:专业合作社很少,瑞金只有9个,于都只有2个, 96%以上是协会,有的还把产销班、互助组、企业家协会也归为合作经济组织,协会是一种社团组织,是一种"松散型"的组织,农户与农户之间,农户与组织之间没有经济利益关系,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初级阶段或过渡模式,带动作用小。从发展形式来看:形式单一、产业单一,绝大多数偏重于生产和简单服务,流通型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型的合作组织极少,一个县也难找出几个,而且偏重于脐橙产业,这说明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能力不强。另一方面表现在规模小,多的一个合作经济组织有200-300农户,小的只有几个农户。从经营规模来看,年销售规模超千万元的合作社或协会,于都只有2个,一个是贡江镇东溪蔬菜协会,另一个是依托高山青草奶有限公司的靖石乡奶牛协会,瑞金市也只有2个,一个是生猪协会,另一个是商品蔬菜协会。由于发展的层次低,规模小,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能力较弱。

3、组织管理松散,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缺乏凝聚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一个新生事物,其主体是广大的农民,由于缺乏相关的知识和素质,组织起来难度很大,导致一些地方在发展过程中徒有形式,看起来有章程、有制度、有场所、有招牌,比较齐全、比较完善。但在利益联结机制上缺乏研究和探索,没能提供一些能让农民得实惠,尝到甜头的服务项目,难以结成利益共同体。特别是这些协会组织,只开展一些培训工作,很多连培训都没有开展,对农民的农产品销售、加工等更谈不上提供有效地服务,久而久之,农民对协会就会失去信心,协会就会缺乏凝聚力和号召力。

4、政策缺失,法律缺位,农民普遍感到“三难一高”。一是政策落实难。虽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都很重视,但迄今为止都还没有过硬的政策如何来支持这项事业的发展,即使有的县在资金、税收、土地、用电等方面出台了一些政策,但多数是不过硬、不到位,有些政策职能部门因为没有上级的规定而不执行。二是贷款难。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合作社贷款难仍然是一个大问题,除极少数已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合作社能贷小额资金外,其他都均贷不到资金。三是办证难。由于过去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没有立法,市场主体不明确,工商部门因没有法律依据而将合作经济组织拒之门外,影响了登记办证。有些只有到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有的因为办证费用高就不愿注册登记等。四是费用高。“武阳镇赣佛达专业合作社”兴办加工厂征用了5亩地花了12万元,每亩达2.4万元的征地费用, 远高于在县工业园的土地费用, 在工商部门办一个营业执照也花去2200元办证费。政策缺失,法律缺位,已严重制约了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影响我市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1)农村基础薄弱,农业产业化水平低。合作经济组织的形成和发展需要农业主导产业来支撑,而农业产业化经营又需要农村各类经济组织来推动,因此,农业基础差影响了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2)农村"三缺"(缺能人、缺懂合作经济组织的机关干部、缺龙头企业带动)是制约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关键因素。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创办都需要能人来带动,否则是很难组建和运作。而机关干部要指导、引导农民创建合作经济组织,我们的干部必须自己懂得合作经济理论知识和合作经济的运作规章,实际操作能力,否则就无从着手。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我们的机关干部多数是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因此,指导工作就显得乏力。龙头企业是带动农民进入市场,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最好方式,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少,也是制约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重要因素。(3)政府扶持力度不够,工商、税务、银行等政策环境不宽松,挫伤了农民兴建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性。

三、对发展我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几点建议

我市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正处在起步阶段,尽管目前存在一些问题,但有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正确引导,只在我们规范运作,稳步推进,就一定能得到蓬勃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必将成为农民增收最有效的载体,也为破解“三农”难题提供了有益探索。

1 、政府推动,政策扶持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一个新事物,千家万户的小规模生产者为了能获得市场信息,先进的技术,良好的服务,实现产品的“惊险一跳”,迫切需要有个组织,有个载体引入他们进入市场,改变在大市场竞争中的弱势地位。由于农民的自身素质所决定,农民想办又不知道怎么办,只有依靠政府“有形的手”强力推动,积极引导,更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这在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起步阶段是必要的,而且还是行之有效的。(1)政府应乘“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之际,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合作经济组织的意义、作用及其基本知识,通过“农民知识化工程”的培训,让广大农民更多的了解合作社和强化农民的联合与合作意识,并制订规范的《合作社章程》以及组织、运作程序等。政府还要派出强势干部指导合作经济组织的开展,参与不干预,引导不强迫。(2)政府应在财政支农资金中安排一部分用于支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减轻农民的负担,增强农民的信心。还可以给合作社一定额度的贴息贷款,支持合作社发展壮大。税务部门应免征营业税、所得税,工商部门应免缴除工本费之外的其他费用,合作社所需土地用于办厂、建库等应优先保证并享受比外商投资更优惠的待遇,鼓励合作社加大投资,增强发展后劲。只有从政策上和政府的服务质量上为合作经济组织提供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才能使合作经济组织得到更好更快发展。

2把“松散型”的专业协会逐步发展成“紧密型”的专业合作社

专业协会是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初级阶段,在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起步时期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对推动农业产业的发展能起到一定的作用,是有必要的。但如果这种协会长期得不到政府或其他组织的经费支持,在服务上得不到提升,协会会逐渐的萎缩或失去吸引力,这种“散散型”的组织,久而久之,就会因为农民的利益联结不紧密,农民从组织中得不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就会丧失生命力。合作经济组织要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持续发展,就必须是在自愿联合起来的基础上,共同出资,共担风险,共同受益,形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并建立完善的内部运作机制,农民可以在合作组织中得到利益,这种“紧密型”组织就是合作社。当前,可以将现有规模较大,运作较好的专业协会如脐橙协会、生猪协会、蔬菜协会、花卉协会、烟叶协会等,逐步引导农民发展成专业合作社,也可以从协会当中挑选一些有投资欲望,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会员,重新组建专业合作社,使合作社发展壮大,从而推动协会的进一步发展。专业协会发展成专业合作社在实践中应当是可行的。一是会员对合作经济组织有些了解、认识,特别对联合起来闯市场,增加收入的愿望更强烈。二是会员之间彼此更熟悉、更信任,因此,比较容易组建合作社。

3、围绕主导产业,重点发展流通、加工型的合作经济组织

当前我市组建的各类经济组织当中,绝大多数偏重在生产领域,对推动农业主导产业的形成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终因解决不了农产品销售不畅,农民增收缓慢等问题而带动力差,影响力差。这几年来,我市的农业逐渐形成了以脐橙、蔬菜、花卉、生猪等颇具特色的主导产业,这些主导产业中,除了脐橙已在各地组建了一些协会或合作社外,其他主导产业很少有较规范、较规模的合作经济组织。因此,根据我市的实际应重点发展流通、加工型的合作社。通过合作社把我市脐橙、蔬菜、花卉、生猪等销向全国各地或组织出口,通过分级、包装、储藏、加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降低了千家万户的农民跑市场的风险和市场交易成本。

4、由"官民结合"的组建形式向“民民结合”的组建形式转变,回归合作经济组织以民为本的本来面目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经济互助组织,主体是农民。从调查的情况来看,瑞金、于都二县所组建的协会绝大多数是依托在县级有关部门(农业、供销社、科协等)、乡政府、村委会出面与农民联合组建,政府和部门派出了一在大批干部并投入了一定的资金,有的机关干部还在协会中担任了重要职务并成为协会的组织管理者,这在培育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初始阶段是一种比较实际有效的形式。但是我们培育的合作经济组织应该是更高层次和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的专业合作社,因此,在协会中担任重要职务的机关干部应逐步退出,由在当地有影响的、真正是农民身份的人来担任,由“官民结合”向“民民结合”以民办为主的方向转变。

5、加强培训,引导能人、龙头企业领办创办合作经济组织

实践证明,合作经济组织一定要有能人(有技术、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有责任心、品德较好的人)来领办或由龙头企业来领办才能组织发展起来。观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当前,最迫切的是要下大力气加强对农民实用技术、文化知识的培训,彻底改变“等、靠、要”的思想,增强农民的生存发展技能,通过培训和实践,培育出一大批能开展市场营销、有过硬技术本领、有联合与合作意识、有投资欲望的能人,在充分尊重农民首创精神,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引导农民组建专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社,带领广大农民致富。对市场前景较好,管理运作规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要引导企业走“龙头企业+合作社或协会+农户”的模式推动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龙头企业既保障了原材料的供应,又降低了与千家万户农民打交道的成本,农民又能稳定生产。

6、探索“村社结合”之路,促进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农村税费改革之后,村委会只承担了一些社会管理事务的职能,不再有行政职能,其主要工作是管理农村的社会事务,带领农民致富。哪村委会如何来带领农民致富?又通过什么形式和途径来使农民增收?我个人认为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致富的最有效的载体。经公开选拔上来的村干部绝大多数是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懂技术、经济实力较好,热心公益事业的农村能人。让村干部或村委会来领办、创办合作经济组织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较大的感召力、凝聚力,不妨是一种值得探索的途径和方法。还可以借合作经济组织之力,推动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增强村委会管理事务的能力。

(作者系赣州市供销社主任邓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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