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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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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派出机构,在武汉分行的领导下,在辖区内履行中央银行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行的有关政策规定。
(二)负责辖区贯彻执行中央银行资金、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
(三)防范化解辖区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四)负责管理所在辖区金融统计工作及信贷征信业务,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五)管理所在辖区货币发行、现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币业务。
(六)维护辖区支付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七)负责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制度的实施和反洗钱案件的协查。
(八)管理所在辖区外汇、外债和国际收支业务。
(九)管理所在辖区国库业务、科技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依管理权限负责辖区人事、内审、党群等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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